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

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是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印發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
  • 屬性:方案
制定背景,發展歷程,解讀,

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十四五”時期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

發展歷程

2021年11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印發《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

解讀

亮點一:突出全面系統轉型
資源型地區是深入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環節,具有類型多樣、數量眾多、分布廣泛、發展條件各異的特點。其中,資源富集地區可持續發展壓力較大,資源枯竭城市內生髮展動力明顯不足,獨立工礦區和採煤沉陷區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問題較為突出。《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的原則,聚焦資源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環節,引導資源型地區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出發,加快創新發展,為“十四五”時期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確定了總體思路、設定了發展目標。按照分類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則,充分考慮各資源型地區發展水平、資源條件和要素稟賦差異,提出引導資源富集地區轉型發展、支持資源枯竭地區可持續發展,實施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程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提升工程等任務舉措。《實施方案》總體上為“十四五”期間全面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擘畫了發展藍圖。
亮點二:強化資源能源安全
資源型地區是我國資源能源的集中分布區和基礎化工業的主要集聚區,不僅是經濟社會穩定運行的“糧油庫”,更是保障國家能源資源安全和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壓艙石”。推動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對於保障國家資源能源供給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力支撐。為此,《實施方案》提出一要統籌資源能源開發與保護,建立安全可靠的資源能源儲備、供給和保障體系,布局一批能源資源基地和國家規劃礦區,確保資源能源的有序開發利用和保護。二要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水平,建立科學合理的循環利用模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支持資源型企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三要加強資源能源保障能力建設,積極參與國際資源能源和產業合作。培育跨境資源能源貿易產業,建設境外資源能源開發基地,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
亮點三:堅持低碳綠色發展
資源型地區是推進綠色發展的攻堅戰場。由於歷史上長期高強度的資源開採,資源型地區大多生態環境受損嚴重,治理難度很大。同時,產業結構偏重、質量不優、基礎相對薄弱問題依然存在。在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背景下,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面臨著既要夯實基礎、加快發展,又要全力做好節能減排、保護環境雙重壓力。《實施方案》從生產、生活、生態視角,提出全方位推動資源型地區低碳綠色發展的思路舉措。一是開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嚴格落實資源開採相關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壓實企業和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加快解決工礦廢棄地、矸石山、尾礦庫、特大露天礦坑等歷史遺留問題。二是加快形成綠色生產方式,推動資源能源綠色開發,因地制宜壯大綠色經濟,鼓勵廢棄物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嚴格執行重點行業環境準入和排放標準,堅決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三是建設生態宜居環境,統籌地下資源能源開發與地上城鎮發展,推進城市綠道和生態廊道建設,大力推進城市更新改造,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亮點四:重視民生福祉提升
資源型地區是亟待補齊轉型發展短板的重點區域。歷史上,資源型地區多因礦而興、因礦設城,在“先生產、後生活”的思想影響下,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公共服務缺失等問題。尤其是部分地區位置偏遠,對外交通聯繫不便,當地民眾就醫、上學等日常生活需要難以得到充分滿足。《實施方案》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不斷增進人民福祉為目標,把解決好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十四五”時期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是加強基礎設施提質增效,強化資源能源開發地幹線通道規劃建設,加快礦區與所屬地市城區交通設施互聯互通,切實改善民眾出行條件。二是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務水平,注重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加快補齊教育、醫療、托育、養老等短板弱項,更新改造老舊破損的供水供氣設施,按需發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完善垃圾無害處理設施、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三是高度重視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就業問題,健全統籌城鄉、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改善困難礦工、民眾的生活狀況。著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多措並舉解決居民就業問題。
亮點五:完善政策措施保障
推進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上下聯動、通力合作。為保障“十四五”時期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目標如期實現,《實施方案》從三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在項目建設、資金投入、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同時,進一步強化地方主體責任,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省級實施方案,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各資源型地區主動作為,認真落實各項重點任務,積極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經驗做法。二是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資源能源開發秩序約束機制、健全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落實接續替代產業扶持機制、健全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機制。完善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情況的動態監測和評估機制。三是完善配套政策。繼續通過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對相關地區予以支持,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實施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程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提升工程。做好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績效評價工作,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推動資源型地區可持續發展示範區和轉型創新試驗區建設。並提出了財稅、土地、金融等一系列富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為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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