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暫行辦法

《海南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暫行辦法》2022年1月13日舉辦新聞發布會。

獎項設定,發布意義,

獎項設定

《暫行辦法》明確獎勵措施,對技能競賽獲獎選手發放獎金、晉升其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同時,《暫行辦法》對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人員獎金作出規定,獲一等獎的選手可領取2萬元的獎金。
《暫行辦法》規定的獎項主要有:對獲獎選手發放獎金、晉升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授予“海南省技術能手”稱號等以及對獲獎選手的技術指導教練團隊發放集體獎金、對入選世賽國家集訓隊選手的單位發放集訓補助等。
發放獎金和晉升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的具體內容:一是對獲得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5萬元-30萬元不等的獎金;對獲得全國職業技能大賽等國家級一類綜合性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分別給予一次性5000元-8萬元不等的獎金;對獲得省級一類競賽金、銀、銅獎選手可分別發放不少於8000元、5000元、3000元的獎金;對獲得省級二類競賽金、銀、銅獎選手可分別頒發不少於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獎金。二是對獲得省級一、二類競賽金、銀、銅獎的選手可晉升技師或二級技能等級,已經具備技師職業資格或二級技能等級的可晉升高級技師或一級技能等級;對獲得省級一類競賽優勝獎的選手晉升高級工或三級技能等級,已經具備高級工職業資格或三級技能等級的可晉升技師或二級技能等級;獲得省級二類競賽優勝獎的選手、在校學生獲獎選手和市縣級競賽獲獎選手最高可晉升為高級工或三級技能等級。
《暫行辦法》對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人員獎金專門作出規定,對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選手,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1.5萬元、0.5萬元獎金。

發布意義

該規定能夠完善對技能人才的激勵評價體系,對職業院校獲獎選手予以表彰鼓勵,激勵院校廣大師生成長成才;充分調動職業院校師生參賽積極性,鼓勵職業院校師生主動提升職業技能水平,促進教育教學水平的質量提升;起到宣傳導向作用,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氛圍,增強職業院校師生的職業榮譽感,也增強職業教育的社會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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