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通知》是2000年9月15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通知
  • 文號:湘政辦發[2000]77號
  • 發布日期:2000-09-1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單位:81702
  • 生效日期:2000-09-15
檔案內容
市、州、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近年來,我省殘疾人就業工作有了較大發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正在逐步推行,殘疾人就業率從1987年的不足50%提高到70%以上。但是,由於自身障礙和環境的影響,殘疾人就業仍滯後於我省勞動就業總體水平。為了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1999〕84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重要意義
勞動就業是殘疾人的基本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對殘疾人勞動就業要給予特別的優惠和保護,使他們與健全人一樣,享受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取得勞動報酬、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和社會保障等權利。搞好殘疾人就業工作,使適合勞動的殘疾人從單純依靠國家。社會和親屬救濟、供養變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不僅關係到全省300萬殘疾人勞動權利的實現,而且對解除近1200萬殘疾人親屬的後顧之憂,推動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要進一步提高對殘疾人勞動就業重要意義的認識,把扶持和保護殘疾人勞動就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總體工作規劃,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力措施,切實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權利的實現。
二、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的方針、目標和任務
殘疾人勞動就業的方針是:“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採取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通過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使殘疾人勞動就業逐步普及、穩定、合理。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省殘疾人勞動就業的主要目標和任務是:到2000年末,全面完成我省殘疾人事業“九五”計畫綱要規定的殘疾人勞動就業任務。到2005年,使求職登記的殘疾人普遍得到培訓,殘疾人就業狀況進一步改善。
三、依法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作為做好殘疾人工作的重點,切實加強領導,積極做好協調工作。凡是未開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市、州、縣(市、區)要在2000年底以前制定、出台實施辦法,並全面開展工作。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都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法實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要與殘疾職工簽定勞動契約,辦理契約鑑證、社會保險等手續;提前解除殘疾職工勞動契約或人事關係,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並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和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備案。殘疾職工數量未達到法定比例的單位,不得精簡殘疾職工。對有特殊才能和特殊貢獻的殘疾人,用人單位要優先安排。
凡符合國家頒布的殘疾人標準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已與單位建立合法勞動關係的在崗殘疾職工可納入安置比例;持有傷殘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和工作人員證的,經認定殘疾程度達到《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的。經補辦殘疾人證後,方可計入安置比例。
凡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保障金要以法人單位或產業(行業)活動單位為基本核算單位繳納。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從單位自有資金或預算經費中列支,對繳納不積極或抵制的,由同級財政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執行;屬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國有。集體企業,中央及外省市區駐湘單位、三資企業、三人以上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從管理費中列支,分別由各級稅務部門協助同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收繳。中央及外省市區駐湘單位、省直單位繳納保障金,在長沙市城區內的向省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繳納,在長沙市城區外的由省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委託所在地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收取。
鼓勵各單位積極安排殘疾人就業。對於安排殘疾人就業超過規定比例或成績突出的單位,各級政府要給予獎勵;對於拒不執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拒不上報有關統計報表的,要責令改正。
四、繼續扶持和穩定集中就業
集中就業是殘疾人就業的一種重要形式。福利企業是以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為目的具有社會福利性質的特殊企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繼續給以大力幫助搞好改革、改制工作,依靠社會力量辦好福利企業。
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福利企業的優惠政策。對福利企業徵收規費除按財政部、國家計委規定向其主管部門交納福利企業管理費外,其它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稅務部門要認真落實對福利企業的減免稅優惠政策,及時按規定辦理福利企業的稅收減免和返還;對福利企業興辦第三產業、房屋、土地出租收入的有關稅費按規定報批後給予減免照顧。
進一步做好福利企業的保障和穩定工作。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將福利企業納入企業城鎮職工養老、失業、醫療社會保險體系。對未參加社會保險、停產多年和無繳費能力的集體福利企業,其離退休人員和職工直接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加強對福利企業的管理和監督。福利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民政、稅務、工商、殘聯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確保福利企業的穩定和發展。
五、大力扶持殘疾人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就業。
殘疾人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就業,是新形勢下解決殘疾人就業的一種有效途徑,要大力扶持。對一些適合殘疾人就業的行業,要選擇一定的崗位,作為特別扶助辦法提供給殘疾人就業。全省城鎮要把逐步建立助殘書報亭作為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一條渠道,各級新聞出版、文化、工商、稅務、城建等部門要提供方便給予支持。
殘疾人申辦個體工商戶、從事個體經營的,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當地殘疾人聯合會所屬就業服務機構的證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優先辦理登記註冊手續,酌情減免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等。
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逐步將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起來就業的城鎮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險範圍。城管部門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要在落實經營場地、攤位方面提供方便並酌情減免攤位費。衛生、城建等部門要在衛生清潔費、公益事業費等方面給予減免照顧。對於殘疾人從事個體就業或自願組織就業在資金上確有困難的,可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給予一定的扶持。
六、扶持農村殘疾人參加生產勞動
我省80%的殘疾人生活在農村,仍有近30萬可扶持的農村殘疾人處於貧困狀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殘疾人扶貧納入扶貧攻堅計畫,做好農村貧困殘疾人的扶貧工作。地方政府要針對殘疾人的特點,組織他們參加種植業、養殖業、家庭手工業等各種形式的生產勞動。要從政策、信貸、科技、農資、文化、信息等方面幫、包、帶、扶。要加強對康復扶貧貸款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堅持進村入戶,扶持到戶到人。
各地在規劃和發展小城鎮時,應積極吸納農村殘疾人就業。農村鄉(鎮)機關、站、所、場、校、鄉鎮企業和村辦企業等,也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七、以發展盲人按摩為重點。積極幫助盲人就業
各級政府及衛生、工商、勞動、稅務、殘聯等部門要採取措施,積極扶持盲人按摩人員興辦個體、私營或其他形式的按摩院(所);縣以上(含縣級)殘疾人聯合會要會同勞動保障部門對要求開業的盲人保健按摩人員進行職業技能鑑定,按規定發給資格證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職業資格證書及相關資料辦理營業執照。凡開展醫療保健康復活動的按摩院(所),需經縣或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凡到社會醫療按摩、推拿科室從業的盲人,須經衛生醫療部門考核合格,具有合法的行醫資格。鼓勵、扶持社會力量開辦盲人按摩院(所),集中安排盲人就業。盲人按摩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盲人按摩服務場所,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衛生等部門要減免其衛生清潔費、公益事業費及其他社會負擔的費用。要切實做好盲人按摩人員的培養、培訓工作。人事職改部門要重視和做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飯店、浴室、保健康樂機構。美容美髮場所等有按摩業務的服務單位和有按摩、推拿科室的社會醫療機構,應優先錄用具有按摩技術並持有國家有關規定的資格證書和《健康證》的盲人按摩人員。盲人按摩服務場所要依法依規經營,杜絕假冒盲人按摩名義從事按摩服務行為,自覺接受公安機關和盲人按摩指導機構的檢查和指導。
要按照國務院《中國殘疾人事業“九五”計畫綱要》【國發(1996)15號】的要求,建立省盲人按摩指導中心,完善盲人按摩服務網路,加強對盲人按摩的行業管理。省殘聯要會同勞動、衛生、工商、民政、公安等部門共同制定盲人按摩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以促進盲人按摩行業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要積極探索、拓寬適合盲人特點的就業領域,促進盲人就業。
八、切實做好下崗殘疾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採取措施,儘量避免殘疾職工下崗。除停產和宣布破產的企業外,其他有生產任務的企業一般不得安排殘疾職工下崗。企業因停產確需安排殘疾職工下崗的。要按規定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及殘聯備案。宣布破產的企業要優先做好殘疾職工的安置工作。
對已下崗的殘疾職工,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切實保障按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保障費,並按規定為其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企業,各有關部門要採取措施,確保優先安排殘疾職工。已達到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比例的單位,如再接收安置下崗殘疾職工,並簽有勞動契約,且穩定在一年以上,由同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核實並報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後,可從就業保障金中給用人單位一次性的適當補助。
職業介紹機構要積極主動地為下崗殘疾職工提供職業指導、就業信息和職業介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經過再就業培訓的下崗殘疾職工應免費給予職業技能鑑定。對下崗殘疾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的,應按規定保障其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各級政府和勞動保障部門要關心企業離、退休殘疾職工的生活,保證及時足額發放其養老金。
九、大力開展職業培訓,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重視殘疾人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將殘疾人的職業技術培訓納入整體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計畫,努力提高教育質量。政府各有關部門所辦的職業培訓機構,應將殘疾人納入培訓計畫隨班培訓,也可根據市場需要和殘疾人的具體情況單獨開設培訓班。要加強縣級以上殘疾人培訓機構和基礎設施建設,為殘疾人的培訓創造條件。
政府各部門及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切實抓好本部門、本系統、本單位在崗與轉崗殘疾職工的職業培訓,並為其在培訓或進修期間的學習、生活提供保障。對城市殘疾人的職業技術培訓,要納入全省勞動預備制和再就業培訓計畫,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及殘疾人聯合會所屬的就業培訓機構組織實施,並酌情減免培訓費。對接受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的殘疾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適當減免技能鑑定等級評定費。職業介紹機構要免費提供三次就業信息和職業介紹。殘聯所屬培訓機構培訓殘疾人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按實核撥,也可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開支。
農村殘疾人職業培訓以鄉(鎮)為主,依託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進行各種形式的實用技術培訓。
十、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為殘疾人就業提供全面服務
各級殘聯所屬的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是受政府委託具體承擔殘疾人勞動就業指導管理和為殘疾人就業提供服務的專門機構,是勞動就業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在同級勞動行政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重視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的建設,關心和支持其開展工作。勞動、人事、財政、編制等部門要在機構建設、人員編制。工作經費、辦公條件、業務交流和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
各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要不斷完善職能,增強服務意識,加強與勞動部門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的配合。加強同勞動力市場、職業培訓機構的聯繫,逐步建立健全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體系。要深化內部機制改革,加強內部管理和隊伍建設,健全規章制度,努力提高為殘疾人就業服務的專業化、規範化水平。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逐步建立信息網際網路,在2001年底前。各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要建立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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