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深圳市商務局關於印發《深圳市關於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商務規〔2022〕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關於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深圳市商務局
2022年2月17日
政策全文
深圳市關於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堅持擴大內需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決策部署,緊抓“雙區”驅動、“雙區”疊加和“雙改”示範等重大歷史機遇,圍繞建設全球重要商貿中心戰略定位,加快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推動商業和消費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措施。
一、建設國際一流商業載體
(一)加強商業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加強商業網點和商圈規劃布局統籌,研究編制《深圳市重點國際化商圈規劃建設導則(指引)》,合理調控全市商業用地規模。加大商業用地全周期管理,探索設立商業服務設施建設項目準入制度,加強對規劃設計、開發建設、運行管理的服務和監管,在重點片區開發、城市更新中合理規劃布局商業綜合體、酒店等商業設施,增強規模聚集效應。〔責任單位(第一個為牽頭部門,下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商務局、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區政府)〕
(二)打造世界級地標商圈。加快福田中心商業區、後海超級商業區和羅湖核心商圈建設,打造集國際消費目的地和標誌性城市景觀於一體的世界級地標商圈。高標準建設華強北步行街、香蜜湖國際高端消費區、深超總核心商圈、前海媽灣商圈、大浪時尚小鎮、龍華核心商圈、沙頭角深港國際旅遊消費合作區等一批重點商圈。加快推進東門步行街改造提升試點,打造全國示範步行街。加快中英街振興發展,打造深港融合特色消費街區。支持商圈建設項目發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建設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前海管理局,福田區、羅湖區、鹽田區、南山區、龍華區政府)
(三)建設國際一流商業消費街區。各區政府分別制定轄區商業網點規劃,加大力度重點打造1—2個核心商圈。全市用5年時間建成10個以上的特色商圈(步行街)和夜間經濟示範街區,市財政對驗收達標的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獎勵,區財政按1:1比例進行配套獎勵。鼓勵在示範街區內合理開展沿街外擺或在物業大堂布局新業態餐飲、零售項目,豐富街區商業業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住房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消防救援支隊、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
二、集聚全球優質商業資源
(四)匯聚高端消費品牌資源。做強“首店經濟”和“首發經濟”,支持國內外知名品牌在深設立首店、旗艦店、新概念店等,鼓勵國內外知名品牌在深首發和同步上市新品。對引入國內外知名品牌的運營企業,每個品牌獎勵2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獎勵不超過500萬元。對在深設立獨立法人機構的知名品牌獎勵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引進國際一流商貿企業。加快引進國際知名商業企業和品牌運營商,鼓勵國有資本與國際知名商業企業加強合作。支持中高端消費品牌跨國公司在深設立全球總部、區域總部、功能型總部,布局產品創新中心和消費體驗中心等,提升消費吸引力。對新引進的國際知名商貿企業在深落地項目投資額達到2億元的,給予10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國資委、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
(六)打造消費資源全球配置樞紐。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資源配置能力的綜合型商貿服務平台、物流供應鏈企業和流通總部企業,提升深圳配置全球消費資源能力。鼓勵國企開展高端消費資源全產業鏈布局,探索建設電子元器件國際集散中心、深圳珠寶玉石綜合貿易平台,穩定產業鏈和供應鏈,打造消費電子、黃金珠寶、時尚服飾等高端消費資源集散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深圳海關)
(七)擴大汽車消費和網路零售規模。貫徹落實國家擴大汽車消費政策,大力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加快存量老舊車淘汰,鼓勵汽車以舊換新。最佳化二手車交易模式,對二手車經銷額,按照0.5%的比例給予獎勵。鼓勵國內外知名汽車品牌在深設立銷售總部,支持新能源汽車新銳品牌在深發展,做大做強汽車消費。加大本土電商平台扶持力度,鼓勵零售企業拓展電商業務,進一步提高網路零售規模。(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
(八)推動免稅經濟擴容提速。爭取國家政策支持,推動建設具有深圳特色的市內免稅店,引導境外消費回流。最佳化通關和簽證便利措施,完善境外旅客服務中心等配套,最佳化“離境退稅”服務和加強消費維權,推動“即買即退”政策落地,探索“電子退稅”政策試點,力爭到2025年在全市新增200家離境退稅定點商店。(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國資委、口岸辦,深圳海關、深圳市稅務局)
三、培育創新型領軍商業企業
(九)實施“深商卓越計畫”。建立“卓越商業企業培育庫”,扶持若干具備企業家精神、匯聚高端人才的商業領軍企業,鼓勵企業通過併購重組、收購整合、強強合作,打造世界級商業集團。對批發零售企業(集團)零售額每增長1億元獎勵50萬元,對住宿餐飲企業營業額每增長1000萬元獎勵5萬元,每家企業每年獎勵上限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十)加快培育深圳本土品牌。實施“品牌瞪羚計畫”,在消費電子、時尚服飾、黃金珠寶、鐘錶眼鏡、國潮新品、美顏美妝、飲料食品等細分領域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對入選的品牌給予200萬元獎勵。推進“同線同標同質”工程,支持消費品出口企業打造自有品牌,促進出口轉內銷。鼓勵柔性生產和反向訂製,豐富以用戶為中心的高質量供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
(十一)打造全球新零售發展高地。實施“數字興商工程”,大力推進商貿企業消費場景數位化和信息化,對數位化項目按實際投入的20%,最高給予300萬元資助。到2025年培育5家以上營收超100億元新零售示範企業。發揮政府引導基金和天使母基金帶動作用,吸引新零售項目落地,探索建成一批新零售孵化基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統計局)
(十二)提升數字生活服務水平。健全商業服務標準化體系,提升城市商業服務水平,在數字生活新服務領域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加強新零售與智慧型製造、旅遊體育、文創影視、醫美康養等深入融合,著力推動新零售向文體、健康、教育、家政等領域拓展,打造大型生活服務業線上綜合服務平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四、打造多元多層次消費新場景
(十三)布局潮玩潮購消費新場景。加快發展新品首發、時尚秀展、科技體驗、主題樂園等體驗式、場景式業態,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消費旅遊新場景。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和產業鏈集聚優勢,支持企業利用增強/虛擬現實(AR/VR)、全息投影等新技術創建沉浸式、體驗式、互動式消費新場景,打造消費創新高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
(十四)打造都市夜間消費新場景。依託商圈和景點,聚焦“夜遊、夜購、夜娛、夜市、夜賞、夜品”,培育一批夜間消費新場景。加強部門協作和政企聯動,完善夜間消費管理機制,開放公園、廣場、綠道等城市公共服務空間,打造一批兼具城市美學和光影藝術特色的消費場景,提升城市綜合配套保障水平,最佳化夜間消費環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
(十五)全面升級文旅體展消費新場景。重點推進融創冰雪世界、樂高主題公園、小梅沙改造等“消費+文旅”項目建設。加快建設粵港澳國際遊艇旅遊自由港,最佳化提升“海上看深圳”項目。加快海洋主題博物館建設,籌辦更多高級別國際論壇、會展、賽事,大力發展水上運動、冰雪運動等新興旅遊項目,加快打造世界級濱海生態旅遊度假區和旅遊消費目的地。(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商務局、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
(十六)拓展民生服務消費新場景。推動教育、醫療、養老、文體等消費提質擴容,在服務消費領域制定標準,培育一批國內領先的標桿企業和品牌。繼續開展家政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家政服務業標準化發展。加快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支持社區市場主體提升托育服務、老年康養、社區關懷、智慧物業等服務,打造和諧宜居的生活場景。(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民政局、住房建設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衛生健康委、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
五、創建享譽全球的消費環境
(十七)提升國際化消費服務功能。建立面向全球的國際交通網路,實施入境簽證便利化,落實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推動更多口岸實施24小時通關。完善入境遊客緊急醫療救治機制,探索遊客商業醫療保險結算服務,提升境外遊客在深旅遊消費便利度。健全遊客服務中心布局,加強國際語言環境建設,規範重點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公示語譯寫和使用,打造一批國際化街區,提升遊客舒適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交通運輸局、市政府外辦、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十八)完善新型商業基礎設施。依託智慧城市建設,開展智慧街區擴容提質行動,加快布局5G基站、電商直播基地、智慧停車場等新基建項目,發展城市美學和光影藝術,科學設計、精細管理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若干國際一流的智慧化、數位化商圈。完善城市重點商業街區間交通規劃,加快推動捷運線路建設,提升全市交通路網承載能力,適當延長夜間運營時間,促進消費便利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十九)建設消費者滿意城市。推動出台經濟特區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規,加快實施“經營者主體責任強化工程”“消費維權機制最佳化創新工程”和“消費品質量提升工程”,探索建立消費後評價制度,開展線下無理由退貨。建立跨境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開通入境遊客消費維權綠色通道。探索創新消費評價指標體系,建立消費者滿意度監測常態化機制,嚴厲打擊消費市場各類違法行為。強化監督手段,通過消費評價信息公示、聯合懲戒等方式,督促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二十)打造“深圳購物季”等活動品牌。舉辦“深圳購物季”“歲末歡樂購”等系列促消費活動,持續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城市購物嘉年華。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支持促消費活動的整體策劃和行銷推廣,對經備案後舉辦全城聯動的綜合型主題活動的單位,按實際投入給予每場活動最高200萬元資助。對經備案後舉辦各分項活動的單位,按實際投入的5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六、厚植企業發展的肥沃土壤
(二十一)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探索商業連鎖企業試行“一市一照”“一照多址”商事登記,推行“證照聯辦、一照通行”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將多業態經營涉及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事項與營業執照整合,實現一次申請、並聯審批。實施戶外大型商業活動分級管理,最佳化大型促銷活動報批程式。開展商圈和特色商業街負面清單試點,放寬戶外廣告和外擺位管理,簡化戶外廣告、企業招牌設定審批程式,允許有條件的沿街店鋪開展外擺位經營。鼓勵在有條件的街區、廣場、公園等城市公共場所開展促銷活動。(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消防救援支隊)
(二十二)強化商業高端人才支撐。大力引進培育複合型商業運營、活動策劃、品牌傳播等領域專業人才。鼓勵國際化商業服務人才來深創業,用好“鵬城孔雀計畫”和“鵬城英才計畫”,引進培養商業領域高端人才。實施“商業菁英”培養計畫,開展“最美店長”評選,大力弘揚“顧客至上”服務理念。(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務局)
(二十三)加強粵港澳等區域消費市場聯動。充分發揮大灣區消費市場空間廣闊、對外輻射力強優勢,深度對接香港北部都會區發展規劃,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各城市在發展智慧零售、引進知名企業、打造特色品牌等方面合作共建,在會展業、旅遊業等方面合作互補,促進大灣區消費資源的自由流動。(責任單位:市港澳辦、市商務局)
七、健全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創建機制
(二十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聯席工作機制,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指導,市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具體舉措,各區政府參照建立工作推進機制。(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十五)健全工作考核機制。每年將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工作列入全市重點工作,制定路線圖、時間表和工作清單定期督促檢查。各成員單位和各區政府圍繞重點工作、重大項目、重要環節,細化工作舉措,確保各項任務積極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十六)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定期發布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機會清單”,不定期召開重點工作督導會議,研究解決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工作中具體困難和問題,共同推動重大項目加快建成投入運營。(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八、附則
本措施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自2022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進一步促進消費增長的若干措施》(深府函〔2018〕392號)、《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激發消費活力促進消費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8號)同時廢止。
內容解讀
《深圳市關於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堅持擴大內需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先行示範區“雙區”建設和實施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重大歷史機遇,加快建設立足大灣區、輻射全國、面向全球的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深圳市商務局結合深圳實際起草了《深圳市關於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經市委市政府審議批准印發。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講話明確提出,要最佳化升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體系,深化對內經濟聯繫、增加經濟縱深,增強暢通國內大循環和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功能。市第七次黨代會、市政府工作報告均將“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作為重點工作予以推動。今年,市政府印發《關於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創造消費新需求的行動方案(2021-2023年)》,啟動實施“十大消費行動”,提出力爭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實現消費環境、消費品質顯著提升,新型消費、升級消費蓬勃發展,高質量商品和服務供給能力持續增強。
《中共深圳市委關於制定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到二〇三〇年要建成全球重要的商貿中心,要求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要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打造國際國內旅遊消費目的地,吸引集聚高端消費。高質量的消費供給不僅是城市發展重要的、穩定動能,也是未來城市必不可少的重要功能,更是現代化城市重要的魅力所在。因此,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是現代化強國城市範例的重要內容。
二、總體思路
《措施》緊緊圍繞中央、省、市部署,系統性、全方位推進深圳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出台一系列前瞻性、針對性的措施,建設國際一流商業空間載體、發展多元高端消費場景、創建享譽全球的消費環境等給予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推動我市消費供給質量、供給體系的全面提升。著眼於發揮深圳創新優勢、產業優勢和貿易優勢,出台措施實施“品牌瞪羚計畫”,大力發展“首店經濟”和“首發經濟”,增強我市的國內國際吸引力,聚焦匯聚全球消費資源,打造提升消費供給的“深圳樣本”,朝著打造消費資源的全球配置樞紐、培育創新型領軍商業企業等目標發力,將極大提升我市的商貿發展質量,更好滿足市民以及商旅客流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主要內容
《措施》主要內容共八部分,合計27條。重點聚焦於補齊商業和消費領域發展短板,鍛強我市的優勢長板,培育引領消費時尚的平台和領先的商業企業,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大灣區消費高地。主要圍繞推動解決制約消費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和培育龍頭企業等。
第一部分是“建設國際一流商業載體”,包括加強商業設施建設統籌規劃、打造世界級地標商圈、建設國際一流商業消費街區等3條措施,從商業用地保障、高端商業項目、一流商業街區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
第二部分是“集聚全球優質商業資源”,包括匯聚高端消費品牌資源、引入國際一流商貿企業、打造消費資源全球配置樞紐、擴大汽車消費和網路零售規模、推動免稅經濟擴容提速等5條措施,大力發展“首店經濟”“首發經濟”,實施“品牌瞪羚計畫”,發展免稅經濟等。
第三部分是“培育創新型領軍商業企業”,包括實施“深商卓越計畫”、加快培育深圳本土品牌、打造全球新零售發展高地和提升數字生活服務水平等4條措施,從鼓勵企業做大規模、企業數位化和新零售發展等方面給予支持。
第四部分是“打造多元多層次消費新場景”,包括布局潮玩潮購消費新場景、打造都市夜間消費新場景、全面升級文旅體展消費新場景、拓展民生服務消費新場景等4條措施,規劃布局一批迎合個性化、多樣化、體驗型消費需求的消費新場景,全面豐富我市消費供給,提升消費各領域滿意度、知名度和吸引力。
第五部分是“創建享譽全球的消費環境”,包括提升國際化消費服務功能、完善新型商業基礎設施、建設消費者滿意城市、打造“深圳購物季”等活動品牌等4條措施,計畫依託國際化街區建設、智慧城市建設等重點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消費領域軟硬體環境,打造國際一流的消費環境,構建對接國際規則的消費保障體系,大力提升消費滿意度。
第六部分是“厚植企業發展的肥沃土壤”,包括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強化商業高端人才支撐、加強粵港澳等區域消費市場聯動等3條措施,計畫從運營成本、監管環境、人才聚集、城市消費嘉年華整體推廣和大灣區消費市場聯動等方面採取一系列措施,構建最有競爭力的營商環境。
第七部分是“健全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創建機制”,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考核機制和加快推進重大項目等3方面著手,全面夯實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各項工作的保障,推動各項任務、各項措施、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第八部分是附則,規定《措施》的有效期,同時明確《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進一步促進消費增長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激發消費活力促進消費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同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