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是2022年12月9日濱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濱州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
- 實施時間:2023年4月1日
《濱州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是2022年12月9日濱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的條例。
《濱州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是2022年12月9日濱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的條例。全文濱州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2022年12月9日濱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 2023年1月...
《濱州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是濱州市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產、消防和其他用水需求及城市供水安全、維護城市供水企業和城市供水用戶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產...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節約用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發展改革、教育、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機關事務、海洋、城市管理等部門,按照...
第十五條 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國家建立促進節水的水價體系,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水資源狀況、用水定額、供水成本、用水戶承受能力和節水要求等相適應的水價形成機制。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備條件的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非居民...
濱州市自來水節約用水管理辦公室 濱州市自來水節約用水管理辦公室是濱州市住建局直屬單位。指導城市節水工作,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規劃、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節水工作的要求。
《方案》提出了六大重點行動,分別為總量強度雙控、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重點地區節水開源以及科技創新引領,共涉及20項任務。 節水型社會 背景概念 在2000年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畫的...
本條例所稱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本條例所稱自建設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單位以其自選建設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主要向本單位的生活、生產和...
【發布單位】哈爾濱市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2002-10-18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哈爾濱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城市水資源,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可...
《日照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是日照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科學合理利用水資源制定的辦法。辦法信息 頒布單位:山東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2012-8-10 修訂信息 (2006年11月10日市政府令第36號發布 根據2012年8月...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是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部門,根據市節約用水主管部門的要求,負責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節約用水工作要求。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節約用水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資源...
《吉林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由1992年9月14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1992年11月7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目的是為了加強吉林市節約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資源,...
此條例為青島市政府為提倡市民節約用水而頒布的,其中詳細解釋了節約用水的辦法,以及獎懲機制。條例全文 青島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 (1995年11月23日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 通過1995年12月14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 會議...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城鎮節約用水工作,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供水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負責城市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戶管理,推動國家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市教育、工業和信息化、...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城區節約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保障城市生產和生活用水,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國務院《 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 、《 吉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 ,參照《 長春市節約...
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用水單位,應當堅持開展節約用水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節約用水意識。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本條例的義務,有對浪費用水行為監督的權利。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城市節約用水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
(二)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域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採用自備水源井取水的;(三)有地表水供水條件,非水質原因使用自備水源井取水的;(四)新增地下水用於火力發電、景觀工程等高耗水行業的;(五)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的;(六)...
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根據節約用水規劃、標準,制定、完善產業和項目政策,健全有利於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城鎮供水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和指導城鎮節約用水工作,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農業農村、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節約用水規劃、標準和政策...
該《條例》分總則、用水管理、取水管理、再生水和雨水利用、法律責任、附則6章57條,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3日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公布的《哈爾濱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予以廢止。檔案內容 哈爾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合肥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是合肥市發布的條例。發布訊息 (1998年12月25日合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9年3月26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修訂的條例 (1998年12月25日...
第五條市區應當逐步實行統一供水,已建的自備供水設施應當逐步納入城市統一的供水系統。第六條對在供水、節約用水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第七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貫徹實施...
在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市政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和個人(農業生產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除外),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領導,把節約用水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第四條 我市實行計畫用水,...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的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逐步改造城市公共老舊管網。在地下水超採區內以地下水為主要水源的城鎮,應當加快公共供水管網建設,逐步實現用水集中供應。在城市供水管網覆蓋的區域內,嚴格控制單位和...
根據2006年5月24日西安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6年8月4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西安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西安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 第一...
天津市節約用水條例(2002年12月19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5年3月24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節約用水條例〉的...
第十三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改造提升城鎮供水體系和供水管網,完善農村集中供水和節水配套設施建設,推廣普及節水型用水器具,引導城鄉居民形成節水型生活方式。第十四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完善...
《太原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是太原市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的條例。條例信息 (1996年8月30日太原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第八...
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流域綜合規劃,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相協調。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的水資源專業規劃,徵求同級有關部門意見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防洪、水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