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是201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全省各級各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部署,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為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但隨著全省經濟社會的發展,致災因素日益增多,火災防控的壓力和風險也不斷加大。為全面提升全省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體系,健全消防工作監管機制,落實單位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火災防控和應急救援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現代消防管理體制,消防工作法制化、社會化水平和社會火災防控水平明顯提升,火災形勢總體平穩,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得到有效遏制。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消防工作格局。創新消防安全治理體系,同步推進消防法治建設、信息化建設、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安全環境顯著改善。健全多種形式消防力量體系,消防安全工作社會參與度明顯提升。構建全民消防安全宣傳培訓體系,公民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普遍提高,火災防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二、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三)加強消防工作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把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消防工作。充分發揮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能作用,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定期帶隊開展消防安全督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強化行業、系統的消防安全組織,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經常性開展行業、系統的消防安全檢查。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明確責任領導,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責任主體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
(四)嚴格消防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全力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6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工作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3]38號)精神,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績效評估、平安創建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等考評體系,消防工作考核結果作為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要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每半年對所轄區域的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分析評估,對重大消防安全問題落實掛牌督辦、跟蹤問效、警示通報、誡勉談話、集中約談和事故教訓現場會等制度,形成"失職追責、盡職免責"的工作導向。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消防工作督導檢查,強化事前追責力度,嚴肅消防安全事故查處與責任追究,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失職瀆職導致事故的,實施責任追究,嚴肅問責。
  三、切實增強火災防控能力
  (五)加強地方消防法規標準體系建設。根據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立法計畫安排,推動適時修訂《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研究制訂《湖南省農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社會單位消防控制室管理、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逐步健全以國家消防法律法規為主體,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為補充的法規標準體系。各地要結合城市規模擴大、立體交通發展以及地下、超高層、大空間和大型城市綜合體建築不斷增多的實際情況,科學制定並執行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標準。有立法權的市州,要結合本地區消防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地方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的制訂工作。
  (六)構建群防群治消防工作格局。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納入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利用"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和立體監控系統,依託村(社區)格線員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消防宣傳和相關信息採集工作,實現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常態化。要逐步建立"區域聯防"工作機制,按照"位置相鄰"或"行業相近"的原則,組織相關行業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區域聯防工作,提高區域隱患自查自改、火災自防自救和區域應急聯動能力。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和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要依託群防群治力量和現有消防安全組織,建立有人員、有器材、有戰鬥力的"微型消防站",加強初期火災的應急處置。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設定消防工作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組織實施內部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強志願消防隊建設,不斷提高處置初期火災的能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備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報告備案"等報告備案制度,實時更新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等消防安全動態管理信息,完善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
  (七)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各級政府要明確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對火災高風險區域進行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修訂消防規劃、調整布局、消除隱患,確保消防安全。省級發改、教育、經信、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文化、衛生計生、安監、人防等部門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規劃許可、用地規劃、土地使用權和相關行政許可時,要嚴把消防安全源頭關,嚴防火災隱患。各行業管理部門要自上而下建立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機制,不間斷開展行業領域消防安全排查,加強對行業所屬單位自查自糾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原則,加強消防監督檢查,督促社會單位和場所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配備消防設備設施;要嚴厲打擊和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對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依法採取停產停業、臨時查封等措施;要健全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制度,將嚴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拒不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拒不執行消防行政處罰決定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納入"黑名單",並公開曝光。同時,將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改正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主動整改火災隱患。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對影響公共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各級政府要制訂整改方案,落實保障消防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八)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列入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並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各級黨校培訓、職業培訓、科普和普法教育、義務教育內容。各級公安、教育、民政、農業、文化、衛生計生、新聞出版廣電、安監等部門要積極履行消防宣傳教育主體責任,全面推進消防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網站工作。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要常態化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安排專門時段、版塊刊播消防公益廣告,普及消防安全知識。中國小校每學年開展不少於1次的全員應急疏散演練,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軍訓"必訓"內容。社區(村)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每年至少組織居民開展1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積極鼓勵和引導廣大居民家庭配備消防自救設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每年應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1次消防培訓,每季度開展1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新上崗員工應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加強各類消防安全體驗場館、流動消防宣傳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要依託全省各級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向目標人群推送消防安全常識和工作動態,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全省移動網際網路消防信息服務網路。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保全的消防安全培訓,推動社會消防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2016、2017年全省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比例分別達85%、100%。
  四、全面夯實消防工作基礎
  (九)加大消防投入保障力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消防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消防保障經費與當地財政收入水平同步增長。科學制定消防裝備、消防站建設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優先保障項目經費落實。從2016年起,由省財政連續三年對貧困地區的消防基礎設施、消防裝備和業務建設進行補貼,各市州也要根據財力狀況加大消防投入保障力度。
  (十)完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各級公安消防、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要加強消防專項規劃與其他規劃的統籌,建立城鄉消防規劃滾動編制機制,在基礎數據、建設用地範圍和規劃時序等方面與城鄉規劃同步銜接,並將消防站、消防訓練基地納入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限。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應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同步發展,確保達到國家標準。2016年,完成城市、縣城和全國重點鎮消防專項規劃的編制、修訂工作;2017年,有條件的建制鎮制定消防規劃,其他建制鎮的鎮區規劃和集鎮規劃應明確消防隊(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設等要求。加強消防供水設施建設,制定定點增建、補建計畫,確保"還清欠賬、不欠新賬"。2016年,城市和縣城的市政消火栓應建設完成應建數的90%;2017年,城市、縣城和建制鎮應當基本補齊市政消火栓"欠賬",確保建成區基本達到消防供水要求。
(十一)加強農村消防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消防安全工作,加強農村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建設水塘、水渠、水庫等天然水源的取水設施,督促行政村配備消防機動泵、消防水帶、水槍等消防器材。深入推進農村大屋場消防安全改造,邵陽市、張家界市、永州市、懷化市、益陽市、湘西自治州等市州要將農村大屋場消防安全改造納入當地"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配套出台農村大屋場消防安全改造實施方案,明確年度改造計畫、投資方案和資金來源渠道。省發改、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電力等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能職責,對全省農村大屋場消防安全改造項目給予支持。省直相關部門在實施村村通工程、危房改造、人畜飲水工程、農村電網改造等項目時,要統籌考慮防火滅火需要,確保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五、加強滅火救援能力建設
  (十二)加強消防裝備和訓練設施建設。城市消防站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配齊各類消防車輛和裝備器材。各市州要結合本地消防工作特點和滅火救援工作實際需要,配備應急救援所需的挖掘機、鏟車、起重車輛等大型工程機械裝備。長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岳陽市、常德市、衡陽市、郴州市等滅火救援任務較重的城市應加強遠程供水、高層供水、強臂破拆車等特種車輛裝備的配備。大力推進消防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建設,建強配齊省消防應急救援訓練基地模擬訓練設施,有條件的市州要加快推進本地消防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建設。
  (十三)完善消防應急回響機制。各級政府要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完善應急預警、信息報送、資源共享機制。各級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單位要加強預案演練和修訂工作,適時組織開展綜合性應急救援實戰演練和應急預案的修訂更新。要建立應急物資儲備、調用機制,開展戰勤保障演習,確保本地應急物資、裝備夠用好用。在依託公安消防部隊加強綜合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的同時,大力推進行業系統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高速公路、軌道交通、通航水域和大型山嶽風景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逐步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承擔相應的應急救援任務,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快速回響、專業處置。
  (十四)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各級政府要按照《湖南省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規定》的要求,完成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鼓勵企業、民間組織、個人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公安消防部門,根據財力狀況和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工作需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建立健全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及政府專職消防員經費保障標準,要將政府專職消防員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確保政府專職消防員工資待遇不低於當地國有經濟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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