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打造一流質量品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

《深圳市打造一流質量品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已經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5月30日印發,本措施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打造一流質量品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3年6月20日
  • 發布單位: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質量強國戰略部署,以一流“深圳質量”“深圳品牌”牽引供需結構升級,為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促進產業質量品牌雙升級
  (一)推動產業鏈質量提升。助力製造業提質升級,實施產業鏈質量提升“揭榜”計畫,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產學研用合作,以打通質量堵點、暢通供需循環為目標,全局性著眼行業上中下游規則、管理、標準聯通,原料、裝備、終端協作,研發、工程、驗證集成,生產、供應、銷售銜接,提供重點突出的綜合解決方案和服務,提高行業發展質量效益。對落地行業質量提升方案具有示範效應、整體提升產業競爭力上見效明顯的單位,予以300萬元資助。
  (二)打造產業集群品牌。支持產業基地、重點園區、專業市場等以品牌為紐帶聯合開展品牌創建,鼓勵相關平台機構提供商標註冊、品牌孵化、品牌運營、示範推廣、績效評價等服務支撐,著力以品牌補鏈延鏈強鏈,帶動自主品牌群體性突破和中高端升級。對認定為“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範區”的,給予承辦單位最高100萬元資助。
  二、提高供給質量和效率
  (三)擴大高質量供給。對接國內國際市場需求,推行高端品質評價認證。鼓勵第三方機構參照國際慣例,針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採取質量分級、技術評價、合格評定、信用管理等手段,助推新品上市和規模套用。大力推行基礎軟體、機器人、無人駕駛等級等前沿高端品質認證,開展綠色產品、有機產品、碳足跡認證等綠色認證活動,以差異化供給引領和創造新需求。鼓勵企業踐行低碳轉型,對通過粵港澳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的,按每張證書予以最高10萬元資助。
  (四)促進質量技術創新。支持企事業單位瞄準先進標桿開展質量攻關,增強高性能基礎材料、重點產品、重大裝備源頭供給能力。鼓勵質量提升關鍵技術開發和質量管理先進方法套用,推動在質量戰略研究、精益設計、質量與可靠性工程、測量原理和測試技術、製程能力提升、風險評估與安全管控、產品再生利用技術、全周期用戶需求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先進適用且可複製推廣的理論、技術、工具方法或系統。對相關質量技術攻關和管理創新項目,擇優予以最高20萬元資助。對在國際質量管理小組大會、國際質量創新大賽、全國質量創新與技術成果交流活動中取得重大榮譽的,每個項目予以20萬元資助。
  (五)推動質量數位化轉型。把握數實融合產業發展趨勢,引導企業加快建立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質量管控模式,推行量值數據工程,加強供應鏈雲端質量協同,推動質量仿真最佳化、線上監測、遠程運維、智慧型處置、持續疊代,提高質量創新精準性和市場需求適配度。鼓勵優勢企事業單位探索數字計量、線上計量、線上檢測認證、數位技術產品驗證、數字認證等新技術方法和新服務。對檢驗檢測機構數位化升級典型項目、企業質量管理數位化再造典型項目,分別予以50萬元、最高30萬元資助。
  三、強化質量基礎設施支撐
  (六)建設高水平質量基礎設施。充分發揮質量基礎設施對科技進步、產業升級、對外貿易的支撐作用,面向“20+8”重點產業配套先進質量基礎設施。鼓勵各類主體投入建設量子計量、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車、積體電路、功能材料、醫療器械、農業科技等新興領域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國家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產業計量測試中心、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等重大功能平台,對認定的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和重點引進的龍頭檢測機構,按規定予以扶持。鼓勵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企業實驗室以實現“一次檢測認證、國際通行”為目標,積極參與認證認可國際互認合作,助力深圳優勢技術和產品“走出去”。
  (七)健全產業計量測試體系。大力發展高端製造、精密製造、智慧型製造所需計量科學技術,支持企事業單位研究突破感測、極限、複雜量等產業共性關鍵計量技術和標準物質,重點提升食品藥品、高新技術、節能減排等領域計量檢測能力。對主導或參與制定國際建議、國家計量檢定規程與技術規範,承擔國際、國家計量技術專業機構(TC、SC)工作,獲評和入圍全國能源資源計量服務示範項目或工業企業計量標桿示範項目,以及企事業單位新建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按事項分別予以最高60萬元資助。
  (八)開展質量基礎設施助力行動。面向中小企業防風險穩增長擴市場需求,培育認定一批國家、省和市級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產品研發、儀器校準、標準研製、檢測認證、進料管控、生產保障、市場準入等專業質量改進方案和人才培訓服務,對優質服務項目予以最高30萬元資助。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共建共享質量基礎設施,以深圳產品學校、粵港澳大灣區(深港)計量檢測認證發展促進聯盟、計量檢測認證服務信息化平台等為依託,加強灣區計量檢測認證領域合作交流,加快推進認證證書和檢測結果互認,並按照廣泛認可的規則共同開拓國際市場。對灣區質量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拉動效應明顯的項目,按三個等次分別予以2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資助。
  四、打造高質量領航企業
  (九)樹立“深圳質量”標桿。最佳化完善質量激勵政策,引導企業對標最高最優,創造卓越質量,加快打造世界一流企業,示範引領全社會創造高質量。對首次獲評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予以300萬元、100萬元資助。對首次獲評廣東省政府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予以100萬元、10萬元資助。對首次獲評深圳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予以最高200萬元資助。
  (十)構建高質量企業梯隊。緊扣新經濟新動能推動“卓越企業啟航計畫”,鼓勵先進制造業、高端服務業、網際網路+和其他新業態高成長企業導入國際通行的經營質量管理模式,提升穩定交付高質量產品與服務能力。對依據國家標準《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 19580)評審首次達到總分50%(含)以上且排名前15的單位,予以30萬元資助。
  五、最佳化品牌發展生態
  (十一)擦亮新時代“深圳品牌”。引導優勢企業打造卓著品牌,支持商標海外註冊,鼓勵參與品牌國際規則制定,加快品牌國際化發展。全力打響深圳品牌,創新開展“深圳精品”城市公共品牌評價,堅持國際對標、行業示範、社會認可的原則,突出創新超越、底蘊深厚、引領時代的內涵,推出一批享譽國內外的標誌性“城市名片”。對首獲“深圳精品”稱號的單位予以最高20萬元資助。支持品牌企業爭創“中國精品”,對首獲“中國精品”稱號的單位予以最高50萬元資助。
  (十二)培育多樣特色品牌。推動全方位品牌創建,鼓勵行業性品牌戰略、發展範式、效能評價等理論研究,推動品牌管理貫標、評測定級、擔保融資等實踐創新。支持多主體面向智慧生活、數字經濟、時尚之都、濱海文旅、健康養老、滿意家政、營養餐食、都市農業、美麗家園、宜居社區等優質生產生活所需,採取標準升級、技能評價、服務監測、消費大數據分析、調查發布等方式,發現和培育更多名品、名園、名店、名街、名醫、名勝、名展、名師、名家等優勢特色品牌,提升城市功能品級。對品牌培育項目擇優給予承辦單位20萬元資助。
  (十三)大力傳播深圳品牌。實施品牌推廣資源合作夥伴計畫,構建多媒體宣傳矩陣,鼓勵開辦品牌館、體驗館、雲上展,打造機場港口、城市公園、賽事節慶等展示視窗,多元聯動擦亮、唱響深圳品牌。鼓勵傳媒廣告、品牌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面向深圳品牌提供創意設計、形象宣傳、行銷策劃、精準推廣等專業服務,支持舉辦深圳品牌創意創新大賽,促進品牌建設與時尚引領、文化傳播、城市行銷相結合,持續提升深圳品牌美譽度和全球影響力。對品牌推廣項目擇優給予承辦單位最高80萬元資助。
  六、附則
  (十四)強化組織實施。充分發揮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市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方面政策措施協調聯動;定期開展工作成效評估,建立經驗推廣長效機制;加強全社會宣傳動員,讓崇尚質量追求卓越在全社會蔚然成風。本措施涉及支持項目的具體條件以配套操作規程為準,所規定的支持政策與深圳市其他支持政策不得重複享受。因質量品牌建設事業發展變化需要補充或取消扶持措施的,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本措施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解讀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質量強國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深圳質量”“樹立響亮深圳品牌”的部署要求,2023年6月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深圳市打造一流質量品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一、背景情況
  黨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設製造強國、質量強國,2022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出台《質量強國建設綱要》作出部署。深圳是首個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市,明確提出要打造質量強國標桿城市。質量品牌建設是企業穩定盈利的基礎、產業提質增效的關鍵和高質量發展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市還沒有綜合性的質量品牌扶持政策。
  以建設一流深圳質量、樹立響亮深圳品牌為重要突破口和著力點,通過制定《若干措施》,強化政策配套支撐,明確目標、找準方向、抓住重點,有利於釋放質量品牌扶持政策牽引效應,為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通過《若干措施》實施,助力企業降本增收、增強制造體系實力、最佳化產業技術基礎,打造一批高增值產業、高淨值企業、高溢價品牌,提升經濟基於質量效益的競爭力,做強實體經濟根基,更好推動各行業高質量發展,助力質量強國標桿城市建設。
  三、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有效期5年,包括六部分內容。第一至第五部分共提出5個方面13項扶持措施,第六部分為保障措施。具體如下:
  第一部分促進產業質量品牌雙升級。提出“推動產業鏈質量提升”“打造產業集群品牌”2項措施,以促進產業規則聯通、要素暢通、發展融通,以品牌補鏈延鏈強鏈,實現中高端升級,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明確開展以下資助:一是對見效明顯的行業質量提升項目予以300萬元資助;二是激勵產業集聚區創建“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範區”,成功入選的給予100萬元資助。
  第二部分提高供給質量和效率。提出“擴大高質量供給”“促進質量技術創新”“推動質量數位化轉型”3項措施,支持企業持續打造高質量、低成本和敏捷性的生產運營體系。明確開展以下資助:一是對獲得粵港澳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每張證書予以最高10萬元資助;二是激勵企業開展質量技術攻關和創新,在國內外相關高水平賽事中獲得榮譽,對相關事項予以最高20萬元資助;三是激勵檢驗檢測機構數位化改造和企業質量管理數位化轉型,對示範項目予以最高50萬元資助。
  第三部分強化質量基礎設施支撐。提出“建設高水平質量基礎設施”“健全產業計量測試體系”“健全中小企業服務支撐體系”3項措施,以更好發揮質量基礎設施支撐作用,推動解決產業共性問題,以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台支撐中小企業。明確開展以下資助:一是激勵技術機構和企業主導或參加制訂計量檢定規程、承擔國際/國家計量組織工作、參加全國能源資源計量服務示範、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按事項分別予以最高60萬元資助;二是對已認定的質量技術“一站式”服務平台優質服務項目予以最高30萬元資助,對灣區質量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拉動效應明顯的項目,按三個等次分別予以2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資助。
  第四部分打造高質量領航企業。提出“樹立‘深圳質量’標桿”“構建高質量企業梯隊”2項措施,培育高質量發展所需企業梯隊,更深更廣融入全球供給體系,提升服務全球能力。明確開展以下資助:一是對獲得各級政府質量獎榮譽的單位,給予10萬元到300萬元不等的質量工作資助;二是鼓勵企業導入國際通行的經營質量管理模式,對達到一定條件的單位給予30萬元資助。
  第五部分最佳化品牌發展生態。提出“擦亮新時代‘深圳品牌’”“培育多樣特色品牌”“大力傳播深圳品牌”3項措施,旨在更高水平發掘和培育深圳品牌企業、產品和服務,提升城市功能品級和國際影響力。明確開展以下資助:一是對首獲“中國精品”“深圳精品”單位分別予以最高50萬元、20萬元資助;二是對優秀的品牌促進活動項目予以20萬元資助;三是對影響面廣、實效性強的深圳品牌傳播推廣項目給予最高80萬元資助。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強化組織實施”,包括加強統籌協調、定期開展工作成效評估、建立經驗推廣長效機制、加強宣傳動員等。《若干措施》涉及支持項目的具體條件以配套操作規程為準,所規定的支持政策與深圳市其他支持政策不得重複享受。
  《若干措施》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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