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城市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1年11月9日,廣東省政府官網發布《關於促進城市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壯大市場主體、鼓勵連鎖經營、提升商圈消費、擴大汽車消費、激活餐飲消費、促進時尚消費、加強文旅消費、最佳化消費環境、加強宣傳促銷等9個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城市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9日
  • 發布單位:廣東省政府
內容解讀
《措施》提出,壯大市場主體,積極培育優質零售、電商平台、品牌運營企業和郵政快遞龍頭企業,設立全球總部、地區總部、功能型總部、採購中心、結算中心、航空快遞貨運樞紐、大型快件分撥中心、獨立核運算元公司達到一定規模的,按新增零售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措施》還提出,評選認定一批省級示範特色步行街(商圈),鼓勵各地培育一批重點步行街(商圈)。對確定為全國示範步行街、省級示範特色步行街(商圈)的,省財政對所在縣(市、區)政府給予一次性支持。
《措施》提出,加強分區分級精細化管理,低風險地區原則上不限制餐飲堂食;中風險地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暫停大廳堂食的,大力推廣自提、外賣、無接觸配送方式。鼓勵各地幫助餐飲業市場主體購買停業險。
為激活餐飲消費,《措施》提出,各地支持餐飲商戶有效延長營業時長,加大夜間消費保障力度,完善夜間交通線路,經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評估後,放開夜間非高峰期占道停車,對商圈、商業街、餐飲集聚區試點夜間分時段步行,增加餐位供應,打造具有“煙火氣”的消費氛圍。
在加強宣傳促銷方面,《措施》提出,支持跨界促銷,視情在全省發放消費券。比如,鼓勵商貿、文化、旅遊相關企業與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合作發放消費券,以二維碼、小程式、APP、單張等形式匯集消費優惠券、消費促銷活動信息,在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等視窗宣傳派發。
《措施》提出,大力培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區域消費中心城市,充分調動各地積極性,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台促進消費的獎補政策。
 比如,對發展總部經濟、平台經濟、品牌經濟、首店首發經濟、免退稅經濟及綠色商場創建、商貿流通領軍企業培育、步行街(商圈)建設、消費集聚區打造、消費促進活動舉辦等方面促進消費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市,省級財政分級分檔給予資金獎勵。
 廣東還將大力發展首店經濟、首發經濟,《措施》提出,有條件的市要出台相關支持政策,加快推動相關市場主體引進首店,推動國際國內品牌舉辦新品首發、首秀活動,全力打造一批新品集聚地、地標性載體。
 促進時尚消費也是廣東今後努力的方向。根據《措施》,廣東將大力發展時尚創意、綠色智慧型消費,積極推動參展進博會、服貿會、廣交會、中博會、消博會、加博會等展會的優質企業、項目、產品在步行街(商圈)展示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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