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佳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深圳市最佳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精神,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際化營商環境,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的方案。

2023年8月,深圳市發布《深圳市最佳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最佳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 頒布時間:2023年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8月,深圳市發布《深圳市最佳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精神,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際化營商環境,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系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瞄準國際最高標準、最高水平,加快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持續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率先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不斷提升深圳對全球優質要素資源的強大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創建開放式產業創新生態
1.加快集聚國際創新資源。設立國際化創新平台,加強創新資源和信息對接,拓展與重點國家和地區的科技交流合作。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合作體系,構建多主體參與、協同推進的成果產業化創新體系。推動實施政府間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支持深圳創新主體通過設立聯合實驗室、合作研發等形式與海外科研機構、大學、企業自主設計和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強化科技成果產業化服務支撐,提升科技服務機構綜合服務能力。鼓勵各類組織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會議、大型科技交流推介會、科技合作項目對接會,積極構建全鏈條創新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參加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外辦)
2.打造國際化的生產性服務業體系。提升面向先進制造業集群化發展的國際化服務能力,推動工業設計、檢測認證、工業電商、技術研發、綜合供應鏈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加大專業服務業領域開放力度,制定實施服務型製造發展專項政策,打造專業服務業產業集群。加強深港澳專業服務業合作交流,推動設計、法律、會計審計、管理諮詢、人力資源、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高端化發展。加快技術先進型服務業發展,提升企業創新國際化水平。2025年現代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77%以上。(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前海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
3.加強國際間產業合作與標準互認。支持企業、行業協會等加強與國際產業組織、標準組織的聯繫與合作。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國際產業組織、標準組織例行對話或者國際性會議,加快推動區域間產業準入與標準互認。支持企業主導或者參與制定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人工智慧、雲計算與邊緣計算等領域國際標準。推動建立一批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促進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合作。(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加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
(二)創建全球資源要素配置國際服務體系
4.提升國際化人才服務水平。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高層次人才招聘、薪酬、評價、考核、管理制度和服務機制,提升全球一流人才吸納承載能力。辦好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支持人力資源機構、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打造品牌化的引才活動。推動人才評價制度改革試點,借鑑國際人才評價標準,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探索建立外籍人才跨區域流動資質互認機制,加快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其他內地城市認定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工作許可“異地辦理、區域通認”。大力支持深圳企業赴港澳開展商務活動,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重點扶持類企業,辦理赴港澳商務備案,給予免核納稅、按需申領等政策便利。(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參加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深圳市稅務局、市委外辦、市公安局、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各行業主管部門)
5.增強金融市場國際化功能。攜手香港推進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建設,建立健全對接港澳的開放型新體制和跨境合作制度體系,逐步形成多層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場和完備的金融服務產業鏈條。吸引集聚高能級金融總部和持牌機構。推進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收入境內使用便利化,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套用,推動數字人民幣國際合作和跨境使用。提升國際性專業服務機構在深圳展業的便利性,鼓勵加大對新興金融領域的服務支持。加強與全球金融中心城市交流,深化在金融市場、機構、人才等領域的合作。(牽頭單位:市前海管理局;參加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委外辦)
6.推動數據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動。支持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創新數字貿易制度、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打造國際科技信息樞紐,加快建設數字要素流通便利、數字貿易規則完善、數位技術創新引領的數字貿易國際化環境。重點圍繞金融、交通、健康、醫療等領域做好國際規則銜接,積極參與跨境數據流動國際規則制定,在國家及行業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積極推動數據跨境傳輸(出境)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數據安全保護能力評估認證、數據流通備份審查、跨境數據流通和交易風險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機制。對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等經貿規則,支持行業協會、企業等主體建設數字貿易研究型智庫,研究探討數字貿易秩序規則變化趨勢和對策,為數字貿易企業提供跨境數據流動、貿易規則等方面諮詢服務。(牽頭單位:市前海管理局;參加單位:市商務局、市委網信辦、市科技創新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福田區)
(三)創建高標準投資貿易保障機制
7.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強化政策穩定性,在“深i企”等平台及時公示產業空間信息等相關情況,穩定外資企業紮根深圳發展預期。在制定涉企政策、規劃產業空間、謀劃商業布局等過程中充分徵求各類企業意見,加強面向外資企業的政策宣傳解讀,推進便民利企改革。大力培育開放型經濟市場主體,支持深圳跨國公司進一步吸納全球先進生產要素。推動總部企業在深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打造跨國公司投資集聚地。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推進負面清單之外內外資一致管理。全面清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不符的規定,引導外資投向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重點發展領域,支持設立外資研發機構。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等政策。2025年高技術產業實際使用外資規模達到40億美元以上。(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參加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區)
8.支持企業高水平“走出去”。充分發揮我市駐海外機構的作用,支持我市企業、行業協會人員“走出去”開展產銷對接,連結海外市場,推廣深圳品牌,做好售後服務等商務活動。搭建自主可控的海外行銷體系,拓展海外倉商品展示、尾程配送、售後維修、供應鏈金融等增值服務。建設全球跨境電商快郵集散中心,支持綜合保稅區等區域建設跨境電商退運中心倉。深入推進跨境電商出口陽光化申報試點。支持跨境直播電商多語種、多品類直播出海,打造全球直播電商產業集聚區,通過國貨國潮品牌出海、海外倉直播等模式,吸引全球買家,增強深圳外貿粘性和吸引力。(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參加單位:深圳海關、市交通運輸局、深圳機場集團、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稅務局)
9.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貿易服務體系。最佳化升級深圳國際貿易“單一視窗”貿易便利化服務,整合港口、船舶代理、物流、通關、收付匯、融資、退稅、進出口收費、政策諮詢、風險防控等國際貿易鏈條業務。探索推進國際航行船舶電子提單套用,提升跨境貿易業務辦理效率。加大海關AEO(經認證的經營者)企業培育力度。深化“智慧口岸”建設和通關模式改革試點,實施海空港暢流計畫改革,最佳化深圳海空口岸貨物通關模式,實現海、空運口岸“陸路化”通關。著力推動含鋰電池貨物倉儲及空運業務發展,強化海陸空跨境物流服務動能。引導航空公司新開連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成員國等新興市場城市客貨運航線,加密通達全球主要貨運樞紐航線。(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參加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口岸辦、深圳海關)
(四)創建高品質的宜居宜業環境
10.推進城市生活環境國際化。加強國際語言環境建設,最佳化重點公共場所、公共設施、路牌的外文公示語指引服務。增強教育國際吸引力,積極引入境外優質教育資源。加快非通用語種翻譯人才引進和培育,增加翻譯專業人才供給。提升醫療服務國際化品質,加快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醫療服務體系,探索第三方國際醫療保險“一站式”結算平台建立與醫院質量國際認證相銜接的醫療費用跨境支付機制。發揮好前海國際人才港“一站式”服務中心作用,為外籍和港澳人士在深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推進外籍和港澳人士在深圳移動支付便利化。編制發布深圳消費攻略和便民宣傳指引手冊,全面宣傳展示深圳消費文化,舉辦深港消費系列活動。創建面向全球的國際化商圈,高質量推進商業消費空間建設。高水平打造山海連城綠美深圳,高標準建設深圳“國際紅樹林中心”。(牽頭單位:市委外辦;參加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前海管理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11.創新智慧財產權全鏈條法律服務。建立政府支持,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鑑定機構、仲裁機構等法律服務機構參與的全過程、多維度、全方位法律服務鏈,為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提供法律服務。積極探索推進重點產業領域和關鍵技術環節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強化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專項執法,嚴格依法保護外商投資企業智慧財產權,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措施。探索建立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服務機制,為出海企業提供綜合性海外維權服務,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建設。高標準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示範區。(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參加單位: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深圳海關)
12.加強城市宣傳推介和綜合行銷。實施國際傳播行動計畫,全域全民構建國際傳播大格局,全面全景講好中國式現代化的深圳故事。擦亮設計之都、全球全民閱讀典範城市等城市名片,發揮好重大國際性展會和國際高水平體育賽事的平台作用,多元立體推進城市綜合行銷。推動深港城市形象聯動和融合傳播,講好深港“雙城記”。加強城市對外門戶平台建設,運營好EyeShenzhen多語種網站,打造數媒時代連結世界的友好界面。開展國際“鵬友圈”交流互鑒,用好國際友城網路,建立“友好+”城市形象傳播矩陣。(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參加單位:市委外辦、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港澳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市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各有關單位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對照本工作方案,細化本單位落實措施和年度工作計畫,形成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責任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同推進。市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商務局建立健全與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定期收集和通報落實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督促各區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凝聚最佳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強大合力。
(三)做好宣傳推廣。加強與海內外主流媒體合作,充分運用各類傳播平台和宣傳資源,持續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全面系統地宣傳深圳國際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和涉企政策,提升深圳營商環境國際影響力和吸引力。

內容解讀

其中提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強化政策穩定性,在“深i企”等平台及時公示產業空間信息等相關情況,穩定外資企業紮根深圳發展預期。在制定涉企政策、規劃產業空間、謀劃商業布局等過程中充分徵求各類企業意見,加強面向外資企業的政策宣傳解讀。推進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收入境內使用便利化,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套用,推動數字人民幣國際合作和跨境使用。
其中提出,支持企業高水平“走出去”。充分發揮深圳市駐海外機構的作用,支持深圳市企業、行業協會人員“走出去”開展產銷對接,連結海外市場,推廣深圳品牌,做好售後服務等商務活動。搭建自主可控的海外行銷體系,拓展海外倉商品展示、尾程配送、售後維修、供應鏈金融等增值服務。建設全球跨境電商快郵集散中心,支持綜合保稅區等區域建設跨境電商退運中心倉。深入推進跨境電商出口陽光化申報試點。支持跨境直播電商多語種、多品類直播出海,打造全球直播電商產業集聚區,通過國貨國潮品牌出海、海外倉直播等模式,吸引全球買家,增強深圳外貿粘性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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