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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國辦發〔2022〕9號),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促進我省消費持續恢復,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勵汽車消費
鼓勵市州組織生產商、經銷商、金融機構及相關企業聯合開展汽車促銷活動,省財政對各地給予適當補助。(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擴大黨政機關及其它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0%,鼓勵租賃車輛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鼓勵網路預約車、郵政快遞車使用新能源汽車。(省機關事務局、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組織實施)按照“智慧、高效、便利”的發展方向,加快推進居民小區、經營性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等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升充電保障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實施)全面落實符合要求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和二手車交易增值稅由2%下調至0.5%減稅政策。(省稅務局組織實施)嚴格執行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跨省通辦和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實施)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備案和車輛交易登記管理規定,推動二手車交易市場規範化經營。(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實施)鼓勵開展二手車誠信評價和示範經營創建活動,對場內二手車經銷商開展第三方檢測服務給予適當補助。(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支持岳陽城陵磯口岸擴大汽車整車平行進口,支持株洲市擴大二手車出口。(省商務廳組織實施)
二、升級家電家居及消費電子產品消費
鼓勵市州採取“政府支持、商家讓利、平台補貼”的激勵政策,組織大型家電家居和消費電子生產企業、銷售企業推出惠民讓利促消費活動,重點鼓勵加大對綠色智慧型家電、節能產品、綠色建材和消費電子產品的讓利力度,省財政對各地給予適當補助。(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加快推進居民用戶寬頻提速升級,鼓勵運營商免費升級家庭用戶寬頻網速至500兆以上(含500兆),資費標準保持不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組織實施)
三、提振餐飲消費
持續推進“味道湖南”金牌菜、銀牌菜、招牌菜進星級賓館、進特色街區、進特色小鎮、進旅遊線路、進大型活動。(省商務廳組織實施)做優做香湖南飯,實施地方名菜、名店、名廚、名優食材培育行動,推動“做優做香湖南飯”走出去。(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組織實施)支持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在有條件的街區設立防疫戶外餐廳,重振後疫情時代城市街道消費活力。(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鼓勵湘菜預製菜產業研發、成果技術轉化,支持打造涵蓋生產、冷鏈、倉儲、行銷、進出口以及裝備生產等環節的預製菜產業鏈。(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長沙海關組織實施)大力培育預製菜龍頭企業。(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
四、穩定住房消費
採取支持人才購房、財政補貼、展銷促銷等政策措施,因城施策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完善長租房政策,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支持長沙市恢復執行二套房契稅優惠稅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長沙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鼓勵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首套房可提可貸。(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實施)鼓勵具備條件的市州探索“二孩”“三孩”家庭的購房支持政策。(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五、拓展文旅體消費
把舉辦旅遊發展大會作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消費促進的重要抓手,按照“辦一次會、興一座城”的總要求,積極探索常態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旅遊發展新模式,鼓勵民宿消費和鄉村旅遊消費,每年集中力量安排一定比例的項目和資金用於支持承辦地旅遊業發展。(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開展文化和旅遊消費季、四季鄉村旅遊節、湖南旅博會、發放文旅消費券等活動,鼓勵國有旅遊景區實行門票優惠。(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開展首屆旅遊發展大會“送客入張家界”支持行動,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給予獎勵。(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支持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委託旅行社開展黨建、公務、工會、會展、團建等活動,旅行社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作為報銷憑據。嚴格落實幹部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開展周末游、湖南人游湖南、周邊省份游湖南等“週遊三湘”活動,釋放旅遊消費潛力。(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直機關工委、省總工會、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組織實施)促進戶外文旅體消費,鼓勵開展帳篷露營節、戶外音樂節、馬拉松比賽等潮流主題消費活動。(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省公安廳組織實施)推動體育設施“一鍵預約”全覆蓋,推廣高品質智慧型健身器材。(省體育局組織實施)鼓勵壯大電競消費,對電競企業落戶、場館建設、原創產品研發、重大活動及消費場景打造進行獎勵,帶動“電競+文旅”“電競+娛樂”等產業鏈發展。(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省財政廳組織實施)
六、提質養老育幼消費
聚焦“一老一小”領域,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專項,擴大普惠性養老托幼覆蓋面,進一步釋放養老消費需求。鼓勵酒店、公寓堅持以服務為本的功能定位開展養老轉型,共享城市公共資源。(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組織實施)支持開發適老化智慧型產品,創新“子女網上下單、老人體驗服務”等消費模式。(省民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實施)安排不低於55%的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發展育幼消費,嚴格落實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險制度,落實個人所得稅優惠、住房、育兒補貼等支持政策,多渠道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鼓勵母嬰用品、兒童娛樂等產業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省婦兒工委組織實施)推進國家兒童友好型城市創建和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試點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婦兒工委組織實施)
七、推動展會消費
發揮會展平台集聚作用,推動以展促銷,帶動吃住行游購娛等要素消費。支持各地舉辦各類展覽展銷活動,打造“一市一展”“一業一展”特色品牌,對時間、地點、規模及舉辦周期相對固定的展會,與我省主導產業鏈密切相關的市場化、商業化專業展會,新引進的全國性大型展會,給予適當補助。(省商務廳、省貿促會、省財政廳組織實施)
八、點亮夜間消費
鼓勵市州加大對夜間消費活動宣傳推廣力度,開展夜間美食地圖打卡、聯合直播平台舉辦夜間美食節等活動。(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重點打造100家融合夜食、夜購、夜遊、夜健等多業態並舉、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夜間消費聚集示範區,爭創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辦好中國城市夜間經濟發展峰會。(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組織實施)鼓勵夜間延時經營,鼓勵各地對經允許臨時占用道路開展夜間經營的以及經相關管理主體同意利用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開展夜間消費活動的,免收相關費用。(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在夜間消費場所增設臨時停車位,對出於消費需要的臨時性停車實施包容性管理。(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九、營造消費氛圍
聯動市州、縣市區政府,以及群團組織、商家企業和平台機構等常態化開展“樂享消費、湘當韻味”湖南消費促進季活動,做到“季季有主題、月月有活動、場場有亮點”,促進線上線下消費,構建更多消費場景。(省商務廳、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對商貿流通企業因開展促消費活動需要戶外擺攤、造勢宣傳的,城市管理部門應簡化活動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放寬審批條件。(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十、發放消費券
鼓勵市州聯合金融機構、支付平台及相關商家企業發放消費券、惠民券等,用於零售、餐飲、文旅、住宿、體育、家裝等領域消費,對失業人群、靈活就業人群、中低收入人群和一部分畢業大學生等困難群體給予重點傾斜。(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省財政對各地給予適當補助。(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鼓勵全省各單位工會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以多場景多用途消費卡形式發放2022年度工會福利費,鼓勵工會會員開展消費幫扶活動。(省總工會組織實施)嚴格控制公款消費、科學安排公共消費、積極鼓勵公民消費,鼓勵公職人員自費帶頭消費。(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十一、擴大消費信貸
合理把握促進消費信貸適度增長和防止居民過度加槓桿的關係,積極改善消費信貸產品服務。對信用良好的消費者,因非個人主觀情況等特殊原因導致消費信貸逾期的,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不計收罰息。(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金融機構組織實施)
十二、開展網際網路“有獎發票”活動
省財政設立2000萬元網際網路“有獎發票”資金,圍繞零售、餐飲、文旅體等領域,從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網際網路“有獎發票”活動。(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組織實施)
十三、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推動批零住餐等商貿流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入統,鼓勵政府部門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免費為首次納入限上統計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指導幫扶。(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省財政廳組織實施)支持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規轉股”,對完成股改並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科技創新專板、標準板、成長板掛牌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5萬元、10萬元股改中介費用補助。(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實施“金芙蓉”躍升行動計畫推動商貿流通企業上市,對於完成股份制改造,擬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已在湖南證監局輔導驗收的企業,給予200萬元補助,對科創板上市企業再獎勵100萬元。對在香港以及美國等境外主流資本市場上市的公司,給予200萬元補助。(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支持大型連鎖企業做大做強,對於實現統一收銀且年銷售額首次超過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的線下批發零售企業,以及在我省註冊且年網路交易總額首次超過500億元的線上批發零售企業,按企業當年新增地方經濟貢獻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擴大大宗商品消費,支持相關企業在湘設立採購中心和銷售公司。(省商務廳組織實施)
十四、強化促消費考核
發揮湖南省人民政府真抓實幹督查激勵對擴大消費的促進作用,根據全面促進消費的考核結果,對排名前4位的市州、前10位的縣市區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獎勵。(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
十五、強化組織領導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足額安排資金,創新政策舉措,放大政策效應。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等單位,充分發揮省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定期會商調度,加強協調配合,抓好組織落實。各地各有關單位跟蹤開展政策執行情況績效評估,做好形勢研判與政策儲備,視情調整或出台新的促消費政策措施。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未標明有效期的條款,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關條款執行期限內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內容解讀
《措施》指出,將支持長沙市恢復執行二套房契稅優惠稅率,鼓勵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首套房可提可貸。
鼓勵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措施》明確,將穩定住房消費,採取支持人才購房、財政補貼、展銷促銷等政策措施,因城施策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引導金融機構下調住房貸款利率,降低住房商業貸款首付比例。
支持長沙市恢復執行二套房契稅優惠稅率。鼓勵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首套房可提可貸。鼓勵具備條件的市州探索“二孩”“三孩”家庭的購房支持政策。
鼓勵聯合開展汽車促銷活動
《措施》強調,將鼓勵汽車消費。鼓勵市州組織生產商、經銷商、金融機構及相關企業聯合開展汽車促銷活動,省財政對各地給予適當補助。擴大黨政機關及其他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0%,鼓勵租賃車輛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鼓勵網路預約車、郵政快遞車使用新能源汽車。
全面落實符合要求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和二手車交易增值稅由2%下調至0.5%減稅政策。支持岳陽城陵磯口岸擴大汽車整車平行進口,支持株洲市擴大二手車出口。
支持有條件街區設立防疫戶外餐廳
《措施》強調,將提振餐飲消費。持續推進“味道湖南”金牌菜、銀牌菜、招牌菜進星級賓館、進特色街區、進特色小鎮、進旅遊線路、進大型活動。支持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在有條件的街區設立防疫戶外餐廳,重振後疫情時代城市街道消費活力。
同時,點亮夜間消費。鼓勵市州加大對夜間消費活動宣傳推廣力度,開展夜間美食地圖打卡、聯合直播平台舉辦夜間美食節等活動。(各市州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重點打造100家融合夜食、夜購、夜遊、夜健等多業態並舉、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夜間消費聚集示範區。
發放消費券。鼓勵市州聯合金融機構、支付平台及相關商家企業發放消費券、惠民券等,用於零售、餐飲、文旅、住宿、體育、家裝等領域消費,對失業人群、靈活就業人群、中低收入人群和一部分畢業大學生等困難群體給予重點傾斜。
支持大型連鎖企業做大做強
《措施》還指出,開展網際網路“有獎發票”活動。省財政設立2000萬元網際網路“有獎發票”資金,圍繞零售、餐飲、文旅體等領域,從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網際網路“有獎發票”活動。
此外,支持市場主體發展。支持大型連鎖企業做大做強,對於實現統一收銀且年銷售額首次超過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的線下批發零售企業,以及在我省註冊且年網路交易總額首次超過500億元的線上批發零售企業,按企業當年新增地方經濟貢獻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