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海東市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已重新修訂並經海東市政府領導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2月28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東市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28日
  • 發布單位: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依法科學有序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緊急防控處置工作,及時應對和有效控制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防範疫情傳播和擴散,最大限度降低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對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公眾生命健康的危害,維護生態安全、生物安全、公共衛生安全,保障社會經濟穩定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管理辦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試行)》,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為部門應急預案,適用於我市境內突然發生,對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和公眾生命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政府領導,啟動應急。疫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成立由政府統一領導,多部門聯動的疫情應急指揮部,指揮疫情應急工作。
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根據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性質、範圍、危害程度和發展變化,對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實行分級負責和屬地管理。市級林業和草原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野生動物疫情監測防控工作。縣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轄區內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快速回響,積極協同。各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體系、應急反應機制和應急處置制度,提高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能力。發生疫情後各級陸生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要在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做好疫區範圍內的野生動物監測防控工作,積極協同疫情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
科學防控,部門合作。陸生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要在科學監測的基礎上,科學預測疫情發生、發展的趨勢,相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落實物資保障、消殺滅毒、封控隔離、無害化處理、人員安全保障、檢驗檢疫等措施。
經費保障,物資儲備。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經費納入預算,落實疫情防控、監測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確保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正常開展。
加強預防,群防群控。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知識宣傳,提高全社會防範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意識;建立群防群控機制,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生態管護員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廣泛動員公眾參與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發現報告和自身防控,做到群防群控。
1.5 疫情分級
根據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種類、涉及範圍、危害程度和疫情流行趨勢等情況,將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I級):
(1)陸生野生動物種群中暴發I類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引起的疫情,並呈大面積擴散趨勢,且可能對生物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野生動物種群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2)我國尚未發現的或者已消滅的動物疫病在陸生野生動物種群中發生,且可能存在擴散風險;
(3)全國2個以上省級行政區域內發生同種重大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Ⅱ級),並有證據表明其存在一定關聯,且呈大面積擴散趨勢;
(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認定的其他情形。
1.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Ⅱ級):
(1)陸生野生動物暴發Ⅱ類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引起的疫情,並呈擴散趨勢,且可能對生物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野生動物種群安全造成威脅;
(2)我省境內2個以上地級行政區域內發生同種較大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Ⅲ級),並有證據表明其存在一定關聯,且呈大面積擴散趨勢;
(3)省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1.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Ⅲ級):
(1)陸生野生動物暴發Ⅲ類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引起的疫情,並呈擴散趨勢,且可能對生物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野生動物種群安全造成威脅;
(2)1個市的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同種一般陸生野生動物疫情(Ⅳ級),並有證據表明其存在一定關聯,且呈大面積擴散趨勢;
(3)市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1.5.4 有下列情形的,為一般陸生野生動物疫情(Ⅳ)
在一個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I、Ⅱ、Ⅲ類陸生野生動物疫病以外疫病引發的疫情,並呈流行擴散趨勢。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
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多部門聯動的疫情應急指揮部,負責疫情防控工作,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綜合全面做好疫情發生區域內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及應急處置工作。
2.2 專家委員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本轄區內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建專家委員會,為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2.3 應急處置預備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根據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積極協調地方獸醫部門,組織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組建應急處置預備隊,在疫情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疫情的控制和撲滅任務。
3 監測、報告和確認
3.1 監測
全市各級林草主管部門、各疫源疫病監測站、國家公園、各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負責組織開展管轄範圍內的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異常情況的日常監測工作。對本轄區遷徙鳥類集中的河流、湖泊、庫區濕地、灘涂以及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林區野生動物分布區等重點地區、地段和重點時段,進行巡查監測,按照疫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疫情監測信息,不得瞞報,緩報。
3.2 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野生動物異常死亡情況,應當向當地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疫源疫病監測機構報告,當地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疫源疫病監測機構同時應向省、市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疫源疫病監測機構上報信息。
3.3 疫情調查和確認
縣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接到陸生野生動物異常情況報告或疑似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報告後,要派專人赴現場進行察看,如情況確有異常,應及時向當地農業農村動物防疫部門報告。農業農村動物防疫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取樣、報(送)具備相關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檢測。陸生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應同時做好現場封鎖隔離、消毒和無害化處理等工作。
確診為某種疫病後,由所在地縣區、市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會同省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會商評估,進行分級。
陸生野生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疫病類型劃分依據參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的《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危害性等級劃分》行業標準執行。
疑似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陸生野生動物疫情,分別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省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市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縣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組織調查和確認。
3.4 上報
認定為疑似陸生野生動物疫病的,接報單位應按照規定逐級上報到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並通報當地農業農村獸醫主管部門、衛生健康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有關主管部門,並由上一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向轄區內受威脅地區發布預警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野生動物疫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信息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
4 應急回響
4.1 應急回響的原則
快速回響,及時行動。發生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按照疫情級別作出應急回響,快速有效配合地方獸醫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防控處置工作。
源頭控制,防止擴散。應從嚴控制疫情發生源頭區域,防止擴散蔓延。採取邊處理、邊調查、邊核實的方式,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爭取從源頭控制疫情擴散。根據疫情的發展或控制狀況及時升高或降低應急回響級別。
迅速隔離,嚴控嚴防。疫情發生後,要儘快對疫區採取隔離封控措施,防止疫區野生動物種群及疫情向更大範圍遷移擴散,阻斷疫情與人、家畜和其它野生動物的密切接觸。
保護優先,依法處置:依法保護野生動物,避免疫情擴散造成更多野生動物疫病死亡;依法落實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和染病動物的科學滅控措施,科學做好消殺滅毒或無害化處理等工作。
4.2 應急回響措施
4.2.1 突發特別重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I級)的應急回響
特別重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發生並啟動《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後,積極配合國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專家委員會開展現場調查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建議,配合有關專家赴現場指導處置工作。
在國家林草局的指導下,省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在省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疫情發生的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4.2.2 突發重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Ⅱ級)的應急回響
重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發生後,省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省級人民政府報告,啟動省級疫情應急回響機制。
省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立即組織專家委員會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建議等,配合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將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國家林草局和省人民政府。疫情發生的市、縣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4.2.3 突發較大野生動物疫情(Ⅲ級)的應急回響
較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發生後,市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啟動應急回響機制。市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將工作情況及時報告省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同時報送本級人民政府。省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協助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疫情發生的縣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4.2.4 突發一般陸生野生動物疫情(Ⅳ級)的應急回響 
一般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啟動應急回響機制。
疫情發生的縣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將應急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市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同時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市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協助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 應急回響的終止
自疫情發生區域內最後一頭(只)發病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有關陸生野生動物和產品按規定處理完畢起,經過該疫病的至少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未出現新的病例時,啟動應急回響的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終止應急回響的建議,按程式報批,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5 善後處理
5.1 後期評估
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撲滅後,承擔應急回響工作的部門應當組織人員對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狀況、生境恢復情況,流行病學調查結果,溯源情況,疫情處置經過、採取的措施及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建議。評估報告報上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
5.2 表彰
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有關規定對在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5.3 責任
對在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防控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對未經授權私自泄露相關野生動物異常情況信息的;對未經授權在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現場私自開展樣品採集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 撫恤和補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對因參與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致死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撫恤和補助。
5.5 災後恢復
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撲滅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採取有效措施促進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恢復。
6 保障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涉及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防控處置、物資、設施設備等保障工作。
6.1 經費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建立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經費分級投入機制,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6.2 物資保障
按照計畫建立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包括:消毒藥劑藥械、日常監測、樣品採集、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因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需要,可向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申請應急物資緊急調運。
6.3 技術保障
建立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專家庫,依託科研院校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病監測技術和裝備、防治技術等研究,做好技術儲備工作。
6.4 人員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保證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隊伍的穩定。組建以專職監測人員為主的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預備隊,配備必要安全防護裝備。
6.5 演練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定期組織監測、消毒、無害化處理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6.6 科普宣傳
堅持科學宣傳,宣傳科學的原則,積極正面宣傳,及時應對疫情輿情,解疑釋惑,第一時間發出權威解讀和主流聲音,科學宣傳普及防控知識,做好防控宣傳工作。
7 預案管理
應急預案要定期評估,根據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要組織制定本轄區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實施方案,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8 術語
疫源:指攜帶危險性病原體,危及陸生野生動物種群安全,或者可能向人類、飼養動物傳播的陸生野生動物。
疫病:指在陸生野生動物之間傳播、流行,對陸生野生動物種群構成威脅或者可能傳染給人類和飼養動物的傳染性疾病。
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指在一定區域,陸生野生動物突然發生疫病,且迅速傳播,導致陸生野生動物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造成嚴重危害,具有重要經濟社會影響,或者可能對飼養動物和人民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事件。
暴發:指在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陸生野生動物患病或者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的現象。
我國尚未發現的動物疫病:指新發現的動物疫病,或者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生過的動物疫病,如瘋牛病、非洲馬瘟等。
我國已消滅的動物疫病:指在我國曾發生過,但已撲滅淨化的動物疫病,如牛瘟、牛肺疫等。
I、II、Ⅲ類陸生野生動物疫病:見林業行業標準《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危害性等級劃分》(LY/T 2360-2014)。
受威脅區:指疫病從發生地通過陸生野生動物活動或者人為因素等傳播,可能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區域。
現場封鎖隔離:指對陸生野生動物異常情況發生現場,為防止無關人員或者其他野生動物進入而採取的劃定警戒線、人員看守等防止潛在疫病擴散蔓延的防控措施。
本預案有關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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