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在2003.02.10由淮南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03年02月10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3月10日
- 頒布單位:淮南市人民政府
《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在2003.02.10由淮南市人民政府頒布。
《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在2003.02.10由淮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做好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法制辦...
淮南市已將《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列入2009年度市政府規章制定計畫項目之一。該辦法對相對集中處罰權範圍、城管執法機關的職權和責任、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配合、城管執法監督等幾個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公告 《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已經2009年1月16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
(一)第八條修改為"開辦煤炭市場,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市場開辦登記證》。" (二)第十四條修改為"擁有煤矸石資源的企業,煤矸石只允許銷售給綜合利用部門或生產企業直接使用,嚴禁非直接使用煤矸石的單位或個人以任何方式獲取。" 三、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對...
淮南市城市管理條例 :(2013年10月24日淮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 2013年12月9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簡介 淮南市城市管理條例 :(2013年10月24日淮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是2019年3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條例批准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的決議 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查了《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決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
(八)法律、法規規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第十三條 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城市調整執法範圍、增加或減少集中的處罰權種類和許可權,應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履行申報手續。第十四條 設區的市與其所轄的縣(市、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體制,按照具體行政執法活動重心...
各市、縣政府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要求和行政執法需要,在已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基礎上,要求增加或調整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種類和行政執法範圍的,或者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由城市管理領域向經濟、文化等其他領域拓展的,應按照《安徽省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規...
本辦法所稱城市管理執法,是指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在城市管理領域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職責的行為。第三條 城市管理執法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治理、源頭治理、權責一致、協調創新的原則,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監督協調...
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領域,是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複處罰、執法擾民等問題比較突出,嚴重 影響執法效率和政府形象的領域,目前主要是城市管理領域。根據試點工作的經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領域可以集中行政處罰權的範圍,主要 包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
寧波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2009年12月8日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70號發布,根據2013年12月2日《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第一條 為規範和推進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我市城市建成區(含本溪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是指:(一)對違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規劃、綠化和市政設施等管理的行為行使全部行政處罰權;(二)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侵占道路的無照商販行使行政處罰權;(三)對違反公安交通管理的侵占道路行為...
《蘇州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是為加強城市管理制定的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提高行政執法效能,規範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等規定,結合本...
《合肥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在2005.09.01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婁底市市本級城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第三條 婁底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一個獨立的行政執法部門,集中行使本辦法規定的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第四條 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後,有關部門不得再行使已由市城管執法局行使的行政...
《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已經2003年1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義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2日起施行。內容 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明確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
市、城區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依法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 第四條 市、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是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組織協調重大行政執法活動,根據本辦法規定查處違法行為,並指導、監督城區行使城市...
《新余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是新余市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規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效能,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新余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結合本市實際...
《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已經南京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修訂依據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2012)。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維護城市秩序,提高行政執法...
《無錫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在2012.12.31由無錫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市區範圍內實施...
《武漢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在湖北省武漢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復函》精神,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2002年8月20日武漢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公布。2...
《武漢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是一則檔案,2002年8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37號令公布根據2012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武漢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的決定》修訂。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做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建立"精簡、統一、效能"的城市管理體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執法局)是本辦法的實施機關,行使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查處違法行為,並對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市執法局設立直屬執法...
《蕪湖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實施辦法》是蕪湖市2003年6月2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發布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2003-06-23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蕪湖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檔案全文 2003-6-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管理,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
《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是為了加強城市管理制定的條例。發布實施 2006年6月29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本條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