《煤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是為做到安全生產制定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制度。
- 作用:增強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煤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是為做到安全生產制定的制度。
《煤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是為做到安全生產制定的制度。會議制度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實際要求,為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在計畫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同時計畫,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會議形式:上午由礦長帶隊分成若干小組對全礦井下礦所有掘工作面和主要進迴風巷道,運輸巷道、機電設備等進行全面檢查,出井後各組以書面形式向礦長匯報,由礦長在會議上對安全隱患整改的工作進行具體安排,落實整改負責人,整改期限和必要整改措施、物資等。3、會議必須指定專人作好“安全辦公會專題記錄”備查。4、...
“煤礦企業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各級負責人、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目標管理、投入、獎懲、技術措施審批、培訓、辦公會議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事故報告與責任追究制度等。“煤礦...
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煤礦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等制度。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各種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制度,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並做好記錄。第四條煤礦...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產煤縣(市)區政府每個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煤礦安全辦公會議,市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每季度不少於一次煤礦安全辦公會議,縣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每月不少於一次煤礦安全辦公會議,煤管所(煤炭分局)每月不少於二次煤礦安全辦公會議。安全辦公會議必須認真分析總結前段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找出存在...
為切實做好我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機制,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和煤炭產業健康發展,縣人民政府決定建立煤礦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制度。中文名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全縣煤礦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目的 為切實做好我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發布機構 桐梓縣人民政府...
第三章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節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第三節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第四節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五節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第六節 傷亡事故報告、調查與統計分析制度 第七節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八節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第九節 工傷保險管理制度 第十節 安全獎罰制度...
第五條 煤礦企業(集團公司、礦業公司、煤礦)應當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第六條 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投入和保障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安全...
安全生產“十一五”規戈Ⅱ摘要 第一章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各職能機構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二、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
三、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156)第七章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75)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176)二、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制度規定(180)三、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制度(193)四、安全辦公會議制度(197)五、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198)六、煤礦重大...
煤礦安監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定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組織或參與會議籌備,承擔煤礦安監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的督辦工作。主要職責 (1)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定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組織或參與會議籌備,承擔煤礦安監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的督辦工作。(2)調查研究和參與起草有關政策措施...
第十七條 小煤礦必須建立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入井檢身制度、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各工種交接班制度、設備管理及維修制度、事故報告制度、事故分析處理制度、班前會議制度、...
2004年11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04〕79號印發《關於完善煤礦安全監察體制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煤礦安全監察、監管職責;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監察、監管協調工作機制;加強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檢查指導;完善煤礦安全監察體系,建立監察執法責任追究制度4部分。檔案發布 2004年11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第十條對聯合開展的執法行動,相關成員單位應將依法處理的情況報聯合執法領導組辦公室備案。第十一條聯合執法行動中遇到重大疑難問題,應提請聯席會議商定,並向省人民政府匯報。第十二條聯合執法領導組各成員單位在煤礦安全執法行動中遇到超出本部門的查處職能範圍時,應邀請相關執法部門及時趕赴現場,辦理移交手續,依法進行...
5.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問題。產煤縣(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至少每季度專題研究一次煤礦安全生產問題。對轄區季度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進行認真分析;對違法、違規生產煤礦依法進行處理;對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落實領導分包責任,限期整改,確保煤礦安全生產。鄉(鎮)人民政府鄉...
是否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導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8〕5號)、《關於開展煤礦安全自檢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17〕6號)檔案要求,開展隱患自檢自改;自檢自改是否形成報告和問題、整改兩個清單,並按規定報送相關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是否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有關制度和工作...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已經於2012年5月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 52 號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已經2012年5月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92號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已經2017年12月1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長 王玉普 2018年1月11日 規定全文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煤礦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
《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已經2010年8月3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0月7日起施行。2015年6月8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1號修正。局長 駱琳 二○一○年九月七日 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根據...
檔案管理制度’公司檔案管理規定’’檔案管理準則’’檔案借閱管理制度’聲像檔案管理制度’科技檔案管理制度’內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印信使用管理規定 公章使用辦法’印章處理制度 第六章礦山企業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二、關於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他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三、員工工作服裝制發...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礦山安全監管專員制度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4〕2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山西省礦山安全監管專員制度》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紮實搞好煤礦安全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
5月12日,安化縣政府形成縣長辦公會議紀要一份,主要內容為:湖南省安化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縣安監局)牽頭負責落實儘快辦妥某釩礦安全生產許可證手續,“縣經貿局”負責技術指導,配合辦理某釩礦安全生產許可證,辦證費用由池某等人承擔,在70萬元內包乾使用。會議紀要確認某釩業公司的排污許可證已移交給某公司,...
礦山安全生產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是我省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要求,切實加強我省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措施。一、嚴格礦山安全生產準入 (一)嚴格煤礦安全準入 1....
為了全面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1〕67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一、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按照規...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並承擔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辦法》規定,駐礦安監員有權參加煤礦礦長安全辦公會、通風例會、調度會、班前會,可以在相關會議上就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提出相關意見建議。規定駐礦安監員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於12次,按要求填寫駐礦日誌,每天向上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匯報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及煤礦安全生產情況。《辦法》要求,新任駐礦安監員上崗前...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 5 號,經2003年7月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小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同時廢止。為了規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防止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
第十三條煤礦企業必須設定安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安全、技術、機電、通風、職業健康、軍事化訓練、應急救援、辦公室、後勤保障、生產調度和綜合協調等職能機構。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按突出礦井管理的礦井,還必須建立專門的防突機構,有專門的防突隊伍。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煤礦,還必須設定水文地質測量機構。專業人...
“煤礦企業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各級負責人、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目標管理、投入、獎懲、技術措施審批、培訓、辦公會議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事故報告與責任追究制度等。“煤礦...
(九)對全市煤炭行業職業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負責煤礦相關從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十)指導全市煤炭行業機電管理工作。(十一)經授權,承擔全市煤炭行業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工作。(十二)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環境保護和林業管理工作。(十三)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組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