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市場監管現代化“十四五”規劃

《梅州市市場監管現代化“十四五”規劃》業經梅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21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市場監管現代化“十四五”規劃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21日
  • 發布單位: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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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廣東奮力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的第一個五年,是梅州構建綠色產業體系、融入“雙區”1“雙城”2“兩個合作區”3建設、加快推動梅州蘇區振興發展的第一個五年。為推進我市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大力推動我市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梅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本規劃。
  第一章 “十三五”時期成效和“十四五”時期發展形勢
  “十三五”時期,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推進市場監管領域改革創新,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2019年組建市場監管局以來,著力服務改革發展大局,凝心聚力、攻堅克難,在改革中起步,在創新中發展,全市市場監管工作取得了良好開局,為促進梅州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也為“十四五”時期推進梅州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奠定了堅實基礎。
  1雙區:指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
  2雙城:指廣州、深圳“雙城聯動”;
  3兩個合作區: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取得的成效
  一、商事制度發生根本性變革
  積極發揮商事制度改革帶動示範效應,探索創建覆蓋企業準入、準營、退出全生命周期的改革新模式,精簡行政審批,推進工商註冊便利化,降低準入門檻,提高服務效率,不斷降低投資創業的制度性成本。推進證照合一改革,實施“三證合一、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兩證整合”“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推行“證照分離”“一窗通辦、一窗通取”和簡化審批,持續推進工業生產許可證改革、食品生產許可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下放,不斷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企業開辦全流程時間由2016年的20個工作日壓減為現在的1個工作日,壓減95%。加大無效市場主體清退力度,營商環境持續向好,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截至2020年底,全市市場主體總數量達30.37萬戶,比2016年市場主體數20.42萬戶增長48.7%;平均每千人口擁有市場主體數約69戶,比2016年增長49%。
  二、放心消費環境持續改善
  全面推進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加快構建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全市消費環境總體向好,市場秩序不斷規範,營造放心消費、快樂消費環境。消費者權益保障制度不斷完善,推廣使用線上消費解決機制,商品質量監管機制更加成熟,消費者信心進一步增強。加大消費維權力度,進一步暢通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渠道,成功實現12345平台與12315平台對接。全市各級消保系統共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1.91萬件,挽回經濟損失1613.31萬元。
  三、質量強市建設穩步推進
  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創新質量發展機制,構建先進標準體系,最佳化質量發展環境,夯實質量發展基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動全市質量工作整體提升。強化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多年省對市質量工作考核成績位居粵東西北地區前列。全市有1家企業獲得省政府質量獎,有7家企業獲得市政府質量獎,有16家企業獲得省級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立項;全市累計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8項,行業標準24項,地方標準50項,制定64項團體標準;建立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43個;全市共有國家質檢中心1個和省質檢站7個,有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106家,有各類有效認證證書2082張,涉及獲證組織677家,新建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53項。
  四、智慧財產權大保護格局初步構建
  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突破,2019年組建梅州市知識產權局,實現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集中統一管理。設立了省級維權援助梅州分中心,成立了智慧財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智慧財產權專家庫,構建全市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網,開展智慧財產權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侵權行為。加大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力度,全市有地理標誌保護產品13個,地理標誌證明商標3個,列為全省開展地標保護產品專用標誌核准改革工作的試點市之一。不斷提升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完成8個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申請工作,貫標認證的企業達34家,培育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10家,省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10家。全市累計商標申請量39857件,註冊量26635件,有效註冊量38783件;全市累計專利申請量18096件、專利授權量11881件,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1.54件,獲廣東專利優秀獎8項、中國專利優秀獎2項。
  五、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不斷強化
  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體系,建立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制度和內部審查機制,加大力度規制政府部門扭曲公平競爭的行為。出台公平競爭審查實施辦法,強化競爭政策實施,對2020年前涉及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檔案進行清理,共廢止檔案26份、保留檔案19份、修訂2份,確保政府依法行政以及政策出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加強反壟斷執法,推進價格監管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強對涉企、電力、交通、醫藥等領域價費檢查和豬肉等重要商品價格監管,加大網路傳銷打擊力度,開展網際網路違法廣告整治,公平有序市場競爭環境進一步最佳化。
  六、市場安全監管形勢穩中向好
  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四個最嚴”的要求,不斷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切實保障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監管機制逐步健全,格線化監管實現全覆蓋,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查得到有效落實,全市食品檢驗量達每千人5批次,學校食堂“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全覆蓋,人民民眾飲食安全得到保障,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級別食品安全事故。加強對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管,全部通過GMP、GSP規範認證。加強“兩品一械”4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兩品一械”安全形勢穩中趨好,未發生區域性、系統性的質量安全事件。在2020年度首次開展省對市藥品安全工作責任制考核中,位列全省第5名。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全面加強,深化電梯、氣瓶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體制改革,落實電梯使用管理人首負責任,全市電梯確權率持續保持在99%以上,投保率達95%以上。建立了氣瓶充裝單位線上監控平台,持續推進氣瓶信息電子登記和瓶體塗敷,氣瓶登記率達80%,塗敷率達60%。“十三五”期間,全市沒有發生較大以上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不斷強化,融合生產流通領域監管,強化產品抽查結果的利用。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先後推進電聲、水泥、電線電纜、鋼鐵、玩具、口罩等產品的質量提升工作,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十三五”期間,全市製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連續穩定在90%以上。
  七、市場監管新體制新機制基本確立
  落實機構改革決策部署,紮實推進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實現
  4“兩品一械”:指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
  分段、分領域監管向統一、綜合監管轉變。深化綜合執法改革,整合執法力量,負責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物價反壟斷、商標、專利、商務、鹽業等執法職責,並逐步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建設綜合執法隊伍。完成市場監管部門權責清單編制工作,並實行動態管理。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基本建立,對1160戶嚴重失信違法企業實施聯合懲戒。
第二節 “十四五”時期面臨的發展形勢
  “十四五”時期,我市發展的國內外環境和自身條件都將發生深刻的重大變化,市場監管事業發展面臨新情況新問題,挑戰與機遇並存,風險與機遇共生,必須精準識別、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從國際看,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持續蔓延、影響廣泛深遠,全球產業鏈因非經濟因素而面臨衝擊,對世界經濟產生了重大影響。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深入發展,數字時代加速到來,全球經濟格局調整和競爭優勢重塑。在我國經濟轉型和體制完善、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關鍵階段,加強和改善市場監管具有重要意義。從國內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我國已經進入產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主義制度優勢顯著,治理效能提升,經濟長期向好,市場空間廣闊,繼續發展具有多方面優勢和條件。必須加強和改進市場監管,打牢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制度基礎,持續提升發展質量,推動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需要。從省內情況看,我省經濟總量大、市場機制完善、產業配套齊全、開放水平較高,“雙區”“兩個合作區”驅動效應不斷增強,區域協調發展不斷完善,構建新發展格局打開更廣闊的空間。市場監管必須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供給質量,增強發展動能,堅持安全發展,以高水平監管助力廣東高質量發展。從市內來看,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新時代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意見》為推動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廣東省出台了推動北部生態發展區綠色發展有關意見,這些都為梅州用足用好老區蘇區以及北部生態發展區支持政策,在新時代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迎來重大機遇。從市場監管來看,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市場監管工作更加重視,市場監管在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市場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廣大人民民眾和各類市場主體對市場監管有新期待和新需求,市場監管的演變規律、時代邏輯對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提出新標準,市場監管必須牢固樹立“大市場、大質量、大監管”理念,維護市場運行效率,提高市場監管效能,不斷推進全市市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實現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對照新特徵、新趨勢和新格局,全市市場監管自身發展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市場監管仍處於全面深化改革周期,市場監管體制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新型監管模式有待進一步健全,科技支撐和智慧監管能力有待提升;市場監管理念和方式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市場監管仍需進一步融合,隊伍素質有待提高;基層市場監管力量還比較薄弱,綜合執法改革仍需持續推進。必須深刻認識“十四五”時期我市市場監管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強化改革意識,增強創新精神,擴大開放視野,堅持問題導向,以更加科學的方法補齊短板,以更加頑強的意志攻堅克難,以更大的魄力探索實踐,持之以恆,久久為功,不斷推進市場監管事業改革發展,努力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
  第二章 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和省“十四五”時期的總體部署,準確把握經濟發展規律和市場監管趨勢,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科學謀劃,統籌推進,充分發揮市場監管在改革發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為市場經濟的高效運行提供保障。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市委工作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狠抓發展第一要務,突出實體經濟,貫穿“大市場、大質量、大監管”發展理念,著力完善市場準入基礎性制度,著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著力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著力堅守安全底線、提升質量高線,著力構建現代化市場監管體系,進一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服務支撐我市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創造新的輝煌作出應有貢獻。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十四五”時期,全市市場監管事業發展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以人民為中心
  把黨的領導貫穿市場監管事業發展全方面全過程,不斷提高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為市場監管高質量發展提供根本保證。把維護廣大人民民眾利益作為市場監管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二、堅持改革創新,激發市場活力
  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點上推進市場監管改革創新,增強國際視野,對標最好最優,推動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良性互動有機結合,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創造性,進一步轉變職能,破除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持續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三、堅持維護公平,規範市場秩序
  堅持權責法定、依法行政,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確保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強化競爭政策基礎性作用,規範市場主體行為,規範政府部門扭曲市場公平競爭行為,維護統一大市場。加強競爭執法,有效預防和制止市場違法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四、堅持底線思維,築牢安全防線
  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守住食品、藥品安全底線;加強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綜合治理。完善安全監管機制,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科學防範市場風險隱患,突出應急管理,切實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堅持系統監管,形成社會共治
  統籌監管線上和線下、產品和服務、主體和行為等各類對象,統籌實現活力與秩序、發展和安全等多元均衡,統籌協同政府和社會、監管和監督等各方力量,統籌運用好市場、行政、法律、技術、標準、信用、社會等各種手段,全面提升市場綜合監管效能。
第三節 主要目標
  著眼梅州新發展階段總定位總目標,圍繞參與打造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支點,綜合研判未來發展趨勢、發展條件和市場監管使命任務,到2025年,全市市場監管理念、監管手段、監管支撐、監管機制、監管格局逐步完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顯著最佳化,市場監管發展實現如下主要目標。
  市場準入更加便利。商事登記制度逐步完善,開辦企業全流程便利度進一步提升,涉企經營許可流程精簡,市場退出制度健全,市場主體活力充分釋放。
  市場競爭更加公平。競爭政策基礎地位進一步強化,競爭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壟斷和市場壟斷有效遏制,平台經濟規範發展,競爭執法不斷強化,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逐步形成。
  消費環境更加放心。科學、理性、健康、綠色的消費理念深入人心,消費維權機制不斷健全,消費維權效能明顯提高,消費信心顯著增強,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基本形成。
  安全監管形勢更加穩定。食品藥品“四個最嚴”安全監管全面落實,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安全監管機制趨於健全,安全監管能力明顯增強,安全風險有效防範化解,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行業性安全風險。
  質量供給更加高效。質量強市建設成效顯著,市場供給質量大幅提升,質量基礎進一步夯實,質量對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和促進經濟發展的貢獻進一步增強,形成一批質量效益一流的知名品牌。
  創新發展動能更加強勁。
  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更加完善,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格局基本形成,關鍵核心領域自主智慧財產權取得突破,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效益大幅提高,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逐步最佳化,創新創造活力充分激發。
  市場監管法治體系更加健全。完備的法規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基本建成,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成效明顯,執法水平有效提升,權力制約監督全面覆蓋,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增強。
  展望2035年,適應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高標準市場體系、公平競爭制度體系、要素市場運行機制全面建成,全市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全面實現。營商環境極大最佳化,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極大提高,關鍵領域自主智慧財產權極大豐富,消費對經濟基礎性作用持續增強,市場安全螢幕障全面築牢,假冒偽劣基本消除,市場秩序全面規範,以法治為基礎、企業自律和社會共治為支撐的市場監管新格局總體形成,市場監管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全面提升。
  第三章 最佳化市場準入環境,充分激發市場活力
  把最佳化市場準入作為激發市場活力的首要環節,加快“放管服”改革,加大制度創新,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第一節 推進準入制度改革
  市場主體是市場發展的根基,要最大限度放寬市場準入、最大限度精簡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最佳化審批環節,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一、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繼續加快健全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入開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工作。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現有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及其他市場準入管理事項的銜接。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準入機制、審批機制、監管機制、社會信用體系等。改革各種審批限制,建立統一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制度,為投資創業創造公平的準入環境。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以外的領域。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嚴格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信息共享機制、事中事後監管機制、信用約束和激勵機制。
  二、深化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制度改革
  最佳化商事登記服務方式,繼續探索推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證照聯辦”,改革多部門對市場主體的重複審批、重複管理,進一步精簡材料手續、精簡流程時間。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為企業開辦和成長提供便利化服務。對標國際營商環境先進水平,建立開辦企業時間統計通報制度,大幅度縮減企業開辦時間,提高社會投資創業效率。積極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加快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改革,推動企業登記基本信息和電子營業執照在部門間互認共享。積極推廣“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實名驗證”“一網式”“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登記服務模式。
  三、深化企業開辦便利化改革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數字政府”建設,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大幅提升企業開辦電子化水平。聚焦“一窗通辦”集成化,推進“最多跑一次”。推進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規範化建設,統一服務和數據標準,完善一體化服務平台,拓展實名認證、電子簽章、電子證照套用等服務,不斷提升智慧型導辦服務水平,構建套用良好生態。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改革,積極推廣“只進一扇門”“一站式”服務,推行並聯審批和網上辦事,登記全程電子化、實現業務信息公開化。
  四、推進產品準入制度改革
  進一步完善審批系統,最佳化審批服務流程,企業登記實現全程電子化,不斷提高生產許可受理審批的標準化、規範化和便利化水平。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簡化審批程式,推進產品準入改革,實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諾審批”制度,在保證發證質量的基礎上,改進審查和審批模式。改革“審批經濟”的傳統觀念,加大取消、下放和轉認證力度,削減各類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資質認定,最大限度縮減政府審批範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加大改革力度,將縣級市場監管局有能力審批發證的產品全部下放,提高審批效率,縮短辦證時間。深入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後置現場審查、“一企一證”等改革措施。
第二節 改革涉企許可制度
  加強涉企許可制度改革,助推市場準入準營同步提速,切實解決行業“準入易、準營難”問題。
  一、深入推進涉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放寬企業經營範圍限制,凡國家沒有禁止或限制性規定的經營範圍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打破地區封鎖,消除市場壁壘,服務“共享經濟”發展,促進創業創新,建設統一開放的市場環境。簡化企業審批程式,完善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不斷最佳化設定視窗,在政務服務中心聯合稅務、公安設定“一窗通辦、一窗通取”的企業開辦登記專窗,對前來辦理企業設立登記的,一次性收取登記材料、一次性發放登記結果,實現企業開辦“最多跑一次”,統籌推進企業開辦工作,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最佳化審批流程,加快行政審批條件標準化建設,取消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事中事後監管能有效規範的審批條件。
  二、推進市場主體準營管理模式改革
  建立以告知承諾為主的市場主體準營管理模式,擴大告知承諾制審批範圍和推行全程網上辦理,實現市場監管科學重組、流程再造,建立便捷高效、責任明確的新型管理制度,探索實施“輕事前準入、重事後監管”新型管理模式。進一步完善審批流程,精簡審批材料,將更多的事項納入承諾制審批,實現當場審批當場發證。促進“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監管”和“全程服務”轉變。明晰適用容缺後補、承諾審批的各類事項和申請材料,並制定詳細實施細則,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三、開展“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
  推行主題式套餐式“證照聯辦”服務,規範統一許可審批標準、流程,實現關聯許可聯審聯辦。歸集企業許可信息,最佳化以營業執照為載體的許可信息查詢、校驗等服務,實現“一照通行”。探索建立統一許可業務審批系統。
第三節 完善退出制度
  推進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落實企業註銷主體責任、簡化企業註銷程式和材料,暢通企業主動退出渠道。深化簡易註銷登記改革,合理放寬適用範圍和限制條件,逐步推行對未開業以及無債權債務非上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註銷程式,探索構建企業自主承諾、事後撤銷、強化責任等多層次救濟體系,防患化解簡易註銷的潛在市場風險。完善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平台,最佳化註銷辦理流程。強化司法清算與註銷登記相銜接,進一步規範和簡化強制清算和破產清算後的註銷手續。
  第四章 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保障市場公平競爭
  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強化競爭執法,夯實高標準市場體系制度基礎,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為構建新發展格局營造統一大市場。
第一節 打破行政壟斷,防止市場壟斷
  要按照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在更高層次推動我市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推動建立更高標準市場體系。
  一、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
  建立健全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促進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協調發展,推動產業政策由差異化、選擇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轉變,防止政府過度和不當干預市場,讓市場機制更多發揮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保障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最佳化。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市場主體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倡導公平競爭文化,提升社會競爭意識。
  二、加強反壟斷執法
  重點關注民生領域行業協會組織會員達成和實施壟斷協定行為,防止政府部門向協會和中介組織提供壟斷性資源和政策保護。開展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反壟斷執法,加大力度規制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聚焦限定交易、妨礙市場流通、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等領域扭曲公平競爭行為的監管,制止妨礙商品服務和生產要素自由流通等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三、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加強平台經濟反壟斷規制力度,重點整治制止平台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密切關注平台經濟快速發展中積累形成的風險,有效防範部分企業憑藉數據、技術、資本優勢造成競爭失序,堅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四、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
  逐步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制。積極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落實,逐步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體系,建立立法與行政部門共同參與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完善市、縣兩級部門基本的內部審查機制,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覆蓋。有序推進政策措施審查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營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和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第二節 制止反不正當競爭
  持續深化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一、加強和促進反不正當競爭執法
  建立健全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協調和執法聯動,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線索排查分析、線上證據固化、線下核查處置的反不正當競爭網路監測機制,加強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行為和特定時段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全面加強防疫應急物資、“保健”市場、醫療美容、房地產等領域的監管,重點查處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賄賂、不正當有獎銷售、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突出加強商業秘密保護
  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建設商業秘密保護基地、示範園區、示範企業。加強示範引領,實現商業秘密快速、自我、聯動、共同保護,加強對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的行政指引及培訓,增強企業商業秘密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不斷完善保護措施,加強商業秘密保護行政執法力度,及時制止侵犯商業秘密違法犯罪行為。
  三、加強價格監管
  完善價格監管機制,建立健全跨部門價格協同監管機制,推進價格政策制定和價格監管執法之間的銜接聯動。完善價格預警防範制度,加強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強化重要節假日、重大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等關鍵時期應急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哄抬價格、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推進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收費監督檢查,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保障惠企政策落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圍繞保障民眾價格權益,持續加強房地產、醫藥、教育、交通等民生領域價費監管。強化對網際網路領域價格違法行為監管力度,規範平台和平台內經營者價格標示、價格促銷等行為,引導企業合法合規經營。
  四、打擊傳銷和規範直銷
  完善傳銷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加強聯合執法,開展重點區域專項整治,加大打擊傳銷力度。嚴厲打擊網路傳銷,加強風險預警提示和防範,持續開展專項行動,擠壓傳銷組織生存空間。加強傳銷危害宣傳,提高公眾識別和防範傳銷行為的辨別力。加強直銷企業監管及其行為規範,引導直銷企業加強自律,促進企業規範經營,強化直銷企業產品質量、銷售宣傳、合規經營等環節監管。
  五、打擊侵權假冒
  加大打擊侵權假冒力度,嚴厲打擊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防疫用品、化妝品、兒童用品、服裝鞋帽、家居家裝、汽車配件等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六、規範網路交易市場秩序
  堅持依法管網、以網管網、信用管網、協同管網,探索完善政府與電商平台的監管協作機制,逐步建立電子商務經營者主體資料庫,建立網路交易監測常態化機制,對電商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對網路交易平台、網路商品和服務經營者以及其他網路交易服務機構的監管,督促網路交易平台實行網路商品和服務經營者實名登記和身份核實制度,建立信用評價體系、信用披露制度,採取措施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持續開展網劍專項行動,發揮網路市場監管聯席會議作用,強化各成員單位間的協作,加大對網路售假、虛假宣傳、刷單炒信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七、加大廣告市場監管力度
  建立健全廣告導向監管的協調機制、應急處置機制,提升突發問題、敏感問題快速處置能力,確保廣告經營行為沿著正確的導向運行,堅決維護廣告意識形態安全。聚焦民生領域,紮實開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廣告協同監管,提升聯席會議協調調度能力。完善“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社會共治體系,形成廣告監管合力。
  第五章 營造放心消費環境,促進消費穩定增長
  順應消費提質升級新趨勢,強化消費維權,加強消費引導,規範新型消費業態,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全面最佳化消費環境,促進消費穩定增長。
第一節 強化消費維權
  不斷完善消費維權機制,提升消費維權效能,加大重點領域消費維權力度,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加強消費維權制度建設
  探索建立消費教育社會化長效機制,加強與食品、裝飾等行業協會消費維權協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溝通、協調、監督等作用,引領行業企業生產更多優質產品和提供更完善的服務,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積極開展對商品和服務的社會監督、宣傳教育、維權諮詢活動及培訓等多方面的合作,共同提高消費維權工作的效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消費維權服務。
  二、提升消費維權效能
  積極參與立法立標,加強消費維權領域理論研究。切實履行法定職責,重點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積極與各級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共同探索,力爭實現消費維權途徑新突破。建立和完善“訴轉案”機制,在調解消費糾紛中及時發現經營者的違法違規行為,引導和鼓勵投訴人舉報並提供相關證據,形成“在投訴中找案源,線上索中查違法,在查處中維權益”的良性循環。
  三、強化重點消費領域監管執法
  加大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違法廣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各類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力度。加大對關係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等領域的安全監管。加強規範旅遊、文化、體育、健康、養老、家政、教育培訓等服務領域,防範重大或群體性消費風險。加強不公平契約格式條款監管執法,推行契約示範文本。
第二節 加強消費引導
  加強消費教育和宣傳引導,增強消費信心,提高消費者監督意識和維權能力,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健康消費。
  一、推進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加強消費領域信用信息歸集,消費投訴等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向公眾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詢服務和消費預警提示。
  二、建立健全消費後評價制度
  引導平台型企業建立重點領域的服務後評價機制,鼓勵消費者客觀評價平台上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並實現評價信息公開。
  三、大力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
  持續深入開展“經營者放心消費承諾”“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活動,指導全市各級消委會、行業協會,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發動並凝聚廣大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放心消費承諾。推動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深化農貿市場誠信經營管理,改善農貿市場消費環境。
  四、發揮公眾和輿論監督作用
  加強對商品和服務的社會監督力度,倡導強化企業信用監督,營造誠信經營的消費氛圍。結合每年消費維權年主題宣傳活動,發布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提示廣大消費者不斷提高維權意識,科學理性消費,謹防消費陷阱。推進消費教育和維權知識普及,結合重大消費時間節點,向消費者普及法律知識、講解產品質量辨別技巧、發布消費提示警示,引導消費者提升科學消費和依法維權能力。
  五、倡導理性消費
  大力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典型案例發布會、老年消費教育活動、誠信興商宣傳月、“品質消費教育鄉村行”等活動。圍繞消費者生活密切相關的養生保健食品、藥品消費等領域,進行消費陷阱、銷售方式、受騙心理等揭露和警示,並結合金融詐欺案例從電信詐欺、高息陷阱等方面,向消費者大力宣傳如何防範金融詐欺的相關知識,進一步增強消費者的防範意識。向全市各餐飲行業組織、餐飲企業及廣大消費者發放倡議書,推動制止餐飲浪費工作。
第三節 規範新型消費業態
  把握新型消費發展規律,健全新型消費服務標準體系,加強重點領域新型消費業態監管,推動新型消費業態健康發展。
  一、健全新型消費服務標準體系
  圍繞“先進標準+新型消費”,推動制定具有公共服務屬性的新型消費服務標準,鼓勵社會團體圍繞市場和創新需求,制定先進適用的團體標準,規範行業健康發展,促進新型消費產業提質擴容。推動制定涉及廣大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家政、培訓、醫療、養老等新型消費領域服務標準,提升行業發展質量和水平。
  二、強化新型消費業態監管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嚴厲打擊違法出售、提供、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加強對網路交易經營者的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建立網路交易違法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規範網路交易格式契約,依託“廣東省電子商務經營行為監測平台”,逐步建立以網管網的網路交易市場新型監管模式。對新型社交電商、跨境電商、直播帶貨、線上教育、線上文娛、智慧旅遊、線上健康診療、外賣配送、網約車、住宿共享等新業態採取包容審慎監管,明確監管標準,建立健全符合新業態特徵的監管模式。加大網路交易平台共治力度,探索對網路投訴舉報集中快速處置。加強對平衡車、小型無人機等智慧型休閒產品的引導和規範,督促生產企業完善質量安全標準,防範安全風險,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六章 加強重點安全領域監管,築牢市場安全底線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守市場安全底線,突出監管重點,完善機制手段,切實提高和改善民生保障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第一節 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遵循“四個最嚴”要求,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構建“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全鏈條監管機制。
  一、建立科學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配合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實施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加強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因素、環境污染物等風險監測,推進風險監測評估數據在標準制修訂中的套用,推動相關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配合開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風險評估,建立適用於我市居民的膳食消費量資料庫。鼓勵食品生產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我省標準的企業標準或生產技術規程。依託省級食品標準與大數據套用平台,完善食品安全標準查詢系統和企業標準備案信息系統。
  二、加強食品安全源頭管控
  規範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登記註冊和審批管理。開展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淨化行動,開展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工作,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獸藥抗菌藥治理行動,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管,遏制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加強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分和重金屬污染區耕地風險管控與修復。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加大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種植養殖環境污染治理力度。落實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加強進口食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控,嚴防輸入型食品風險,嚴厲打擊食品走私行為。
  三、強化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
  實施食品生產行業“診脈”工程,建立風險控制採集系統,構建風險防控體系,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加大“網際網路+監管”在食品生產監管中的運用,強化嬰幼兒輔助食品、濕米粉類產品、白酒等高風險食品生產過程監管。實施客家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提升工程和樣板示範工程,發揮示範企業帶動作用,提升肉製品、乳製品等重點食品原料控制、產品研發等能力,開展食品生產小作坊提升行動,提升濕米粉類產品、白酒等品種小作坊風險防控能力,推動食品生產行業質量水平提升。實施國產保健食品質量提升行動,推動生產企業健全並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全面開展質量管理體系檢查,不斷提升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強化特殊食品監督抽檢,實現在產品種全覆蓋。
  四、強化食品經營質量安全監管
  督促食品、特殊食品經營企業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和標籤標識管理等規定。全面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強化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持續做好全市所有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快檢工作,實現市縣全覆蓋,其中省定快檢市場全年完成不少於17.3萬批次,批發市場每月不少於900批次,零售市場每月不少於300批次;市定快檢市場全年完成不少於4300批次,零售市場每月不少於5批次。到2025年,全市食品銷售者100%實現信息化動態風險分級管理。推進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全市持證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覆蓋率達90%以上,社會大型餐飲“網際網路+明廚亮灶”覆蓋率達50%以上。加強網路訂餐等新興業態餐飲服務監管。
  五、強化食品安全重點領域監管
  重點治理食品生產環節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規範整治固體飲料、壓片糖果、代用茶等企業生產行為。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報告率、食品安全管理員抽查考核率均要達到100%。加強學校食堂、旅遊景區、車站碼頭、養老機構、企業食堂等食品安全監管,持續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全市學校食堂“網際網路+智慧監管”全覆蓋,不斷提升人民民眾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領域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
  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路。建立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健全以預防為主的食品安全風險研判機制,把風險研判成果轉化為針對性監管措施,嚴防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完善食品抽檢工作機制,全市每年食品檢驗量不少於2萬批次,到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量達每千人6.5批次以上,評價性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5%以上。充分發揮抽檢機構技術支撐作用,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技術支撐能力和執法裝備水平,深化“檢管結合”,建設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數據統計分析系統,規範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工作制度,及時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構建食品安全應急管理體系,按照要求完善覆蓋市、縣兩級的應急指揮調度系統建設,打造統一權威、協調順暢、指揮高效的調度平台。
  七、構建優質食品供給體系
  推進特色產業和品牌培育,做強梅州柚、嘉應茶、客都米、平遠橙、興寧鴿、壽鄉水等“梅字號”特色品牌,實現“五子登科”。推動農業、食品工業、餐飲服務業融合發展,鼓勵食品企業發展訂單農業、產銷對接,提升食品安全供給功能。培育食品龍頭企業,支持企業延長產業鏈條,構建“全鏈條、全循環、高質量、高效益”的產業體系。推動保健食品產業升級,鼓勵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加大新產品研發,提高產品核心競爭力。建立食品安全全過程追溯協作機制,逐步實現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與政府監管互通互享信息。大力推廣套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農業系統認定的綠色、有機、地理標誌農產品100%納入追溯管理。實施“一品一鏈”食品追溯行動。大力發展食品冷鏈物流。開展“優質糧食工程”行動,提高綠色優質安全糧油產品供給水平。
  八、強化食品安全各方責任
  堅持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壓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強化食品安全部門監管責任,完善溝通協調、決策諮詢、風險研判、風險交流等工作機制,健全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格局。督促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依法依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落實農業生產經營記錄製度、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製度,加強生產經營過程控制,食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率達100%。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提升食品質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鼓勵企業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繼續推進在全市實施全民投保公共食品安全責任險。推進食品安全示範縣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
第二節 加強“兩品一械”安全監管
  藥品安全事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不斷提升“兩品一械”質量水平,築牢安全保障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用藥用械用妝基本需求。
  一、創新監管機制
  探索推行“兩品一械”監管質量管理體系和績效評估考核制度,對各縣級黨委和政府落實藥品安全責任考核工作。強化信息資源共享,健全藥品信息追溯體系,探索建立政府、協會、第三方平台協作新機制,最佳化完善上報制度,提高公眾藥品安全意識。建立覆蓋事件監測、質量抽檢、投訴舉報、監督執法、網路監測及輿情監測等全方位的風險監測與評估體系。強化信息公開、加大輿情監測力度,完善輿情應急處置,強化藥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提高風險防控水平。
  二、加強藥品監管
  強化疫苗、血液製品等高風險藥品的重點監管,加大無菌藥品、抽檢不合格品種、國家基本藥物品種和國家集中採購中選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強化藥品流通監管,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加大國家集中採購藥品、基本藥物抽檢,及時管控輿情風險,嚴厲查處藥品生產和經營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醫療器械監管
  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實施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實行生產企業風險信用量化分級分類監管。加強高風險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重點監管,強化經營環節質量管理規範監督檢查。推進建立醫療器械追溯制度,探索實施高值醫用耗材註冊、採購、使用以及藥品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等環節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編碼的銜接套用。
  四、加強化妝品監管
  推進化妝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對高風險企業開展全覆蓋飛行檢查。強化對祛斑、祛痘、面膜、染髮、嬰幼兒產品等高風險化妝品的監管,重點排查違規使用禁限用物質生產和擅自改變已註冊配方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提升“兩品一械”安全風險防控能力
  實施“兩品一械”安全風險監測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我市“兩品一械”不良反應監測評價能力。指導督促“兩品一械”上市許可持有人依法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收集、跟蹤分析、及時報告疑似不良反應信息,對已識別風險的“兩品一械”及時採取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全市“兩品一械”質量安全風險研判機制,加強對監測風險聚集信號的分析研判,提高風險防控水平。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不良反應檢測每年報告數,分別達到每百萬人口的800份、400份和70份以上。
第三節 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以企業、政府、社會團體力量多元共治為特徵、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主線的特種設備安全治理體系。
  一、強化特種設備系統性風險防範
  以系統性風險防範理論為指導,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分析和風險評估,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調整和加強日常隱患排查重點,針對性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強化特種設備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設備的現場安全監察。加大對重大節假日、重要活動期間特種設備安全檢查,認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
  二、強化特種設備源頭監管
  完善與行政許可、檢驗檢測單位的協調機制,嚴格做好安裝告知、使用登記、檢驗檢測環節把關,強化市場準入,強調設備本質安全,從源頭防治隱患。
  三、推進特種設備智慧監管
  著力創新監管方式,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推進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方式創新。歸集各類特種設備安全風險信息,開展數據統計分析,建立動態監管和公眾廣泛參與的智慧監管體系。
  四、提高特種設備應急處置能力
  增強安全發展理念,推動城市安全發展,推進完善電梯等特種設備應急處置智慧平台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特種設備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第四節 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監管方式,完善監管體系,提升監管效能,牢牢守住梅州產品質量安全底線。
  一、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分析
  推行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監測採集機制,加強產品監管數據、消費者投訴舉報數據、產品傷害數據採集以及社會輿情監測,有效歸集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風險信息、傷害信息,建立完善產品質量安全大數據,開展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動態分析研判運用工作。健全產品傷害監測和預防干預體系,建立監測研判結果監管應對機制,提高處置不同質量問題和風險能力。
  二、加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後處理
  重點加強生產領域的產品抽查,制定年度重點產品監督抽查計畫,按照實施方案開展抽查工作。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加大財政經費投入力度,提升產品抽查覆蓋面,力爭市縣兩級每年實施監督抽查不低於本轄區工業產品製造業經營者的5%。強化抽查結果套用,抽查結果錄入省級監管系統,對不合格產品實行生產、流通雙向追溯,同一不合格產品實施線上、線下銷售全面退市。推行完善消費品召回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
  三、加強產品質量分類監管
  開展“清無”“治偽”以及產品標籤標識專項監管,強化產品實名實證管理。制定重點監管產品目錄,實施重點產品嚴格監管。推行產品監督抽查與監測研判結果聯動機制,針對不同質量問題、風險情況,採取對應的監管措施。推行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台,做好全市產品數據信息庫錄入工作,強化產品類別及產品名稱使用規範。推行產品質量信用分級監管機制,實施產品質量失信“黑名單”制度,完善產品質量信用檔案,支持行業組織開展產品質量評級、信用評價,推動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發揮科研機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專業技術優勢,提升產品質量監管專業化水平和技術服務能力。
  第七章 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激勵提升經濟競爭力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打通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增強智慧財產權系統保護能力,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和運用效益,健全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制,高標準打造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
第一節 加強智慧財產權高標準保護
  樹立智慧財產權嚴保護政策導向,構建智慧財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突破智慧財產權快保護關鍵環節,打造智慧財產權同保護優越環境,夯實高標準市場體系制度基礎,最佳化尊重智慧財產權的營商環境。
  一、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制建設
  加強統籌和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制度供給,全面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制保障,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深化落實中央和省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及各項政策措施,促進保護能力整體提升,形成智慧財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格局,有效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
  二、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
  持續加大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力度,進一步提升行政保護質量、效率和水平,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開展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對民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侵權假冒多發的重點領域和區域,重拳出擊、整治到底、震懾到位。嚴厲打擊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各類侵權假冒行為,加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力度,加強奧林匹克標誌、官方標誌和特殊標誌保護。指導電商平台、展會、專業市場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機制,對侵權假冒行為採取必要措施快速處理。做好智慧財產權侵權展前排查、展中快速處置、展後跟蹤處理。指導專業市場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培育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加強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促進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信息歸集與公示制度,依法將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涉企信息公示。建立完善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將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企業納入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重點抽查名單。暢通各類社會監督渠道,提高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受理和處理能力。
  三、加強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配合,健全智慧財產權糾紛解決渠道,加大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力度,加快建立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辦案協作,建立健全跨部門案件處理規程,完善部門間重大案件聯合查辦和案件移交機制。健全與公安部門對涉嫌犯罪的智慧財產權案件查辦工作銜接機制。建立智慧財產權行政部門、法務部門協同保護機制,加強信息通報、人員交流、聯合培訓、業務研討。健全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仲裁、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支持提升智慧財產權案件辦理能力。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健全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強化維權援助機構建設,推動維權援助服務體系向基層延伸,充分發揮維權援助機構行政執法輔助功能。著力構建縱橫協調、點面結合、社會共治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實現維權援助服務“一張網”。加強維權援助工作與行政執法、行政裁決、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的有機銜接。
  四、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保護
  配合建立以中小微企業為重點援助對象的智慧財產權援助制度,積極幫助我市企業在智慧財產權海外申請、布局和維權援助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務。配合和支持建設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分中心,開展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鼓勵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加強重大涉外智慧財產權案件跟蹤研究。鼓勵保險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智慧財產權執行險、智慧財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等保險業務。支持社會組織開展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涉外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第二節 強化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運用
  加強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高水平運用、高效能服務,提升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一、加強自主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儲備
  要最佳化智慧財產權資助政策,加大對高價值專利組合、轉化運用、行政保護和公共服務的支持。持續提升智慧財產權申請質量,培育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產出源泉,努力實現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0.55件以上。建立健全非正常專利申請、商標惡意註冊監測機制,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和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惡意註冊行為。培育發展高價值商標品牌,挖掘培育地理標誌產品和地理標誌商標。提升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管理效能,最佳化企業、高校、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貫標工作,培育國家級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打造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市場競爭優勢的智慧財產權強企、強校、強所。加快提升企業發明專利、國際專利擁有率,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有效發明專利擁有率。
  二、完善智慧財產權市場運行機制
  拓寬專利技術價值實現渠道,搭建便利化智慧財產權交易運營平台,推進專利技術供需對接,引導創新主體通過運營管理實現智慧財產權價值最大化。推動專利權、商標權、地理標誌產品質押融資,健全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機制,鼓勵銀行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規模。支持開展智慧財產權保險、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等運用模式。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持續加強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建設,建立適合區域和產業特點的商標品牌培育機制,打造區域商標品牌。鼓勵市場主體健全商標品牌管理體系,引導其探尋出符合市場運行規則、適合自身特點的商標品牌運行方式。強化地理標誌品牌運用推廣,搭建地理標誌運營平台,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推動梅州地理標誌“走出去”。
  三、深化智慧財產權與產業發展融合
  深化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項目,推進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和產業專利導航,形成一批產業關鍵技術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支持重點產業園區結合產業發展需求,推動專利、商標密集型產業和地理標誌優勢產業發展。支持建設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和綜合服務平台,推進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激發高校院所專利轉化活力,鼓勵嘉應學院開展專利許可和轉讓工作,運用大數據手段分析篩選“沉睡專利”,對接專利技術信息供給平台,切實促成專利需求轉化生產力。支持選取重點產業布局標準必要專利,加快將專利技術通過標準化途徑產業化、市場化。推動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作,完善地理標誌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建立以溯源管理為核心的地理標誌產品質量管理系統,推進區域地理標誌優勢產業和品牌培育相結合,培育地理標誌品牌服務機構,壯大產業發展。
  四、構建便民利民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統籌搭建市、縣兩級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路,推動高校、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等公共服務網點備案。強化區域與行業智慧財產權信息平台建設,加強戰略性產業集群、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利用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完善“網際網路+”公共服務模式。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專項整治,建立健全行業發展長效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自律和誠信體系建設,促進行業良性競爭。鼓勵引導高校、社會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為產業集群和中小微企業培育更多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依託本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和嘉應學院分析評議中心,發揮平台的專利商標檢索、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轉化對接、金融創新等服務功能,建設市級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點。構建智慧財產權大宣傳格局,開展智慧財產權進企業、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網路等宣傳活動,營造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社會氛圍。
  五、推進智慧財產權區域布局
  充分藉助“雙城”在智慧財產權區域協調發展中的引領作用,圍繞“一核一帶一區”特色化發展需求,主動爭取區域智慧財產權發展政策支持,推動梅州綠色生態優勢產業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創建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範,支持縣域和保稅區、高新區提升智慧財產權發展能力,打造智慧財產權強縣、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深度融入“一帶一路”“雙區”智慧財產權交流合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人才交流、宣傳培訓、信息利用、海外保護等實務合作,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國際布局,廣泛開展智慧財產權貿易。
  第八章 深入推進質量強市建設,提升質量供給水平
  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將質量強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提高質量基礎設施水平,為新發展格局提供堅實的質量支撐。
第一節 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
  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加強質量管理,創新質量管理模式,持續提高產品、工程、服務質量和品牌影響力,更好滿足人民民眾不斷升級的消費需求。
  一、提升產品質量
  推進全面質量管理,支持各類市場主體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加強生產全過程質量要素資源管理,廣泛開展質量提升小組活動,組織質量提升關鍵技術攻關,促進質量管理、技術、方法協同創新。鼓勵、引領企業主動制定和實施先進標準,推動我市優勢、特色技術標準提質升級,提升標準水平,實現質量水平整體提升。圍繞戰略性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開展行業質量狀況調研,通過與國內國際標桿產品實物研究和產品執行標準、質量指標比對,深入分析產品質量整體狀況,全面摸查行業現狀、發展趨勢、質量技術基礎和質量水平、智慧財產權、品牌,以及與國內國際產業比較優劣勢等行業總體情況,建立完善產業標準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以質量鏈推動產業集群向產業鏈中高端提質升級,實現產品質量水平有效提升,為後續滾動推進我市其他產業質量提升積累經驗、提供樣板。實施“重點產品質量提升”行動,選取重點產品(行業)加強質量比對研究,開展“問診治病”和企業“強身健體”行動,到2025年,推動5個重點產品(行業)質量提升,問診企業50家以上,強身健體企業100家以上。
  二、提升工程質量
  強化工程參建各方責任,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實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完善全過程質量控制體系,推行工程建設管理標準化,提升建設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質量管理水平。落實建材生產單位和供應單位質量管理終生責任,並將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全面按照綠色建築標準進行建設,大力推廣綠色建造、綠色運營,推動建築綠色化改造和綠色建材套用,提升建築品質。推進公路水運“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建設,推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高質量發展。發揮優質工程的示範引領作用,積極推薦企業參與省級優質工程評選。
  三、提升服務質量
  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打造龍頭骨幹家政企業品牌,實施旅遊服務提升計畫,不斷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升級。提升交通運輸服務質量,提升物流服務智慧型化水平。鼓勵創造優秀文化服務產品,提高供水、供電、供氣服務質量,穩步推進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畫,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水平。依據公共服務質量監測數據,對標先進地區,查找公共服務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水平和公眾滿意度。大力支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依託國家水泥及製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廣東省質量監督電聲產品檢驗站(梅州),推動我市建材、電聲產品檢驗檢測能力提升,謀劃增加綠色建材、電聲產品認證資質,擴展服務區域。發揮省級印製電路產業計量測試中心作用,提高印製電路產業服務能力。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測試、標準試驗驗證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
  四、提升企業質量能力
  以人才培育為抓手,著力提升質量發展軟實力,加強企業質量人才培訓,積極開展推進先進質量管理模式、標準宣貫、計量、認證認可業務等免費培訓,支持企業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培育一批質量標準領軍人才。進一步推動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布局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支柱產業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補短板、強弱項、破瓶頸,通過發揮技術機構、社會組織、龍頭骨幹企業等作用,充分運用質量檢測技術公共服務平台,以協同服務、綜合套用方式,注重質量技術幫扶和質量管理方法改進雙管齊下,強化線上線下服務協同推進,努力探索形成適合我市地方支柱產業質量提升和企業質量服務需求的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新模式,為提升產業質量水平、保障質量安全、促進質量創新提供優質服務,推動銅箔—高端印製電路板、電聲、綠色建材等產業集群穩步發展。支持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高質量管理水平。推動企業實施測量管理體系及二三級計量保證體系確認,從基礎層面提升企業質量能力。
  五、培育高質量品牌
  強化品牌意識,大力實施名牌戰略,努力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推動質量提升、品牌創建的工作格局。通過“質量月”活動加強質量宣傳,積極引導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質量提升,不斷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完善政府質量獎評審機制,擴展質量獎評審領域,總結、提煉、推廣一批先進的質量管理制度、方式、模式,發揮質量標桿的示範帶動效應,推動企業質量管理創新。大力實施以質量為基礎的品牌發展戰略,培育一批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區域品牌和企業品牌,推進質量品牌提升示範區建設,推動產業集群區域品牌提升,發揮企業的帶動作用,引導集群企業標準協同、創新協調、業務協作、資源共享,推動產業鏈的共同升級。
第二節 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
  標準引領時代進步,助推創新發展。對標國內外最優、最好、最先進,全面實施標準化戰略,以先進標準支撐梅州產業發展邁向中高端水平。
  一、建設梅州先進標準體系
  建立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有機結合、協同發展的新型標準體系,推動地方標準向以公益性標準為主的方向過渡,推動市場類標準符合市場競爭和技術創新的需要。鼓勵相關機構和企業參與國家和國際標準制定。重點圍繞戰略性集群產業、現代服務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以及粵菜(客家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等民生工程,向社會廣泛徵集地方標準項目,加快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形成與省級協調配套的地方標準體系。發揮標準的引領規範作用,開展對標達標提升活動,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引導更多企業聲明公開更高質量的標準,促進我市質量和效益提升。建立專利技術與技術標準相互轉化、相互促進的機制,促進自主創新與技術標準的融合,搶占產業制高點,提升我市經濟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到2025年,爭取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實現零的突破、國家標準超過12項、行業標準超過34項、地方標準超過75項;全市企事業單位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累計公開團體標準超過130項,企業標準超過500項。
  二、強化標準實施與保障
  貫徹實施《廣東省標準化條例》,建立健全全市標準化戰略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全市標準化工作重大問題和事項。建立標準化工作激勵措施和扶持政策,設立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標準分類監督機制,提升標準水平和實施效果。加強標準化示範試點項目建設,新創建10個以上國家級和省級標準化示點(示範區)。加強高層次國際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支持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校、標準化院所與企業合作,培養標準化人才。
  三、健全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
  依託省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與應對信息平台,加強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跟蹤、研判、預警、評議和應對,提升風險防範和應對能力。利用技術性貿易措施,倒逼企業按照更高技術標準提升產品質量和產業層次,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密切跟蹤技術性貿易措施變化的新動向,為企業提供全面、權威、及時的信息諮詢服務,提升企業積極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的意識和能力。
第三節 加大質量基礎設施建設
  深入推進質量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構建現代先進測量體系、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體系和質量認證體系,深化質量基礎設施融合發展,提升公共技術服務能力。
  一、加快構建先進計量體系
  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系統調研和梳理,建立一批社會民生和高質量發展急需的高準確度、高穩定性計量標準,提升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能級和覆蓋率,到2025年,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超過250項(其中市級130項、縣級120項),強制檢定能力覆蓋率達80%以上。探索開展“數字計量”建設,提高計量智慧型監管能力和水平。開展計量器具強制檢定製度改革。加強計量量值比對工作,提升對計量技術機構和校準機構的監管效能。推動誠信計量體系建設,加強行業計量器具監管。持續開展能源計量工作,建立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計量檢測和管理體系。加強制度建設,推行計量監管新模式,發揮“網際網路+監管”優勢,提升社會計量治理能力。
  二、加強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加快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市場化運作進程,鼓勵檢驗檢測技術機構拓展我市急需的認證認可業務,支持檢驗檢測平台加強實驗室環境及硬體設施建設,提升檢測能力。圍繞戰略性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推動與之相配套的高水平檢驗檢測技術服務平台建設,探索質量基礎設施協同創新,為產業發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技術支持,鼓勵平台積極開展質量基礎科研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
  三、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
  建設質量技術綜合服務平台。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管改革,推行監管新模式,通過組織能力驗證和比對,盲樣考核等評價考核活動,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組織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嚴厲打擊虛假認證、超範圍檢測、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九章 完善新型監管機制,提高市場監管效能
  著眼加快構建現代化市場體系,創新監管方式方法,推進系統監管,統籌運用市場、行政、法律、技術、標準、信用、社會參與等各種手段,提升市場綜合監管效能,打好市場監管“組合拳”。
第一節 創新和完善監管方式
  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全面推行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探索完善與新業態發展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在市場監管領域實現科學化、系統化監管。
  一、加強市場監管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健全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示、懲戒、激勵和信用修復等制度。按照“信用廣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的相關要求,明確企業信用信息公開範圍、內容、期限,建立權威、統一、可查詢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並向社會公示。嚴格執行上級市場監管部門統一的“黑名單”制度,完善市場監管領域失信懲戒措施清單,規範失信行為認定依據、程式,強化失信懲戒力度。健全企業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機制。
  二、推行信用風險分類監管
  建立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指標體系,精準分類企業信用風險狀況,為各個領域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提供重要考慮因素,實施差異化監管。建立風險預警預判機制,構建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模型,對企業主要風險點實施監測,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整體信用風險狀況進行數據分析研判,及早發現苗頭性、區域性、行業性風險,有效推動監管關口前移,從重事後處罰和懲戒向重事前信用風險防範轉變。聚焦企業信用與企業利益的正向關聯規律,發揮信用監管導向作用,加強信用信息深度開發利用,引導消費者和企業合作方根據企業信用程度評估消費風險、商業合作風險,切實用市場力量約束企業違法行為。
  三、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完善並嚴格執行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將更多事項納入部門聯合抽查範圍。進一步釐清監管事權,明確監管對象和範圍,嚴格依法依規落實市場監管責任。建立健全與部門職責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庫,推動“兩庫”標籤化管理、動態管理。加強政府部門間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共享,完善“網際網路+監管”,實現重要監管業務線上辦理、信息及時上傳、問題及時處置。科學運用信用監管風險分類結果,通過大數據分析,自動識別市場主體風險,挖掘監管重點,合理確定雙隨機抽查的範圍、對象和頻次,實施差異化檢查,提高監督檢查的靶向性、精準性。推進制定各領域、行業聯合隨機抽查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
  四、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加強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生事物發展規律研究,分類施策、量身定製監管規則和標準,在堅守質量和安全底線前提下,留足發展空間。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不得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探索制定支持新經濟健康發展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措施、建立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機制,充分運用政策輔導、行政建議、警示告誡、規勸提醒、走訪約談等方式,加大對企業的行政指導力度,嚴格規範自由裁量權,切實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預。
第二節 構建多元監管格局
  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係,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加快形成政府部門協同監管、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行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一、加強政府部門協同監管
  完善跨部門、跨區域監管聯動回響和協作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與綜合監管部門間的協同聯動,實現監管標準互通、違法線索互聯、處理結果互認。構建區域性監管協作平台,推動食品、藥品、文化旅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的監管協作機制建設。推進食用農產品產地合格證、流通、市場環節等全鏈條追溯銜接。
  二、強化市場主體責任
  健全完善市場主體首負責任制度,引導市場主體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內部控制體系,履行法定義務,不斷提升產品與服務質量。規範企業信息披露,推動企業開展標準自我聲明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將市場主體信用承諾履行情況納入信用記錄。推動建立消費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鼓勵市場主體發揚企業家精神,堅持誠信守法,勇於擔當社會責任,履行社會義務。
  三、提升行業自律水平
  指導行業協會商會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規範會員行為。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執行機制,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規則和政策法規,制定發布行業產品和服務標準。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權益保護、糾紛處理、行業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參與公益訴訟、專業調解工作。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評獎等行為。
  四、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暢通民眾監督渠道,拓展政務新媒體投訴舉報方式。健全完善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有功人員予以獎勵和保護制度,依法規範牟利性“打假”和索賠行為。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等專業機構的監督作用,在監管執法中更多參考專業意見。強化輿論監督,加強與主流媒體合作,主動公開市場監管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適時發布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節 推進“網際網路+智慧市場監管”
  以市場監管信息化推動市場監管現代化,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5G高速網路、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增強大數據匯聚、運用能力,推動“網際網路+”監管創新,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增強市場監管的智慧化、精準化水平。
  一、建設區域市場監管大數據中心
  依託省級政務大數據中心平台,按照統一的市場監管領域數據的基礎標準、技術標準、套用標準和管理標準,持續加強市場準入、監督檢查、特種行業、行政執法等市場監管主題庫建設,匯聚整合市場監管領域數據,提升市場監管大數據中心數據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研判能力。同時利用省政務大數據中心梅州分中心平台,加強跨部門、跨層級的業務協調和信息共享,打通市、縣、鎮上下聯動的信息資源通路,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與交流互通。
  二、建設“網際網路+智慧市場監管”平台
  根據市場監管的新發展、新變化、新要求,科學規劃,建立高效、統一的信息化平台。健全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庫,進一步最佳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台。依託省局電子商務行為監測系統、廣告監管系統、特種設備電子監管系統和廣東省氣瓶追溯雲平台,持續完善監管監測手段。建設“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監管系統和重點(高風險)食品品種風險現場採集識別系統和追溯體系,強化食品領域重點場所及產品監管手段。通過套用大數據、人工智慧技術,整合工商登記、質量安全監管、食品安全、競爭執法、消費維權、企業公示和涉企信息等數據資源,研究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及時掌握市場主體經營行為、規律和特徵,分析、研判市場監管風險點,對市場秩序的變化趨勢進行預測分析,提高政府科學決策和風險預判能力。
  三、全面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運用
  依託國家、省級的“網際網路+市場政務服務”平台,加快融入市級數位技術與公共政務服務體系,實現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功能於一體,提升市場監管網上政務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以及智慧化水平。在現有的廣東政務服務平台上拓展各類市場監管事項的網上辦理功能,充分運用和推廣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推動市場監管系統更多高頻事項上線“粵省事”“粵商通”等平台,通過政務服務網全面公開服務事項清單,提高網上辦理深度,實現市場監管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線上辦理。加快推動24小時智慧型商事登記平台建設,不斷擴大智慧型審批的業務範圍,申請人隨時自助辦理營業執照業務,實現許可註冊業務“全網辦”。
  第十章 最佳化市場監管支撐體系,夯實履職基礎
  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法治體系,深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不斷加強市場監管基礎建設,培育市場監管文化,促進市場監管交流合作水平,有效提升市場監管履職盡責能力。
第一節 加強市場監管法治體系建設
  持續加強市場監管法治制度體系建設,紮實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大市場監管行政權力監督力度,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一、構建完備的市場監管規範性制度
  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推進營商環境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公平競爭、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等市場監管領域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嚴格檔案制定程式,健全清理評估工作機制。全面推進行政決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健全風險評估制度。
  二、構建高效的市場監管法治實施體系
  完善市場監管權責清單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形成職責明確、邊界清晰、層級合理的市場監管權責清單。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應當依法公開的執法信息100%及時主動公開。嚴格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開展重點執法事項全環節音像記錄試點工作。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確保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率100%。
  三、構建嚴密的市場監管法治監督體系
  依託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台和行政執法監督網路平台,完善智慧型化市場監管執法監督機制。堅持監督執法與促進執法相結合,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執法案卷評查,推動落實負責人約談制度,貫徹實施敗訴行政案件報告制度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年度報告制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在全市推行行政執法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制度。
  四、構建有力的市場監管法治保障體系
  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發布普法責任清單,建立典型案例定期發布工作機制,發布執法警示,將普法融入監管執法全過程、各環節,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建設高素質法治隊伍,落實學法用法制度,發揮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示範帶動作用,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加強法治培訓,強化崗位精準普法,執法人員每年學法不少於60學時。
第二節 深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
  深入推進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持續推動執法重心下沉,打牢市場監管根基,不斷完善協同高效的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
  一、健全綜合行政執法體制
  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推動執法許可權和力量向鎮街延伸下沉,逐步實現基層一支隊伍監管執法,解決多頭多層重複執法問題。
  二、完善綜合行政執法機制
  建立健全與教育、公安、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海關等職能部門間執法協作工作機制,實現監管標準互通、違法線索互享、處理結果互認。積極構建區域執法協作機制,重點加強區域間打擊侵權假冒、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安全以及新業態等領域執法協作,推動信息共享,提升執法效能。健全完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強化行政部門與公安、檢察機關在信息交換、案情通報、案件移送、案件定性等方面的會商協作。增強行政執法人員證據意識,及時依法收集、固定、移送涉案證據材料,確保移送司法機關刑事案件的質量。
  三、推進基層執法規範化建設
  規範基層監管執法程式和執法文書、執法證件、執法裝備。健全完善基層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和資格認證,完善執法人員培訓考試制度,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規範自由裁量權行使。
第三節 加強市場監管文化宣傳和交流合作
  充分發揮文化的引領作用,以文化人、以文聚力,切實增強市場監管系統的凝聚力、生命力、戰鬥力,為高效能市場監管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一、厚植市場監管文化
  把握文化建設規律和市場監管工作特點,準確構建新時代市場監管文化建設的核心理念、價值標準、行為規範和制度體系。完善市場監管文化工作機制,培育和建設具有市場監管特色的文化陣地,以文化推進市場監管機構融合、隊伍融合、業務融合。堅持“爭先進位創優”的精神追求,打造工作日誌、“監管服務優秀科室”和“監管服務之星”評比等特色文化品牌,在提振精神中砥礪奮進,在真抓實幹中比學趕超,在改進作風中攻堅克難,將市場監管文化理念融入貫穿幹部教育培訓和日常監管之中,不斷塑造意志堅定、精神飽滿、能作善為的市場監管鐵軍。
  二、加強市場監管宣傳和交流合作
  強化梅州電視台、梅州日報社等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的宣傳報導,不斷提升市場監管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能力。大力宣傳堅守誠信、維護公平、鼓勵創新、崇尚質量、促進開放的價值理念。加強市場監管領域社會公眾安全意識引導,增強食品藥品、產品質量、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消費維權意識,做好重要節點和重大活動的市場監管專題宣傳。完善輿情監測工作制度和輿論引導工作機制,促進輿情監測和處置由被動應對向源頭管理轉變。探索粵港澳大灣區合作新機制,強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充分藉助全省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區域市場監管領域協作發展。主動融入“雙區”“雙城”等重大戰略,增強區域及各地市市場監管領域合作聯動,協同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大市場。
  第十一章 保障機制
  堅持黨的領導,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經費保障,落實責任分工,強化監測評估,確保規劃有效實施。
第一節 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發揮黨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堅強領導作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方針,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黨的思想建設作為基礎性建設來抓,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建設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民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持之以恆抓好黨的作風建設,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堅定不移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市場監管全過程,以強有力的政治引領和監督執紀,推進全市市場監管事業高質量發展,確保市場監管現代化“十四五”規劃藍圖如期實現。
第二節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堅持黨管人才、需求導向、最佳化結構、統籌推進原則,健全完善市場監管人才引進、教育培訓、選人用人、考核評價、人才激勵、服務保障機制,不斷建立適應高質量發展需求的市場監管人才隊伍管理體系,提升市場監管人才綜合素質。堅持“事業為上、依事擇人、人崗相適”原則選人用人,加大交流輪崗力度,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鄉村振興”等專項工作、重要崗位和基層一線歷練,讓幹部在工作實踐中砥礪品行、增長才幹。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全面實施崗位專業化培訓,整合利用網路培訓資源,組織開展市場監管各領域的學習教育培訓,促進幹部政治素養不斷提高,工作作風更加紮實,履職能力明顯提升。突出正向激勵,樹立做人民公僕、為人民服務、讓人們滿意的價值取向,引導幹部在見賢思齊中奮力擔當作為,形成崇尚先進、比學趕超、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全面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建設。
第三節 加強經費保障
  全面落實市場監管現代化經費預算保障制度,市場監管等相關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地結合工作實際,對實施本規劃的經費予以必要的保障,提高市場監管經費保障效能,統籌財政資金使用,最佳化支出結構。嚴格預算執行,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推動市場監管現代化“十四五”規劃實施全面落實。
 第四節 落實責任分工
  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推進市場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部署,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指導督促等機制,確保規劃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有序推進、落地落實。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規劃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分解任務、細化舉措、壓實責任。明確規劃實施時間表、路線圖和進度節點,確保按時保質完成規劃預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推動解決市場監管的痛點難點焦點問題,取得可檢驗可評判可感知的顯著成效。
第五節 強化監測評估
  規劃編制部門統籌協調有關任務落實,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強化監測評估結果套用。各地、各部門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機制,加強跟蹤監測、成效評估,對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研究制訂對應措施、及時協調解決,重要情況及時按程式請示報告。對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及時進行總結,加強複製推廣。

解讀

《梅州市市場監管現代化“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是市“十四五”重點專項規劃之一,由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組織編制。編制過程中,市市場監管局深入開展調研,廣泛聽取社會公眾、專家、各縣級政府、市直單位意見,多次修改完善,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狠抓發展第一要務,突出實體經濟,貫穿“大市場、大質量、大監管”發展理念,為服務支撐我市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創造新的輝煌作出應有貢獻。
  二、主要內容和指標設定
  (一)主要內容。《規劃》從我市實際出發,緊扣發展目標,以章節為序,依次排布規劃背景、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共11章。
  (二)指標設定。《規劃》設定了主要指標表,分成了約束性和預期性兩類共27項指標。其中約束性的指標有4項,其他預期性的指標設定上,既適當超前,又留有餘地,各項指標增速基本上與我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保持一致。
  三、主要任務
  主要有8大任務:一是最佳化市場準入環境,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包括完善市場準入、改革涉企許可、完善退出制度。二是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保障市場公平競爭。包括打破行政性壟斷和防止市場壟斷和制止不正當競爭。三是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促進消費穩定增長。包括強化消費維權、加強消費引導、規範新型消費業態。四是加強重點安全領域監管,築牢市場安全底線。包括加強食品、“兩品一械”、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五是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激勵提升經濟競爭力。 包括智慧財產權高標準保護和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運用。六是深入推進質量強市建設,提升質量供給水平。包括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大質量基礎設施建設。七是完善新型監管機制,提高市場監管效能。包括創新和完善監管方式、構建多元監管格局、推進“網際網路+智慧市場監管”。八是最佳化市場監管支撐體系,夯實履職基礎。包括加強市場監管法治體系建設、深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加強市場監管文化宣傳和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規劃》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經費保障、強化監測評估等保障措施。要求加強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將市場監管工作經費和能力建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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