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促進我市省級以上各類開發區創新提升和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全省經濟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9〕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1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10日
  • 發布單位:瀋陽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強化統籌和指導,創新管理體制和運營模式,加強專業招商和項目建設,加快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健全公共配套和保障體系,努力將開發區打造成為對外開放體制機制改革的先行區、創新驅動和綠色發展的示範區、產城融合發展,為我市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1.構建精簡高效的管理機構。堅持“大部制、扁平化、減層級、提效能”的原則,整合歸併內設機構,精簡或剝離行政和社會管理職能。開發區管委會主要履行經濟管理職能,集中精力抓好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企業服務、經濟發展等主線工作任務,環境保護、市場監管、治安維穩等社會管理職能由所在地方政府統一實施。開發區所在地政府統籌協調本級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協同管委會落實園區各項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推進市場化運營改革。支持有條件的開發區成立國有控股運營公司,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實行市場化運作,與管委會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承擔園區開發建設、招商引資、投資運營、專業化服務等功能。有效利用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吸引外資、民資等社會各類資本參與開發區建設和管理,與國有資本交叉持股,提高運營公司經營活力。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創新運行管理模式。可在開發區內規劃建設若干主題產業園區,也可整合區位鄰近、產業關聯度高的園區,實行“一區多園”管理模式。選擇一批產業園區,探索委託東部地區管理,建設對口合作園區的新模式。開發區原則上實行財政獨立核算,建立與地方政府合理的投入收益分配製度。依法有序向開發區下放行政權力,率先在開發區複製推廣自貿區改革經驗,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先建後驗、容缺審批、告知承諾制等管理模式。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營商局、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強化產業招商。
4.加強產業鏈招商。推動實施產業鏈“鏈長”制,圍繞高端裝備、航空裝備、汽車整車及零部件、機器人及智慧型製造、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等主導產業、新興產業和技術產業,以及跨境電商、金融保險、綠色農業等城區現代服務業和縣域特色產業,加快引進產業鏈項目,推動產業集聚發展。開發區所在地政府和市直相關職能部門要協助開發區做好產業鏈項目策劃、洽談和服務工作,確保引資項目落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局、金融發展局、大數據局、科技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5.實行專業化招商。具備條件的開發區要成立專業化招商公司,打造招商信息平台和招商智庫,實行公司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績效化考核,為項目落地提供全程服務。已設立招商機構的開發區,要加強招商隊伍建設,建立激勵機制,打造專業化、組織化、高效化的招商團隊。開發區要為招商公司量身定製經營業績考核辦法,根據招商成效及經濟貢獻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6.鼓勵多渠道招商。鼓勵開發區所在地政府制定中介招商獎勵辦法,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拓展招商引資網路。積極開展大數據招商,建設招商大數據平台、雲簽約服務平台,運用5G、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精準招商,完善區域業態和產業布局。探索推行產業基金招商,充分發揮國家、省、市現有各類產業投資基金作用,支持開發區引進重大產業項目。通過舉辦行業峰會、產業論壇和供應商大會等經貿活動,吸引國內外行業企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投資。用好國家和省政府專項資金,支持開發區直接設立或委託運營公司及第三方機構設立境內外招商代表處,組織開展駐外招商。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大數據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7.加大產業招商支持。支持國家和省市重大產業項目優先在開發區規劃布局。開發區所在地政府要制定招商政策,對世界500強、民營100強的先進制造業項目和重特大項準備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完善重大項目包保服務制度,構建項目全鏈條服務、全周期管理體系。推廣“飛地經濟”模式,鼓勵將不符合本地區產業規劃的項目推薦到其他開發區。支持開發區出訪招商,在因公出國計畫指標、經費、外匯額度等方面向招商工作最大化傾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市政府外辦,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8.提升開放型經濟質量。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充分運用國家、省、市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開發區建設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和外貿公共服務平台,開展共建“一帶一路”經貿領域合作,參與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支持開發區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開展國際產能合作和跨國併購,在國外重點地區參加專業展會和投資貿易促進活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瀋陽海關,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推動創新發展。
9.集聚技術企業。支持開發區協同發展,共享技術產業優惠政策,加快建設中日、中韓科技園區,打造技術企業集群。引導優勢資源向開發區骨幹企業傾斜,培養一批創新能力強、規模位居全省前列、能夠產業發展的企業。支持骨幹企業平台化轉型,孵化培育產業鏈上下游技術企業。制定技術企業扶持政策,支持技術企業研發能力建設,推動優質創新資源向技術企業集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商務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0.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瞄準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重點領域,加快推動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積極探索和創新適合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管理方式,組織實施套用示範工程和項目,主動承接國家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優秀成果在開發區轉化及產業化,不斷壯大創新型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1.加快傳統產業升級。實施新一輪工業技術改造,通過最佳化園區功能、強化產業鏈條、扶持重大項目、支持科技研發等措施,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編制開發區產業空間布局規劃和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完善產業發展支持政策,引導傳統產業邁向中高端。對企業智慧型升級項目予以支持,推動開發區製造業高端化、智慧型化、服務化。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2.推進園區綠色升級。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加大循環化改造力度,實施環境最佳化改造項目,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實施綠色製造試點示範工程,在開發區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產品和綠色供應鏈。制定嚴格的技術準入門檻和落後產品產能清單,嚴控低端產業向開發區轉移。推行低碳化、循環化、集約化模式,加快建設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系統、公共管廊等基礎設施,推進瀋陽開發區危廢焚燒項目投運。加強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評聯動,簡化環評內容,實施先批後審、就近辦理等惠企舉措。依法執行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調研,支持工業企業參加跨省電力市場化交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城鄉建設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提高集約化發展水平。
13.最佳化土地集約政策。開發區要通過實施“騰籠換鳥”,處置“殭屍企業”,積極盤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資源。要充分利用我市盤活停緩建工程相關政策措施,制定專項整治處理計畫,加大對停緩建工程重建、續建項目的推進力度。要大力推進空置樓宇二次招商,強化閒置建築資源的有效利用。允許開發區對具備土地獨立分宗條件的工業物業產權進行分割,用於引進優質產業項目。支持開發區企業利用現有存量土地發展醫療、教育、科研等項目,原劃撥土地改造開發後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仍可繼續按照劃撥方式使用。對企業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不改變用途,在原有用地建設使用多層標準廠房、下沉式廠房,增加建築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制定和落實開發區用地獎勵政策,對集約利用土地、提升投資強度的企業,給予配套費用減免和用地指標支持。建立健全開發區土地利用規劃滾動計畫,優先保障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用地,優先保障重點招商儲備項目用地。實行差別化供地政策,可採取工業用地先租後讓、租讓結合、長期租賃、彈性年期等方式,滿足企業用地需求,降低用地成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國資委、城鄉建設局、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4.提高土地畝均效益。加快推動“標準地”改革,制定“標準地”相關制度,開發區新增工業用地要將投資強度控制指標納入土地“招拍掛”出讓條件。國家級開發區(園區)按照所在區域同行業投資強度控制指標上浮20%執行,省級開發區(園區)按照上浮10%執行。工業領域優先發展產業項目用地出讓底價可按照有關規定,以不低於所在區域土地等別對應最低標準價的70%執行,執行底價不能低於該項目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對投資和產業主管等部門提出產業類型、生產技術、產業標準、產品品質、投入產出等要求作為土地供應條件的,土地使用權取得人要提交項目用地產業發展承諾書。開發區所在地政府和提出關聯條件的部門要對承諾書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對項目竣工投產達不到約定要求的,要依法依約進行處置。開發區要建立畝均效益綜合評價機制,建設綜合評價大數據平台,構建資源要素分配與企業“畝均效益”績效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快推動資源要素向綜合評價高的優質企業集聚。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5.促進產城融合發展。最佳化產業空間布局,健全開發區載體功能,完善公共運輸、醫養結合、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鼓勵發展工業設計、物流、會展等生產性服務業。國家級開發區可通過創新產業用地分類,開展新型產業用地管理政策試點,推動集生產、研發、設計、檢測、諮詢以及部分商業、人才公寓等生活配套服務於一體的創新型產業項目落戶。開發區要率先推進5G網路、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智慧城市等新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宜產宜居、產城融合的產業發展環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民政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五)強化組織保障。
16.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開發區(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統領作用,加強對開發區規劃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統籌指導。市發展改革、商務、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鄉建設、財政、金融發展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出台產業扶持政策,完善土地利用機制,加快基礎配套建設,支持開發區建設發展。開發區管委會和所在地政府要擔負主體責任,建立目標責任制,實施“一把手”工程,推動開發區創新提升。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科技局等市開發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7.完善工作機制。市發展改革委要完善市開發區(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例會制度,健全工作報告制度和常態化推進機制,推動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規劃編制、績效考核和重大項目建設。市商務局要建立開發區對外開放聯席會議機制,協調解決開發區招商引資、開放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市直部門及開發區所在地政府要建立聯動機制,推動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實現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質量轉變,由同質化競爭向差異化發展轉變,由硬環境見長向軟環境取勝轉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市直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加強政策支持。
18.加大金融扶持。支持“中德開”“中德發”等符合條件的運營公司通過上市融資、發行債券、股權投資等多種方式融資發展。發揮產業引導基金作用,引導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等參與開發區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爭取國開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投貸聯動、投債聯動、投基聯動等方式,支持開發區重點園區和功能項目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內保外貸、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等方式融資。支持企業發行供應鏈票據,運用募集資金向上下游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開發區要建立健全市場化運作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對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市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財政局、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營業管理部,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9.強化人才支撐。落實瀋陽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引進國內外科技領軍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及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和創新團隊參與開發區建設發展。支持開發區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進行校企合作,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共建人才培育基地、創業孵化基地,採取訂單式、建立實訓基地、工學交替等多種方式,培養高技能人才。按照規定落實對開發區研發項目科技人員的相關扶持政策,落實就業創業人員的購房租房補貼政策和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開發區企業引進外籍高端人才,可提供入境、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可按照規定適當放寬申請工作許可的年齡限制。(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公安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七)推進考核評價和薪酬制度改革。
20.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市委組織部和市發展改革委要強化對開發區黨政班子的績效考核,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堅持與國家、省開發區考核體系相銜接,兼顧質量與速度相統一,鼓勵產業集聚和錯位發展,建立綜合考核指標體系。結合國家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在開發區率先實施監測評價,發揮開發區引領地區高質量發展的主陣地作用。充分發揮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加大檢查、督查力度,科學運用考評結果督促指導各地區抓好開發區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1.強化綜合評價機制。市商務局、科技局要組織參與國家、省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對排名全省後10名的省級開發區進行約談,對後5名的予以通報並責令整改,連續2年在後3名的將被摘牌。開發區所在地政府要對排名全國前10%的國家級開發區和全省前5%的省級開發區進行表彰,對其繳納的市級稅收高於全市計畫增速的增量部分,3年內每年按50%的比例獎勵給開發區用於建設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科技局、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2.加快薪酬制度改革。鼓勵開發區因地制宜、主動探索、大膽創新幹部管理和薪酬制度,在改革方案設定、中層幹部任免、按需設崗、招聘選聘、績效考核、薪酬分配和分配方式選擇等方面,賦予開發區更大的自主權。開發區要建立以考核評價為核心的績效工資制度,包括基礎薪酬和績效薪酬。基礎薪酬標準參照所在地同級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確定。績效薪酬由開發區根據國家、省、市考核評定結果,在績效薪酬總量控制標準內,結合實際情況自主制定,並報送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允許開發區建立更加靈活的市場化選人機制,對招聘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業績特別突出的人才和關鍵崗位的特殊人才,可實行兼職兼薪、年薪制、協定工資制等多種分配方式。開發區所在地政府要嚴格執行編制管理規定,將開發區和行政區考核有效銜接、有機結合,防止開發區人員超編配置和行政區人員享受開發區薪酬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市委編辦,各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印發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瀋陽市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瀋陽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解讀

、解讀內容
(一)背景依據
1.出台背景
為著力構建經濟開發區開放發展新體制,2019年5月18日,國務院出台了《關於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號)。同年12月17日,遼寧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關於推進全省經濟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9〕26號)。為貫徹落實上述檔案精神,促進我市省級以上各類開發區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市商務局起草制定了《瀋陽市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2.制定依據
(1)《關於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號);
(2)《關於推進全省經濟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9〕26號)。
(二)主要內容
1.總體要求
開發區發展要堅持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著力打造對外開放體制機制改革的先行區、創新驅動和綠色發展的示範區、產城融合發展的引領區。
2.重點任務
(1)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一是構建精簡高效的管理機構。堅持“大部制、扁平化、減層級、提效能”的原則,整合歸併內設機構,管委會主要履行經濟管理職能,集中精力抓好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企業服務、經濟發展等主線工作。二是推進市場化運營改革。成立國有控股的運營公司,實行市場化運作,與管委會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承擔園區開發建設、招商引資、投資運營、專業化服務等功能。三是創新運行管理模式。可規劃建設若干主題產業園區,實行“一區多園”管理,探索建設對口合作園區新模式。
(2)強化產業招商。一是加強產業鏈招商。圍繞高端裝備、汽車整車及零部件、機器人及智慧型製造、生物醫藥等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加快引進產業鏈項目。二是實行專業化招商。鼓勵具備條件的開發區成立專業化招商公司,量身定製經營業績考核辦法,根據招商成效及經濟貢獻給予獎勵。三是鼓勵多渠道招商。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拓展招商引資網路,探索推行產業基金招商,積極開展大數據招商,支持開展駐外招商。四是加大產業招商支持。支持國家和省市重大產業項目優先規劃布局在開發區,推廣“飛地經濟”模式。五是提升開放型經濟質量。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支持開發區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產能合作和跨國併購。
(3)推動創新發展。一是集聚技術企業。支持開發區、高新區協同發展,加快建設中日、中韓科技園區,打造高新技術企業集群。二是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組織實施套用示範工程和項目,主動承接國家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優秀成果在開發區轉化及產業化。三是加快傳統產業升級。實施新一輪工業技術改造,對企業智慧型升級項目予以支持;編制產業空間布局規劃和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完善產業扶持政策,引導傳統產業邁向中高端。四是推動園區綠色升級。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加大循環化改造力度,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實施綠色製造試點示範工程,制定嚴格的技術準入門檻和落後產品產能清單,嚴控低端產業向開發區轉移。
(4)提高集約化發展水平。一是最佳化土地集約政策。鼓勵實施“騰籠換鳥”、處置“殭屍企業”、盤活停緩建工程,允許工業物業產權分割、實施差別化供地政策等,滿足優質產業項目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土地畝均效益。加快推動“標準地”改革,建立畝均效益綜合評價機制,加快推動資源要素向優質企業集聚。三是促進產城融合發展。最佳化產業空間布局,健全開發區載體功能,完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推進新基礎設施建設,在國家級開發區開展新型產業用地管理政策試點。
二、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開發區(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統領作用,加強對開發區規劃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統籌指導。開發區管委會和所在地政府要擔負主體責任,建立目標責任制,實施 “一把手”工程,推動開發區創新提升。
2.完善工作機制。完善開發區(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例會制度,健全工作報告制度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建立開發區對外開放聯席會議機制,協調解決開發區招商引資、轉型升級和開放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開發區所在地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和工作制度。
(二)加強政策支持
1.加大金融扶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運營公司,通過上市融資、發行債券、股權投資等多種方式融資發展。發揮產業引導基金作用,爭取政策性金融機構支持,推進開發區重點園區和功能項目建設。支持企業發行供應鏈票據,支持企業通過內保外貸、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等方式融資。對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市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2.強化人才支撐。支持開發區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進行校企合作,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共建人才培育基地、創業孵化基地,培養高技能人才。落實對研發項目科技人員的扶持政策,落實就業創業人員的購房租房補貼政策和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引進外籍高端人才可提供入境、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可適當放寬申請工作許可的年齡限制。
(三)推進考核評價和薪酬制度改革
1.完善績效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堅持與國家、省考核體系相銜接,與國家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相結合,建立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加大檢查、督查力度,科學運用考評結果督促指導各地抓好開發區工作。
2.強化綜合評價機制。對排名在全省後10名的省級開發區進行約談,對後5名的予以通報並責令整改,連續兩年在後3名的將被摘牌。對排名全國前10%的國家級開發區和全省前5%的省級開發區要進行表彰,對其繳納的市級稅收高於全市計畫增速的增量部分,3年內每年按50%的比例獎勵給開發區用於建設發展。
3.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在改革方案設定、中層幹部任免、按需設崗、招聘選聘、績效考核、薪酬分配和分配方式選擇等方面賦予開發區更大的自主權。建立以考核評價為核心的績效工資制度,績效薪酬由開發區根據國家、省市考核評定結果,在績效薪酬總量控制標準內,結合實際情況自主制定。建立更加靈活的市場化選人機制,對招聘的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業績特別突出的人才和關鍵崗位的特殊人才,可實行兼職兼薪、年薪制、協定工資制等多種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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