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約談工作指引》是為了更好發揮反壟斷執法約談制度作用,規範約談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及《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的指引。
2023年10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通知,公布《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約談工作指引》,該指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約談工作指引
- 實施時間:2023年10月
- 發布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約談工作指引》是為了更好發揮反壟斷執法約談制度作用,規範約談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及《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的指引。
2023年10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通知,公布《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約談工作指引》,該指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約談工作指引》是為了更好發揮反壟斷執法約談制度作用,規範約談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及《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的指引。2023年10月,國家市...
第一條 為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為了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制定本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定第二條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濫用智慧財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第十二條經營者不得在行使智慧財產權的過程中,利用專利聯營從事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專利聯營的成員不得利用專利聯營交換價格、產量、市場劃分等有關競爭的敏感信息,...
(三)存在其他按照規定需要約談的情形。第二十七條 政策制定機關制定、實施政策措施的行為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相關單位應當將線索移送反壟斷執法機構,由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調查處理。第二十八條 ...
以關係民生和營商環境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為重點,加大反行政壟斷執法力度,打破地方保護。規範涉企收費,嚴肅查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亂攤派等問題。(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
第二十一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有效預防和制止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
以關係民生和營商環境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為重點,加大反行政壟斷執法力度,打破地方保護。規範涉企收費,嚴肅查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亂攤派等問題。[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級有關...
包括: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壟斷協定;行業協會以經營者身份從事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以及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經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行業協會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針對行業協會違反《反壟斷法》的...
《反壟斷法》禁止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對於平台經濟領域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 第二十二條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反壟斷法》禁止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原料藥市場競爭的行為,由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據《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二...
(六)聚焦保護經營主體平等準入,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持續清理政府採購、招標投標領域隱性門檻。(省發展改革委負責)(七)聚焦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開展“雙反”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壟斷協定、濫用市場...
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規範投訴舉報處理、重大政策措施會審、政策措施抽查工作程式,完善違背市場公平競爭的典型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開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組織對涉嫌行政性壟斷政府主體進行執法約談,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
最佳化本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市、區兩級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會審制度。組織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研究制訂重點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發布經營者集中申報、橫向壟斷協定案件寬大制度等合規指引。最佳化...
引導全社會增強法治意識和規則意識,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積極開展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九)促進公平競爭。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持續清理政府採購、招標投標領域隱性...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對涉嫌達成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違法行為,依法開展調查和處理。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
開展第三方審查的試點工作模式,對各地、各部門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情況和效果開展第三方評估。開展公平競爭審查舉報處理試點。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清理廢除各地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
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預防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行為,加強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新經濟領域反不正當競爭規制。第十三條 有關部門應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簡化市場主體登記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間,實行市場主體登記、公章...
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及時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切實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建立公平競爭典型案例指導制度...
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切實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強化公平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及時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
加強投資領域行政執法監督,全面改善投資環境。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切實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各類...
二、加強反壟斷執法 重點關注民生領域行業協會組織會員達成和實施壟斷協定行為,防止政府部門向協會和中介組織提供壟斷性資源和政策保護。開展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反壟斷執法,加大力度規制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聚焦限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