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執行國務院制定的產業政策實施辦法

《海南省執行國務院制定的產業政策實施辦法》是在海南省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執行國務院制定的產業政策實施辦法
  • 發布日期:1990-05-15
  • 生效日期:1990-05-1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3002
【檔案來源】
海南省執行國務院制定的產業政策實施辦法
(1990年5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
根據國務院關於當前產業政策要點的決定精神,結合海南省產業結構的歷史、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擬定出符合我省實際的產業政策實施辦法,對於解決我省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實現海南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有著重要意義。
海南改革開放十年來,特別是建省以來,經濟有了一定發展,產業結構也逐漸發生變化。但和全國先進省市相比,我省經濟還比較落後,產業結構很不合理,存在的問題很多。主要表現在:一是總體經濟結構不合理,一九八八年我省三大產業中,第一產業占百分之五十三點二,比全國高二十五點九個百分點;第二產業(主要是工業)占百分之一十九點五,比全國低二十七點五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百分之二十七點二,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這說明海南目前仍然是以農業為主體的經濟落後地區,和全國解放初期的狀況基本相似。二是工業在海南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低於全國水平,其內部結構也不合理。海南的工業主要是資源開發和資源的初加工,製造業不發達;大中型骨幹企業少,沒有形成合理的企業規模結構;各企業間缺乏有機的聯繫,彼此呈分散和孤立狀態,和全國相比,工業結構帶有落後性和呈初級狀態。三是產業在地區間呈均衡型分散型結構,除海口市和昌江縣工業有一定基礎外,其餘市縣工業沒有發展起來,並且在生產布局上存在著低水平重複的現象,不利於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組合。四是技術水平較低,經濟效益不夠理想,產品競爭能力還不強。五是中央給海南的優惠政策沒有很好的落實,該發展的沒有發展起來,外向型經濟發展緩慢,海南的工農業產品基本以島內和國內市場為主,國外市場比例較小,外貿進出口額不大,創匯能力低。這些問題已不同程度地制約我省經濟發展,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一、制定產業政策實施辦法的原則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當前產業政策要點的決定》要求和黨中央、國務院“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針,擬定執行國務院產業政策的實施辦法,並對本省當前和“八五”期間的產業結構進行調整。
(二)從海南經濟特區的實際出發,認真貫徹國務院國發〔1988〕24、26號檔案精神,立足於開發利用海南豐富的濕熱帶自然資源、海洋資源、礦產資源和旅遊資源,充分發掘內部潛力,同時積極利用外資,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產業結構,努力提高技術水平、產品水平和服務水平,積極改善經營管理,面向國際市場,有計畫、有步驟地發展外向型經濟,擴大出口創匯。
(三)按照經濟效益、市場需求、產業關聯、技術進步、創匯作用等因素,制定產業、產品發展序列。
(四)產業結構調整的方向是:在鞏固、發展農業生產的基礎上,加強能源、交通、通迅等基礎設施建設,加速工業化進程,相應發展第三產業。
(五)充分利用省內的資源優勢,建設有地方特色的加工工業,包括礦產資源開發及深加工、石油化工、鹽化工、熱作加工、食品飲料加工等。
(六)面向國際市場,利用已開發國家及亞太地區新興工業國家與地區產業結構調整的機會,大力發展出口創匯產業。
(七)根據海南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制定有關“三資”企業及“內聯”企業的產業政策。
(八)把“統一規劃、成片開發、綜合補償、分期實拖”的海南經濟特區建設新路子,同產業結構調整有機結合起來。
(九)處理好近期產業調整與中長期產業發展目標之間的關係,搞好近期與中長期產業發展之間的銜接,以利於未來產業的發展。
(十)產業政策的實施要在國家巨觀計畫指導下,建立有利於商品經濟發展,主要是市場調節的新體制,完善市場機制。要運用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要配套各項巨觀調節政策、方法和行政管理措施;要協調好計畫、財政、稅收、金融、物價、外貿、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及監察、監督部門之間的關係,互相配合,各司其職,為產業結構的調整服務。
二 產業、產品發展序列目錄
根據以上原則,本省各主要產業、產品的發展序列是:
(一)生產、基建、技改領域
1.重點支持發展的產業、產品
(1)農業及農用工業
糧食
糖蔗、花生、芝麻、茶葉、香料煙
蔬菜、反季節瓜菜
橡膠、油棕、椰子、胡椒、咖啡、檳榔、腰果、可可、香草蘭、劍麻
荔枝、龍眼、芒果、優質香蕉、紅江橙
益智、巴戟、穿心蓮、白豆蔻
種桑養蠶
生豬、牛(包括肉、役、奶牛)、羊、禽、肉兔等養殖
宜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速生豐產林、防護林、林木種苗、中幼林撫育、低產林改造、營林基地和護林體系建設
海淡水養殖,改造淡水魚塘水庫網箱養魚、外海深海捕撈漁業、魚苗場建設和魚苗繁育、更新漁船及漁港配套擴建
農田水利興修、江河整治、大中小型水庫及灌區渠道的加固維修配、沿海防護堤的加固維修
農林牧漁產品尤其是海南特有的產品生產基地和外貿出口基地的建設及改造、良種引進繁育推廣、新產品開發以及產品保鮮儲藏加工的技術開發、提高產品質量項目
墾復耕地、按統一規劃開發荒地,低產田改造
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小水電建設
農用化肥、農藥及其中間體、畜用藥品、適用的農機具以及零配件
畜牧、水產配合及混合飼料、飼料添加劑、牧草種植
(2)交通運輸、郵電通迅業
煤炭、糧食、化肥、鐵礦石、成品油、橡膠、原鹽、食糖等工農業和內外貿重點產品物資的運輸、旅客運輸
沿海港口的新建擴建、民航機場建設、公路和公路橋樑的建設及改造、運輸船隊新建擴建
城市市內自動電話、市縣長途自動交換機、海口至三亞及各市縣長途數字微波及光纖通訊、全島市縣電信聯網、、農村電信系統、全省郵政處理中心及配套設施、郵政(電信)服務網點以及省內運郵車輛
(3)電力工作
水電:大中型水電站(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條件好、有調節性能人小型水電站
火電:燃煤發電,利用海南低值煤建坑口電站、天然氣發電、風力發電
輸變電:220千伏輸電線和變電站,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輸電線路、變電站和配電網路
(4)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
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採及其產品加工
(5)輕工業
糧食、植物油加工業
製糖業、重點發揮現有糖廠的加工能力,提高經濟效益,近期內不再新建糖廠
甘糖及糖的綜合利用產品
鹽業
造紙業(年產一萬噸及以下的鹼法造紙除外)
香料化工
優質包裝製品
合成洗滌劑及原料
少數民族特需用品
旅遊工藝品
日用小商品、小五金
節能新型電光源及燈具
日用陶瓷、搪瓷製品
高檔捲菸
嬰幼兒食品
名優熱帶特產飲料
天然水果加工
農產品深加工、新產品開發
各類輕工出口產品
(6)紡織業
紗、布
棉紡織品(小棉紡除外)
混紡毛織品和純化纖紡毛產品
寧、亞(胡)麻加工製品
滌綸絲、腈綸、粘膠纖維、改性及異型化學纖維
絲織品、針織複製品
織物印染後整理產品
服裝
有利於開發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檔次、擴大產品出口等的基建和技改項目
(7)冶金工業
鐵礦石、錳礦石(無證開採的除外)
中型煉鐵、煉鋼、冷扎薄板
有證開採的鈦、鋯、金紅石、獨居石、銅、鉛、鋅、錫、黃金等
鈦、鈷、鋯等礦產的深加工(不符合經濟規模,污染嚴重的除外)
大中型有色金屬冶煉
大中型鋁、銅板及帶材
(8)化學、石化工業
燒鹼、純鹼、硫酸、鹽酸、硝酸、磷酸
有機化工原料及中間體
精細化工製品
橡膠製品、子午線輪胎
石油煉製及綜合利用
天然氣化工產品
(9)機械工業
國家定點的汽車及汽車衝壓件分工配套產品
模具製造(精沖、精鍛、注塑模)
鑄鋯、鍛造、熱處理工藝及產品
輕工、建築、環保、礦山等機械設備
輸變電設備
出口機械產品
(10)電子工業
名優彩色電視機、市場適銷的黑白電視機
按經濟規模專業化生產的電子元器件
用戶小型程控交換機,移動通訊設備
中小規模積體電路
電子計算機及外部設備
電子專用材料、電子測量儀器
出口創匯產品
(11)建築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425號及以上高標號水泥和特種水泥
裝卸、儲運散裝水泥的設施
新型牆體材料和屋面材料
優質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製品
碳素製品、耐火原料礦產品及新型耐火材料
利用本地資源加工的建築材料
替代進口的建築衛生陶瓷
出口非金屬礦物及製品
(12)醫藥工業
高效和緊缺化學原料藥及醫藥專用中間體
生物化學藥品、預防性生物製品
放射性藥品、抗腫瘤藥品、計畫生育藥品
中藥南藥飲片、中成藥名優產品
新型製品及輔料、包裝容器材料
(13)森林工業
木材綜合利用
林化產品
木材生產基地建設
木材採運
(14)公用事業
城市公共運輸業,包括城市道路、橋樑
城市供排水、園林綠化
污染治理
煤氣、天然氣工程
(15)新興工業
微電子技術
新材料
生物工程技術
信息通信技術
同位素輻射及雷射技術
海洋開發
(16)節約能源、原材料的技術改造項目,特別是實現熱電聯產的低效工業鍋爐改造
(17)經濟效益好的出口創匯產品,特別是本省資源深加工製成品、半製成品
2.嚴格限制發展的產業、產品(出口產品除外)
(1)農業
占用耕地的果林和水產養殖,25坡度以上的毀林墾荒、圍海圍河造田
(2)輕工業
一般白灑、瓊脂、一般飲料
普通人造革、化纖地毯
煙花、爆竹
家用電冰櫃、冰櫃、洗衣機、電風扇、空調機及壓縮機、電飯鍋、電烤箱、微波爐、電磁爐、冷熱風機、電取暖器、電熱水器、吸塵器
低檔電子表
(3)紡織工業
小棉紡、低檔無紡布、小毛紡、普通人造毛皮
(4)機械工業
普通低效工具機、普通低效鍛壓設備、低檔軸承
原機械委公布的《機械工業第一、二批建議控制發展的產品目錄》中限制布新點的產品
(5)電子工業
低級收音機、收錄機
電視機組發電
(6)電力工業
燃油機組發電
0.5萬千瓦以下的煤發電
(7)冶金工業
鈦礦精選及鈦初加工(指小型項目)
黃金的小型土法選礦
小型銅、鋁、鉛、鋅冶煉
無治理污染的產品
(8)化學、石化工業
乳膠手套
污染嚴重的小化工廠,特別是劇毒性農藥和氯氟烴製品
土法加工的農藥、油漆、普通過磷酸鈣、一般通用試劑、硫磺
(9)建築材料及其他金屬礦物製品業
鋁銅建築裝飾品、塑膠門窗、壁紙、地板
小型膠合板
毀田取土生產的粘土磚
3.停止和禁止發展的產品
原機械部(委)公布有十批四百三十七項淘汰產品
建設部等六個部門公布的建築機械第一批淘汰產品
無證開採的黑色和有色金屬及黃金、稀土礦
銅製日用品和家具(特種工藝品和少數民族特需用品除外)
年產一萬噸以下的鹼法造紙
日處理五百噸以下的製糖
土立窯和生產二萬噸及以下的機立窯水泥(特種水泥除外)
小鋼鐵、小有色金屬、小鐵合金、小化工、小煉油等
小型氰化法提煉的產品
國家定點外捲菸
無治理污染措施的印染
不符合經濟規模要求、經濟效益差、污染嚴重的項目
《國務院關於清理固定資產投資在建項目、壓縮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的通知》(國發〔1988〕64號)中規定停建的其他一些項目
在環境中不易分解和能在生物體內蓄積或者強致癌的劇毒污染項目
(二)對外貿易領域
1.出口方面,逐步提高製成品特別是有海南特色的深加工產品的出口比重。改進出口商品質量,提高出口商品檔次。按照國際市場和國內經濟發展需求情況,統籌安排好產品出口。有些資源豐富而又不是國內十分必需的商品,要儘量多出口;有些國內外市場都需要的商品,在妥善安排好國內市場需要的同時,要儘量擠一部分出口;有關國計民生的大宗資源性商品,要嚴格按計畫出口;國內緊缺並大量進口的商品,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同時,要充分利用海南特區的優惠政策和勞動力豐富的條件,積極發展“兩頭在外”的來料、進料加工以及來樣加工、來件組裝和補償貿易等業務。
2.進口方面,要有計畫有重點地進口有關國計民生的物資和商品,安排好人民生活。鼓勵引進先進技術、設備和關鍵零部件,提高技術水平。合理安排進口國內短缺的重要原材料,促進生產發展。同時,根據省內消費需求情況,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適當安排進口少量商品,以調整我省的產需結構。對國內有生產能力或通過國內外市場能夠調劑的一般生產資料和一般性能的各種機電產品,要嚴格限制進口。除涉外需要經特殊批准外,對煙、酒、糖果、飲料、洗滌和化妝品等,也要嚴格控制進口,特別是嚴重污染的廢棄物,要禁止進口。
三、產業政策實施辦法的保障措施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的產業政策,保證本省產業結構調整的順利進行,特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強計畫與市場組織
在尊重價值規律的前提下,加強計畫工作,充分利用市場的調節機製作用,為優勢產業、優勢產品的發展創造條件,包括:1.爭取重大建設項目獲得國家的支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爭取在國家計畫中立項;重要的基礎產業(如機電產業中某些產品)爭取獲得國家定點生產權。2.建立制定產業政策實施辦法的協商制,使經濟主管部門、經濟槓桿部門、經濟業務部門的意見能夠在產業政策實施辦法擬定前統一起來。3.建立行業協會,協商行業內部關係,制定行業計畫、及時公布產業發展序列及目錄。4.通過政府主管部門建立產業發展序列。5.對確定的戰略產業在計畫上予以人、財、物的優先安排和支持。6.嚴格項目的審批制度,防止產業發展的重複建設和盲目布點。重大投資必須由產品的歸口部門提出審查意見,按項目性質,有的報計畫部門審批,重大的報省政府審批。未經批准的項目,金融部門不得貸款,設計部門不得設計,施工部門不得施工。7.完善產品許可證制度,加強工商部門的檢查和監督。8.推動經濟聯繫,鼓勵專業化協作,在投資、價格、稅收、外匯、技術改進、進出口等方面對現有優勢產業、名優產品實行傾斜政策。
(二)選擇性的財政政策
建立財政刺激和約束制度。對重點扶持、嚴格限制和淘汰的三類不同產業、項目、產品區別對待,實行選擇性的財政政策,必須堅持集中使用的原則,把有限的財力用在重大經濟建設項目上。
(三)建立區別貸款制度
對已經明確需要優先扶持的產業予以低息貸款和優先貸款,對限制和淘汰的產業和產品實行高息貸款、限制貸款直至禁貸。
(四)優惠的稅收政策
對需優先發展和支持的產業,按照國家批准的本省稅收優惠辦法,進行減稅或者免稅。
(五)實行特別折舊
允許某些優先發展產業或者重點企業實行特別折舊,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六)建立產業發展基金
建立產業發展基金,用於補助優先發展產業和重點產品,特別是對產業進步和產品改進有重大影響的科技改革活動,經強化產業對結構缺陷的自我彌補能力。
(七)加強法制
通過立法形式,貫徹國家和地方的產業發展意圖,鼓勵和引導地方產業按政府規定的目標方向運行,約束其發展中的盲目傾向。這包括一系列法規的制定,如外匯、投資、工商、貿易、稅收、審計、人才、技術等方面。
(八)實行標準化
根據海南產業與國內先進省份及世界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的差別,在設備零件、生產工藝、操作方法、設計、服務標準、交易期等方面制定出嚴格標準等級,對產業和企業進行分類,凡達標或者接近達標的產業和企業優先獲得政府的支持。
(九)有選擇的外匯使用
對外匯的使用實行選擇政策。政策應當根據不同產業和產品在產業發展序列和目錄上的不同位置予以區別對待,對戰略產業和重點企業的用匯,特別是對關鍵技術與設備的引進,要優先予以保證;對限制發展的產業和禁止生產的產品,在外匯使用上要嚴格限制。
(十)有獎有罰的價格管理
對重點扶持、嚴格限制和禁止生產的產品,實行獎罰價格制度;給予某些戰略產業和重要企業一定的價格制定權;對限制和淘汰的產品實行嚴格的價格管理。
(十一)加強經濟監督
加強對經濟活動的統計、審計、監察,及時發現產業政策執行中的問題,責成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解決。
(十二)搞好外引內聯
外引內聯對我省經濟和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別是三資企業,對它們要實行適合其特點的產業政策。
根據以上基本保障措施,各有關部門,要負責制定本部門實施產業政策的具體辦法,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四、本辦法主要是針對本省第一、二產業以及交通、通訊、基礎設施等生產性服務部門制定的,第三產業其他部門的產業政策待國務院統一制定發布後另行制定。
五、本辦法由省計畫廳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意見。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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