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是遂寧市人民政府2013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
- 性質:意見
- 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時間:2013年
《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是遂寧市人民政府2013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是遂寧市人民政府2013年發布的一則意見。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單位):為深入推動消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
(一)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其他負責人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一崗雙責”制度。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績效管理考核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內容。組織制定並實施城鄉消防規劃,切實加強公共消防...
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遂寧市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六項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園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遂寧市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六項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 認真貫徹落實。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1日 解讀 為便於各地...
《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是2006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十五”以來,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責任制,強化城市消防規劃,推進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全社會防控火災的能力明顯提高。但是,當前我市...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實責任,...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 成府發〔2012〕44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和省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2〕27號...
《湛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湛江市政府發布的檔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2012〕114號),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推動我市消防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切實保障人民民眾...
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雲龍示範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局委辦、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湘政發〔2016〕4號),進一步提升社會火災抗禦能力,為株洲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和...
(一)繼續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切實擔負本地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責任,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確定條塊許可權,確保組織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認真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街道鄉鎮消防格線化管理工作的意見》(豫政辦〔2012〕35號),將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納入社會管理大格局,全方位加強政策保障。(二)建...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推動消防事業健康、持續、快速發展,服務全省經濟社會,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
為進一步推進全縣消防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等檔案精神,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詳細內容 一、堅持政府主導,努力構建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 1、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組織領導。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
要切實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負責制,建立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並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五)切實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依法加強監管。要建立健全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有關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
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意見》(川辦函〔2015〕140號)、公安部等六部委《關於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基層消防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5〕24號)精神,加強多種形式消防...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消防工作的各項部署和要求,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 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湘政發〔2016〕4 號),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
2012年3月19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2〕18號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主要工作任務;考核和獎懲3部分19條。 主要任務是:切實發揮各級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職能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消防工作;機關團體企...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消防工作,有效解決公共消防安全基礎建設同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民眾的安全需求不相適應、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同現代社會管理要求不相...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消防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1〕46號檔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12〕1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意見》(浙政辦發〔2012〕151號)、《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決定》(甬政發〔2011〕100號)、《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甬政發〔2012〕65號)精神,進...
永州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9月12日印發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 意見.全文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人民政府各辦委局、各直屬機構: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適應消防執法改革,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
《關於街道鄉鎮推行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的實施意見》是河北省公安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7月14日。檔案原文 各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各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建立健全街道、...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發〔2011〕46號檔案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2〕 52號)及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信政〔2012〕27號)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區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及《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豫政〔2013〕5號),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消防管理,堅持重在繼承發展、持續提升,重在夯實基礎、強化預防,重在落實責任、完善...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