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國防部是國家中央政府中負責掌管國防與軍隊事務的軍事部門。通常隸屬於政府首腦,也有直屬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

現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中央政府都設有軍事行政機關,但名稱、職權和組織機構不完全一樣。在名稱上,多數國家稱國防部,有少數國家稱“人民武裝力量部”、“軍事部”、“防衛廳”或其他名稱的。

主要職責,中國,海外維和,

主要職責

國防部是國家中央政府中負責掌管國防與軍隊事務的軍事部門。在組織上,一般設部長或大臣一人、副部長若干人,部長或大臣通常是中央政府和國防決策機構中的重要成員,由軍官或文官擔任,也有由總統或總理兼任的,部內通常設有若干業務部門。在職權上,多數國家的國防部全面負責國防事宜及各種武裝組織的建設和作戰指揮;有少數國家的只負責指揮和管理軍隊,或只負責軍隊的行政事務,還有僅負責外交事宜的。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1954年9月設立國防部,隸屬於國務院,主要負責國防建設方面的具體工作。國防部的各項工作,由中國人民解放軍 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分別辦理。歷任部長有彭德懷林彪葉劍英徐向前耿飈張愛萍秦基偉遲浩田魏鳳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軍事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國務院設立國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作出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 國防部在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同時也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

海外維和

2014年9月25日,國防部舉行例行記者會,根據聯合國安理會關於調整聯合國南蘇丹特派團兵力和授權問題的2155號決議,應聯合國邀請並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中國軍隊決定派遣一個700人的維和步兵營赴南蘇丹執行維和任務。根據聯合國要求,該步兵營將攜帶用於自衛的輕武器、裝甲運兵車和防彈衣、頭盔等防護裝備,主要承擔保護平民、聯合國和人道主義工作人員,以及巡邏警戒、防衛護衛等任務。具體部署時間、部署區域以及人員、裝備的編成情況,還將與聯合國進一步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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