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二十三條措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於2019年4月11日印發永州市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二十三條措施.本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二十三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19年4月11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永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確保全市就業局勢持續穩定,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二十條措施〉的通知》(湘政發〔2018〕30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企業穩定就業
(一)加大援企穩崗力度。按規定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未能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一次性補繳所有欠費後,可按條件申請享受上述返還政策。2018 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田縣、江華縣、寧遠縣、江永縣、雙牌縣等五個縣符合條件的企業,穩崗補貼上限可提高至6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上述資金從參保所在地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困難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就業崗位,穩定勞動關係。(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進一步加強創新創業金融服務,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創業就業。各縣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加強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落實風險分擔機制,擴大融資擔保業務,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進一步做好企業減稅降費工作,落實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經認定的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企業,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落實一般工商業電價減負10%的目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辦、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永州市中心支行、永州銀保監分局、國網永州供電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三)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在社保費征管體制調整過程中,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外,各縣區不調整現有社會保險徵收政策、徵收程式、徵收方式,對企業歷史欠費不得自行集中清繳。按規定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率。根據湘南湘西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社會保險制度運行情況和基金收支水平,按規定在一定區間內確定示範區內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費率水平,在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可在5%到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確定繳存比例,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具體辦法按省檔案執行。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穩定就業1年以上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崗位補貼,從企業註冊所在地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稅務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二、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四)加強創業引導。推進網路創業培訓和創業模擬實訓項目,加大網路創業和創業模擬實訓師資培訓力度,依託湖南科技學院、永州職業技術學院、瀟湘技師學院,完善高校和技工院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實踐課程體系並納入必修課,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將其納入學分管理。實施在校學生研究性學習與創新實驗計畫,大學生可根據學校規定的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對依法正常運營1年以上並吸納一定規模就業的初創企業、初次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按個體工商戶帶動就業2人、初創企業與合作社帶動就業5人,給予2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從註冊所在地就業專項資金列支中。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的,可一次性發放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用以支持創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五)實施創新創業帶動就業“420工程”。每年重點支持20個優質初創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20個優質初創個體工商戶(含家庭農場、農家樂,下同)、20個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街道(鄉鎮)、20個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範社區(村),給予優質初創企業、街道 (鄉鎮)5萬元獎補,初創個體工商戶、社區(村)3萬元獎補。具體評選獎勵辦法按照湘人社發〔2015〕83號、84號檔案執行。各縣區可結合實際適時開展創業大賽及創業帶動就業典型創建活動,獎補標準由各縣區自行制定。每年及時向省里推薦一批優質初創企業、優質初創個體工商戶,參與省級創業“雙百資助工程”評選。(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六)加強創業載體建設。進一步提質最佳化全市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遵循“政府扶持、部門指導、培育特色、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堅持資源整合的發展思路,為創業者打造優質資源共享平台。從2019年開始,每兩年評選10家市級創業孵化基地、10家市級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範基地,每家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具體評選獎勵辦法按照湘人社發〔2017〕88號、湘人社發〔2015〕82號檔案執行。配合做好省級創業載體建設“四個一”工程,到2020年,推薦一批優秀的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範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進入省、市、縣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全市創業孵化基地在孵企業500家以上,新增2000個以上的就業崗位。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快建設青年創業者、返鄉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創業孵化載體;支持國家級和省級園區結合產業特點,打造不同類型的創新創業特色載體。鼓勵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圍繞優勢細分領域建設一批專業化創業孵化平台;加強創業載體之間對接合作,建立孵化基地聯盟,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政府主辦或扶持的創業載體,要積極吸納失業人員入場自主創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支持穩定就業壓力較大地區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免費提供經營場地。積極推進“扶貧車間”下鄉村,各縣區要按湘人社發〔2018〕75號檔案,落實相關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扶貧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七)加強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擴大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農村自主創業的農民可納入支持範圍。符合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創業擔保貸款最高申請額度由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合夥創業的按合夥創業人數、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按組織起來創業人數,每人最高15萬元額度,最高貸款額度為75萬元,新田縣、江華縣、寧遠縣、江永縣、雙牌縣等五個縣按規定全額貼息3年,其他縣區按規定全額貼息2年。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按規定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各地可因地制宜適當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超出中央規定的貸款貼息部分由當地財政承擔。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1%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經辦銀行、創業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的獎補,引導其進一步提高服務創業就業的積極性。(責任單位: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永州市中心支行、永州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三、加強培訓穩定就業
(八)支持企業開展職工培訓。指導規模性裁員企業提前制定分流職工培訓方案,開展針對性的就業創業培訓,合理引導企業職工向上下游產業或鄰近產業轉移。實施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動”。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參保職工,給予技能提升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補貼申領條件由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在參保地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補貼辦法按湘人社發〔2017〕50號檔案執行。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後,可由就業專項資金予以支持,補貼標準不超過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50%,補貼辦法按湘人社發〔2018〕78號檔案執行。以上兩項不得重複享受。新田縣、江華縣、寧遠縣、江永縣、雙牌縣等五個縣園區內企業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按照職業培訓補貼標準上浮70%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九)加強重點群體技能培訓。2020年12月31日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下簡稱貧困勞動力)可免費參加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培訓期間按每天20元發給生活費補貼,補貼辦法按照湘人社發〔2018〕78號檔案執行。支持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按規定對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培訓期間按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再給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費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補貼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十)強化產業技能培訓。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圍繞全市新興產業鏈,按計畫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企業按規定向簽訂協定的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不低於4000元,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補貼辦法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66號)檔案執行。支持我市區域內優勢新興產業大型骨幹企業與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培養基地,將我市重點發展產業相關工種納入職業培訓補貼範疇。開展“省卓越職業院校、省一流特色專業群”建設,鼓勵和引導職業院校開設一批現代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緊缺急需的相關專業,並開展相關職業培訓,按政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鼓勵職業院校在校生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積極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計畫。(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十一)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面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大力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給。2020年12月31日前,企業在職職工參加由具有辦學資質的職業院校和各類培訓機構組織的高技能人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新晉為高級技師的,除享受培訓補貼外,另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人,所需資金按預算級次相應從人才專項經費中列支。同時,每年開展一次“永州工匠”評選活動,評選優秀工匠10名,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人,所需資金從市本級人才專項經費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四、聚焦重點幫扶就業
(十二)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對符合條件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將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由8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三年青年見習計畫,將社會組織納入就業見習基地範圍,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擴大就業見習基地認定規模。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見習期由6—12個月調整為3—12個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基地就業見習補貼,留用率高於50%的,補貼標準提高至最低工資標準的120%。各地可通過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吸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公共服務工作。2019年1月1日起,中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1000元給予一次性崗位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十三)大力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對創業成功,已取得營業執照且正常運營3個月以上的創業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1000元;屬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殘疾人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給予2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節能降耗、出口創匯和勞動密集型的創業項目,給予2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高校畢業生創業3年期滿後正常經營的,可申請享受一次性創業成功獎勵5000元。高校畢業生租賃房屋用於自主創業,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且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按300元/月給予3年的房租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十四)扶持貧困勞動力就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貧困勞動力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轉移到戶籍所在縣以外就業並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3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吸納10名以下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就業扶貧車間,每月每車間給予2000元培訓補貼;吸納10-30名的每月每車間給予3000元培訓補貼;吸納30名以上的,每月每車間給予4000元培訓補貼;享受培訓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貧困勞動力和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可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註冊所在地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鼓勵企業等社會力量到貧困村投資興業,建立扶貧車間,各地可根據投資規模、帶動就業效果等給予獎補。對被認定為就業扶貧車間,在建設和經營中予以適當補貼,補貼標準按照湘人社發〔2017〕58號、湘人社發〔2018〕75號檔案執行。(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扶貧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十五)實施兜底幫扶。全面梳理公益性崗位,按規定將新增和騰退的公益性崗位用於安置就業困難人員,重點安排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貧困縣和非貧困縣的貧困村可優先安置貧困勞動力。對貧困縣和非貧困縣的貧困村,可在政策規定範圍內,統籌林業、環保、交通、水利等相關資金,鼓勵貧困村利用村集體收益,綜合開發保潔保綠、治安協管、道路維護、山林防護、河道協管、水庫看護、孤寡老人、留守兒童看護、移民安置點協管等公益性崗位,重點安置家庭特別困難的貧困勞動力就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扶貧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十六)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田縣、江華縣、寧遠縣、江永縣、雙牌縣等五個縣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最低工資標準的85%上調至90%。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基金髮放失業保險金,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由各地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地區消費水平等綜合確定。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通過綜合施策,幫助困難民眾解困脫貧。(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五、提升能力服務就業
(十七)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配強配優基層公共就業服務人員,鄉鎮(街道)明確人員從事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對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應根據工作量、專業性和成效等,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一定的補助,推動公共服務向下延伸。按照省里部署,實施基層平台5年提升計畫,到2023年全面完成基層平台標準化建設。完善全市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台,著力打造“永州就業地圖”,對接“湖南就業地圖”,實現公共就業服務數位化、智慧型化。當前,要充分利用好“湖南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完善動態管理台賬,進一步發揮農村勞務經紀人在為貧困勞動力提供職業指導、崗位信息推薦等方面作用,精準採集貧困勞動力資源數據信息,推動信息化、智慧型化人崗匹配,確保符合條件的貧困勞動力及時享受“311”就業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十八)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扶持建設一批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逐步建立適應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特點,集群化、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吸納一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園區,按規定落實補貼政策。強化整治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強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招聘、違規收費、“黑中介”、“工頭”違法操縱市場、擾亂市場秩序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倡導成立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規範價格行為,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引導行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十九)做好重點企業用工服務。建立健全永州市企業人才需求目錄,繼續完善全市專業人才儲備庫。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通過召開專場招聘會等方式,積極為當地重點用工企業提供招工服務。鼓勵用工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戶等就業困難人員,對就業帶動性強的用工企業,按規定給予獎補。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合法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成功介紹1名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給予300元的就業服務補貼。對服務優、帶動強、輻射寬、效益好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重點扶持。擴大企業用工招聘範圍,定期組織全市企業外出招聘引才。鼓勵各地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經費用於購買就業創業服務成果,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多元化、專業化、特色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二十)強化就業資金保障。從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由地方統籌納入當地就業專項資金,用於當地穩就業工作需要。各地應當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視情況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工作,確保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縣區要對現有補貼項目進行梳理,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對補貼項目進行歸併簡化,最佳化資金支出結構,適當降低保障性支出比例,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等)
六、落實責任促進就業
(二十一)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各管理區、經開區管委會要切實承擔本地區促進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地區就業工作第一責任人。結合此次機構改革,及時調整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與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統籌協調促進就業政策措施制定、督促落實、統計監測等工作。財政部門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保障促進就業政策落實。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足職能,積極出台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開展更多促進就業的專項活動,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要積極宣傳政策,最佳化流程,精簡證明,加強監管,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抓好政策宣傳及具體落實,也可制定出台本縣區具體實施細則。(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開區,市直各有關部門)
(二十二)加強監測研判。要完善全方位就業監測體系,積極開展前瞻性研究,重點加強巨觀經濟運行、企業生產經營與用工、農民工返鄉回流等方面的情況監測,及時分析了解企業用工、勞動力分布和流向變化,準確把握全市就業形勢。要繼續開展調查研究,深入企業園區,全面摸排就業情況,查找困難問題,制定應對預案,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理。要健全就業失業統計調查制度,完善統計指標體系,嚴格統計數據流程管理,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定期分析通報。(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永州調查隊、永州海關等,各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強化考核激勵。將就業工作目標責任納入政府領導班子工作實績考核和績效評估。對就業創業工作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的縣區,市人民政府予以通報表揚,並加大政策和資金傾斜力度。對在促進就業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各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讀

一、檔案出台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就業工作,把穩就業擺在“六穩”之首,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首次將就業優先政策置於巨觀政策層面,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反映了當前經濟轉型升級對就業工作的新要求。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8〕39號,要求各級政府切實擔負起穩就業主體責任,把就業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抓好工作落實。省政府下發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二十條措施〉的通知》(湘政發〔2018〕30號),提出了全省貫徹落實的措施,為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檔案精神,明確今後一個時期我市促進就業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緊密結合全市就業工作實際,按照問題導向,在認真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永州市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二十三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二、主要內容
該《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企業穩定就業,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加強培訓穩定就業,聚焦重點幫扶就業,提升能力服務就業,落實責任促進就業”等6個方面,擬定了23條具體措施,明確了各級各部門的職責,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支持企業穩定就業方面,主要是給予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減稅降費、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對吸納登記失業人員的企業給予崗位補貼等。
二是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方面,主要是對企業和勞動者給予創業補貼、免費場地、創業獎補、創業擔保貸款,給予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範典型和創業載體獎補等。
三是加強培訓穩定就業方面,主要是對企業和勞動者給予技能提升補貼、生活費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對新晉高級技師、評為“永州工匠”給予一次性獎勵等。
四是聚焦重點幫扶就業方面,按重點幫扶人員類別,分別給予各類補貼,如提高了困難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擴大了就業見習範圍、給予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和獎勵,對貧困勞動力和勞務中介給予崗位補貼、創業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等。
五是提升能力服務就業方面,通過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做好重點企業用工服務、強化就業資金保障等方面,切實提高各級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精準服務企業和勞動者。
六是落實責任促進就業方面,通過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加強監測研判、強化考核激勵等壓實各級政府和部門責任,形成促進就業工作合力。
三、政策亮點
《措施》中就業創業政策上突出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突出資金扶持最大化。部分政策不僅擴大了享受對象的範圍,還適當提高了補貼標準,旨在為全市企業減輕負擔,緩解當前面臨的就業結構性矛盾,對就業創業的企業與個人的扶持最大化,用足用夠,促進全市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二是突出了重點群體的幫扶。檔案政策涵蓋了企業在崗職工、高校畢業生、貧困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基本惠及了全體勞動者,促進各類就業人群就業。
三是突出園區企業用工服務。通過多層次的招聘方式,為當地重點用工企業提供招工服務,鼓勵各地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經費用於購買就業創業服務成果,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多元化、專業化、特色化。
四是突出夯實基層平台。配強配優基層公共就業服務人員,建立“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平台”,完善動態管理台賬,推動信息化、智慧型化人崗匹配。
五是突出高技能人才培養。面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大力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對新晉為高級技師的、評為“永州工匠”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六是突出工作責任落實。堅持問題導向,逐一提出針對性對策措施,每條措施明確了牽頭部門、責任部門和政策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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