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洞頭區民政局,是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洞頭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溫州市洞頭區北岙街道海興路136號3樓
- 隸屬: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信息宣傳、綜合文字、督查協調、檔案、信訪、保密、信息公開、建議提案、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制訂、審核、報備、清理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民政法制教育和培訓;負責全區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事業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系統財務、統計、審計業務的指導、培訓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算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
社會救助福利科(養老服務科牌) | 負責審批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導全區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全區困難民眾救助工作;負責全區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工作;指導全區城區“三無”、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及農村敬老院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權利保障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負責指導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承擔區社會困難民眾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承擔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
基層政權和社會工作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 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指導培訓村(居)委會主任和城鄉社區工作者;組織、協調、指導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社區志願服務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培育發展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區社會工作者和社會志願者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區本級取得國家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人員的註冊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民政行政審批工作。 |
社會事務科 | 負責殯葬管理、婚姻登記工作;指導公墓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區開展殯葬改革、殯儀服務中心管理和民政執法工作;承擔區殯葬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指導婚姻、殯葬以及救助管理機構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駐地遷移的初審工作;組織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邊界爭議的調查和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地名的命名、更名初審和審核工作;組織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區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
溫州市洞頭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掛溫州市洞頭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溫州市洞頭區福利彩票銷售中心、溫州市洞頭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牌子) | 擬訂全區社會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區養老機構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區養老服務機構的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組織全區養老機構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參與執業資質認定;承擔區居家養老服務管理服務工作;擬訂低收入老人、高齡老人、重度殘疾老人等特殊困難老人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評估評審制度;組織實施政府購買的養老服務項目評審,承辦養老服務相關補貼的核撥工作;協助承擔溫州市洞頭區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孤兒保障政策落實和孤兒家庭寄養、收養管理服務工作,代理兒童福利權益相關事務工作;擬訂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區福利彩票管理指導工作。承辦上級委託、區本級福彩公益金資助活動;負責對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流浪乞討等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承擔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關愛保護和服務的其他工作職責;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溫州市洞頭區社會工作管理中心 | 指導全區社會組織的登記和培育發展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指導開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區社會工作者和社會志願者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區本級國家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的註冊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慈善捐助工作;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溫州市洞頭區婚姻登記中心 | |
溫州市洞頭區民政執法大隊 | 以溫州市洞頭區民政局名義開展執法工作,承擔民政領域違法、非法活動的查處職責,依法實施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承擔上級民政執法機構直接查辦案件的協助調查取證,承擔區際間案件的協查工作;承擔民政監督相關投訴舉報件的處理工作。負責推動建立和完善民政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以及部門間行政處罰銜接機制;承擔民政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民政信用制度;組織開展民政法治宣傳;承擔區殯葬改革、殯儀服務管理指導工作,承擔區公墓建設管理指導工作,承擔喪葬用品市場的管理工作,參與城區治喪環境管理;協助承擔溫州市洞頭區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溫州市洞頭區殯儀服務中心 | 承擔全區殯儀活動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全區境內的遺體接運、火化外運任務;承接遺體冷藏、整容化妝、守靈悼念服務、骨灰暫存和喪葬用品銷售等殯葬系列化服務;承擔喪葬用品市場的管理;負責宣傳殯改政策,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健康的喪葬習俗;承擔區殯葬管理日常事務性工作等;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