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總體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結合《關於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指導意見》(商運發〔2019〕309號)和新形勢新要求,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培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總體方案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需求側管理兩端發力,統籌運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最佳化消費供給,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升級,吸引消費回流,不斷提升我國城市在全球消費的吸聚帶動能力、資源配置能力和創新引領能力,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更好服務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培育建設工作由中央層面統籌部署,實施主體為城市人民政府。突出政府統籌協調,完善規劃引導,明確消費功能定位,遵循城市發展規律和市場規則,充分發揮市場作用,調動企業積極性,立足已有城市商業基礎,在最佳化提升上下功夫,增強內生動力,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特色。對標國際先進水平,針對消費供給、基礎設施、體制機制等方面的不足,從提升國際知名度、消費繁榮度、商業活躍度、到達便利度和政策引領度五個維度發力,補齊短板弱項,發揮城市資源稟賦優勢,強化各自特色,增強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
堅持科學布局、循序漸進。圍繞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部署,分步分批選擇若干基礎條件好、消費潛力大、帶動作用強、國際化水平較高的城市,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形成優勢互補、錯位發展、聯動互促的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發展布局。
(三)總體目標。
用5-10年時間,以規劃引導、市場驅動、標準對接、制度創新為著力點,賦予城市新功能定位,讓環境更優美、商業更繁華、業態更豐富、城市更智慧、消費者更滿意,培育建設若干具有全球影響力、競爭力、美譽度的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帶動形成一批各具特色、輻射周邊國家及地區的區域性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打造成為提升城市發展水平、發揮中心城市引領作用、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引擎,推動消費升級、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暢通國內大循環的重要載體,推動高水平開放、促進內外需協調發展、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樞紐。
二、重點任務
按照國務院總體部署,以國務院批准的培育城市為重點,順應國際城市發展和消費升級新趨勢、新特點,發揮我國制度、產業和市場優勢,聚焦六方面重點任務,率先開展培育建設工作,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全面提升消費的國際化、品質化和便利化水平,強化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其他地區以培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為目標,結合自身發展需求和規劃,突出特色、發揮優勢,創新政策、補足短板,借鑑經驗、對標創建,切實推進消費高質量發展。
(一)構建全球多元融合的消費資源聚集地。
1.吸聚全球市場主體。吸引中高端消費品牌跨國企業在當地設立全球總部、地區總部及功能型總部,招攬具有全球視野和國際品牌運作能力的國內外商業投資商、運營商投資運營,引進國際貿易品牌企業,廣泛集聚消費領域中產投運銷的優質市場主體深度整合全球優質資源。
2.加快培育本土品牌。發展植根中國、面向全球的民族品牌,支持鼓勵商貿流通企業培育發展自有品牌。加快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戰略,弘揚工匠精神,深入推進中華老字號“一品一策”創新發展,推動更多精品國貨進機場、高鐵、社區、免稅店和離境退稅商店。
3.拓展商品供給渠道。內外雙向發力,強化“買全國、賣全國,買全球、賣全球”的商業貿易功能,發揮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等溢出帶動效應,多渠道擴大特色優質商品和服務進口,推動國內銷售的國際品牌與國際市場同步接軌,增強全球著名消費品牌集聚度,更好滿足國內外消費者對國際化、高品質、時尚性、便捷性的需求。
4.提升服務供給品質。大力培育發展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教育、文化、體育、旅遊等服務業,引進中介經紀、培訓諮詢、法律服務等國內外知名服務機構,提升城市服務消費水平,促進商品消費和服務消費融合發展。
(二)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標誌性商圈。
5.培育世界級商圈。立足城市布局和商業特色,借鑑國際經驗,突出中國特色,融合本地元素,從提升商業質量、最佳化消費環境、打造智慧商圈、增強文化氛圍等方面,差異化打造一批精品享譽世界、服務吸引全球、環境多元舒適、監管接軌國際的標誌性商圈。
6.改造提升步行街。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工作實際和市場需要,高質量改造提升步行街,推動設施改造、業態互補、錯位發展,培育集歷史風貌、品牌購物、文化創意、美食品鑑、休閒娛樂和互動體驗於一體的特色街區,增強特色商業街區吸引力。打造一批國家級旅遊休閒街區,突出鮮明文化特色。引導特色商店創新商業模式和經營業態,挖掘文化特色,形成新的獨特競爭力。積極引進國內外各層次優質品牌的旗艦店、概念店、體驗店、融合店,吸引全球新品首發,提升國際化、品質化消費吸引力。
7.塑造消費新場景。促進購物中心、百貨店、家居市場等流通企業調整經營結構,豐富服務業態,打造沉浸式、體驗式、互動式消費場景,加快向社交體驗、家庭消費、時尚消費、文化消費中心等領域拓展。鼓勵大型體育場館、老舊工業廠區等改造為消費體驗中心、健身休閒娛樂中心等綜合性新型消費載體。
8.發展新型社區商業。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等,整合便利店、菜市場、早餐店、維修點等服務功能,完善快遞收發站、自提點(櫃)等設施,發展社區養老托育和到家生活服務,加快建設產業服務型、商旅生態型、文化教育型、居住生活型相融合、適應國際消費需求發展變化的新型社區商業場景。
(三)打造引領全球消費潮流的新高地。
9.構築時尚新地標。把握全球消費新趨勢,引領全球消費新潮流,大力發展時尚創意、綠色智慧型消費,更好發揮首牌、首店、首發、首秀效應,通過線上線下互動、商旅文體融合,打造一批對全球消費風尚具有影響力和輻射力的標誌性品牌、標誌性活動、標誌性場景。
10.引領消費新風尚。依託國際國內展會、國際旅遊節、國際電影節等平台,舉辦“時尚周”“產品秀”“首發式”,打造全球新品網路首發中心,發布新產品、新品牌、新服務;培育有國際影響力的網站、期刊、電視、廣播等時尚傳媒品牌,宣介我國市場優勢和文化“軟實力”,形成全球消費時尚的風向標。
11.培育壯大新型消費。通過人工智慧、5G、網際網路、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運用,加快商業轉型升級,打造雲逛街、雲購物、雲展覽、雲走秀、雲體驗等消費新模式。有序發展直播電商、社交電商、社群電商、“小程式”電商等行銷新業態。積極發展夜間經濟,規劃建設商旅文體融合的夜間消費集聚區。
(四)營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費環境。
12.構建綜合交通體系。建立完善面向全球、四通八達、抵離便捷、接駁高效的立體交通網路。最佳化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等交通樞紐與商圈、商業街區、標誌性景點等消費載體的交通對接,促進大型商業設施、大型體育場館、文化場所、旅遊景點等與市政交通的互聯互通。
13.打造宜商宜居環境。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工程,最佳化城市商業布局,美化城市自然環境,提升城市人文環境,開展生態宜居環境建設,提升服務質量與水平。完善涉外醫療機構、出入境服務站和外籍人員服務中心配套,規範服務場所多語種標識,提升城市國際化水平。
14.提升監管服務水平。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消費糾紛快捷解決機制,最佳化入境遊客消費多元化維權機制,開通入境遊客維權綠色通道;完善質量標準和後評價體系,健全缺陷產品召回、產品傷害監測、產品質量擔保等制度;健全綜合諮詢、智力支持等服務機制;加強消費環境綜合治理,積極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形成安全放心市場環境。
15.最佳化市場信用環境。加強商品質量、食品安全、市場秩序綜合監管和治理,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市場環境。推廣信用承諾制度,加強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加快構建貫穿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對標國際水平,完善商業服務標準化體系,提升商業服務人員的質量意識、業務素質和服務技能。
(五)完善自由便利的國際消費政策制度體系。
16.強化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商業用地、物流等成本,提升城市消費綜合競爭力。加大夜間消費保障力度,最佳化活動審批流程,完善夜間交通線路,提高夜間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穩妥推進健康醫療、教育文化、休閒娛樂等消費領域和相關服務業對外開放,提升金融服務在促進消費方面的支持作用,將城市打造成為實行高水平開放的新門戶。
17.提升入境消費便利。完善通關和簽證便利化措施,視情擴大過境免簽城市範圍,延長過境停留時間。推進境外人士境內移動支付服務試點和擴圍,鼓勵商業銀行等研究開發多渠道、多樣化的境外人士境內支付服務方案。
18.完善離境退稅政策。最佳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服務,鼓勵增設離境退稅商店,在確保有效監管、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在符合條件的離境退稅商店積極推行離境退稅便捷支付、“即買即退”等便利化措施。引導離境退稅商店提高國產優質產品經營比重。
19.強化消費人才支撐。引進和培育國際化、複合型商業運營、供應鏈管理、時尚設計、消費服務等專業人才,對於急需緊缺的海外創新創業人才、專業技能人才,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或工作經歷等限制。培育消費新職業人群,開展多層次全覆蓋的服務技能和國際語言、服務禮儀培訓。
(六)推動形成區域消費聯動發展新格局。
20.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以培育城市為核心,聚集整合區域消費資源,強化優勢互補、協調聯動,建立“以周邊支撐中心、以中心帶動周邊”的區域聯動機制,推動城市群消費一體化發展,形成共建共享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培育模式,更好服務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及現代化都市圈建設。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以下簡稱工作機制),由商務部主要負責同志任召集人,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負責同志任副召集人,有關部門司局負責同志任成員,工作機制辦公室設在商務部。強化橫向協作、溝通會商,加強系統集成、整體推進,指導推進培育建設各項工作。培育城市要建立健全培育工作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培育建設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二)制定實施方案。綜合考慮基礎條件、消費潛力、國際化水平、工作舉措等因素,對照重點任務和指標體系(附屬檔案),結合城市發展定位和發展實際,順應消費發展趨勢,突出“國際”“消費”“中心”等核心要素,高標準編制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工作機制辦公室指導督促培育城市認真履行主體責任,狠抓實施方案推進落實,加強統計監測與成效評估,按要求及時報送進展成效情況。
(三)完善政策措施。結合本地實際,針對消費供給、基礎設施、體制機制等方面不足,創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健全促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的政策措施體系。工作機制辦公室積極協調成員單位結合培育建設目標任務,研究出台促進政策和措施。
(四)加強引導宣傳。制定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工作整體宣傳方案,多渠道、多層次加強宣傳推廣,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適時面向全球加強宣傳推介,發揮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全球吸引力和輻射力,提升我國城市消費的國際知名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工作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開展宣傳交流活動,做好培育工作經驗總結推廣,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為培育建設工作創造良好環境。
附屬檔案:國際消費中心城市評估指標體系
國際消費中心城市評估指標體系
序號
維度
具體指標
1
國際知名度
全球城市競爭力排名
2
入境遊客接待量/國別
-
3
國際組織數量/世界500強企業進駐數量
4
國際國內重大活動和展會數量
5
世界文化遺產數量
6
4A5A級景區數量
7
消費繁榮度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8
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
9
國內國際旅遊花費
10
服務業增加值
11
消費品進口額
12
商業活躍度
標誌性商業街區數量
13
國際知名商品和服務品牌進駐數量/中華老字號數量
-
14
免稅店和離境退稅商店數量
-
15
三星級及以上旅遊飯店床位數
-
16
第三產業固定資產投資
-
17
消費者滿意度
-
18
到達便利度
國際國內航班通達城市、航線班次數量
19
高鐵/動車直達城市、車次數量
-
20
捷運運營總里程
-
21
高速公路途經條數
-
22
網約車數量
-
23
政策引領度
領導組織和部門協調機制
24
規劃、目標、實施方案
-
25
政策創新和配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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