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洞頭區司法局

溫州市洞頭區司法局

溫州市洞頭區司法局,是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洞頭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溫州市洞頭區北岙街道車站路41號 
  • 隸屬: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2、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的備案審核工作。指導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3、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研究規範政府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爭議等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
4、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協助開展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司法所建設。
5、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6、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7、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8、職能轉變。切實加強全面依法治區的統籌協調、指導推進、督促落實、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深入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為“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堅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執法體制和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體制改革,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發展律師、公證、司法鑑定等法律服務業,擴大法律援助範圍,加快建設覆蓋城鄉、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全面構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創新調解制度機制,推動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的法治創建活動和依法治理。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築牢公共安全風險防範控底線。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機制,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治處
社區矯正管理科(掛社區矯正執法大隊牌子)
行政複議和應訴協調科
政府法律事務科
普法與依法治理科(掛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公共法律服務科(掛行政審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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