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行政特區

海南行政特區又稱“海南省”,是中國 迄今為止最大的行政特區。籌建海南行政特 區的想法最早始於1987年初,經過一年多的 醞釀、討論,1988年3—4月召開的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通過決議成立海南省。海南省的行政設定將不同於大陸。中央領導同 志要求海南省從一開始就實行“小政府、大社會”,建立一套適應海南形勢的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所謂小政府是指政府機構少而精,政府干預社會、經濟的範圍有限。海南省委、省 人大和省人民政府只有36個機構,不及內地 省直屬黨政機關機構的一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行政特區
  • 類型:中國的行政特區
所謂大社會是 指經濟的發展主要靠社會自身的滾動,政府 不要過分干預社會的運行。海南行政特區的設立有三個方面的意義,其一,廣泛吸收外國的投資,利用外資開發海南島極為豐富的資 源;其二,海南島作為中國目前最大的特區, 可以作為改革的試驗區,為大陸經濟、政治的發展開闢新的道路;其三,海南島與台灣的面積差不多,它的迅速發展有利於促進台灣和 平地回到祖國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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