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辦法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辦法》是2023年6月湖北省財政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23年7月1日
  • 發布單位:湖北省財政廳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6月,湖北省財政廳發布《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辦法》。

內容解讀

新修訂的《實施辦法》有七個主要變化。一是擴大救助對象範圍,增加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為救助對象。二是將原辦法中搶救費4萬元的墊付限額取消,不再設限。三是延長搶救費用時限,由原來的3天調整至7天,並明確特殊情況下可超過7天。四是簡化審批程式,將搶救費用審核程式由原來的衛生部門初審、基金管理機構審核,調整為由基金管理機構直接審核。五是縮短搶救費用的審核時限,由5個工作日調整至3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劃轉資金。六是對喪葬費用墊付形式進行調整。考慮實際情況,《實施辦法》提出喪葬費用墊付形式可結合事故處理部門與受害人近親屬最終協商一致的結果予以墊付。七是擴大墊付的喪葬費用範圍,將骨灰暫存和安葬等服務費用納入墊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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