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溫州市所轄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發〔2018〕101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溫州市洞頭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溫委辦發〔2018〕95號),制定本規定。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掛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溫州市洞頭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牌子。

溫州市洞頭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接受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統籌協調、督辦檢查全區落實重要涉外政策和涉外工作。設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負責處理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事務,承擔指導涉黨際、民間組織和社會組織對外交往,協調維護海洋權益等職責。區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溫州市洞頭區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洞頭區縣前路12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情況。
(二)負責組織或參與全區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調研,對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進行跟蹤調研,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起草、審核區政府綜合材料、領導講話稿。
(三)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運轉工作。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請示區政府的公文,提出擬辦意見,報區政府領導簽批。
(四)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五)負責區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受區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六)負責區政府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工作。
(七)負責上級政府、區人大和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
(八)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統籌做好民生實事工作。做好政務熱線有關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社情民意和重要情況。
(九)負責收集、整理、編髮和上報各類重大政務信息,指導全區各級政務信息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全區反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區關於外事、港澳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管理全區外事、港澳工作,負責來訪或進行公務活動國(境)外來賓的接待工作,負責我區與外國城市的結好工作。
(十三)負責研究擬訂全區智慧城市建設管理髮展規劃和大數據套用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全區公共數據資源和電子政務,參與指導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機要和檔案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與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雲計算、大數據等產業培育發展和推廣套用。區政府辦公室(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大數據發展套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完善數據開放平台和標準體系,統籌推進“數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設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協同推進大數據產業發展。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主任:郭顯玉
工作分工:主持區政府辦公室(區外事辦、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朱紅波
工作分工:負責政務督查、政務公開、議提案辦理、來信來訪等工作。協助葉錦麗副區長處理所分管的政務工作。分管政務督查科、政務公開科、區民情調查服務中心
區府辦黨組成員、副主任:蔡志文
工作分工:負責組織人事、制度建設、目標考核、財務審批、公文審核、重要會議會務、機要管理、後勤保障、黨風廉政、機關黨建、精神文明、扶貧慰問等工作。協助朱學進副區長處理所分管的政務工作。分管秘書科。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承擔區政府辦公室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文辦理,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承辦區政府重要會議和區政府主要領導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印章和介紹信,制發由區政府頒發的印章。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區政府辦公室的目標管理工作。
(二)政務督查科(掛區政府督查室牌子)。負責落實區政府重要工作及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專題會議等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上級領導機關督辦事項和區長批示件的交辦、督辦和匯總反饋。協助督促落實各副區長的重要督辦件,以及區長交辦的其他事項的督辦落實。組織開展全區政務督查激勵和問責工作。負責上級政府和區人大、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對區政府各部門承辦建議提案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等。督促落實民生實事辦理工作。
(三)綜合一科。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的記錄和紀要整理、檔案管理等;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區長講話和有關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區政府全面工作情況的收集、整理和掌握;負責區長日常工作安排、文電處理和批示辦理的組織協調;組織或參與有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區長重要活動的協調、銜接和落實工作。
(四)綜合二科。負責常務副區長和其他對口聯繫工作的副區長日常工作、會議、活動等的組織、協調和落實;負責起草常務副區長和其他分管副區長講話材料;負責常務副區長和其他分管副區長批示的傳達、督辦;負責常務副區長和其他分管副區長聯繫部門的公文辦理和工作協調;參與區政府綜合材料的起草。
(五)政務公開科(掛信息管理科牌子)。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對全區政務公開工作的培訓和評議。組織指導全區政務信息業務工作。負責區政府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和編輯,負責采編並向上級政府報送信息,協助做好緊急信息報送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工作。
(六)打私和海防口岸科。負責全區反走私、海防和口岸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反走私、海防和口岸工作業務的培訓和相關數據的統計、綜合分析;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海上專項鬥爭和聯合行動;協調走私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協調處置有關反走私的突發、應急事件;編報海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開展海防政策法規宣傳、基本知識教育、理論研究和業務培訓;負責綜合協調全區口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開闢國(境)外航線報批工作。
(七)外事科(掛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牌子)。承擔全區外事、港澳管理工作;審核辦理本區派遣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國外人員來訪事宜;調查了解和檢查因公出國(境)人員在國外的活動情況;負責調查全區外事工作情況和外國人的重要情況,及時反映,並提出意見建議;指導區有關部門開展外事工作;指導開展我區與外國城市的結好工作。組織落實區政府領導的重要外事活動安排。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人員編制

區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18名。設主任1名(兼任區政府外事辦主任、區大數據管理局局長),副主任6名(其中1名兼任區政府外事辦副主任);股級領導職數9名。

其他事項

區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溫州市洞頭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溫州市洞頭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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