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6號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12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0月08日
- 頒布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經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6號修正。
經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6號修正。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供給體系,解決本省城鎮中低收入職工住房困難戶的住房...
第一條 為規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海南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辦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89號)省長 阮崇武 一九九六年六月四日 海南經濟特區城鎮住宅區物業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城鎮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水平,明確業主、物業管理公司、開發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權利和義務,規範物業管理...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將積壓商品房轉化為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和將停緩建商品房項目轉化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續建並按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以下統稱積壓商品房轉化為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的管理。
《海口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暫行辦法》是1999年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背景介紹 海口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暫行辦法 (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海口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暫行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第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政策體系的組成部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要與廉...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之一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採取改正措施,排除危害,屬於住宅的,並處以四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住宅以外其他房屋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五十八條 房屋裝修、改造或者維修...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沒有轉讓過住房。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條件實行動態化管理。每年度由市房產管理部門根據本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住房價格水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進行調整...
《海南省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規範限價商品住房的管理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修訂信息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81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設定的證明事項材料的決定》...
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是財政部於1994年12月15日發布的管理辦法。檔案內容 (1994年12月15日建設部、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財政部發布)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為對象,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
二、第二十條修改為:“物業管理公司必須依法取得資質證書,並按照資質等級管理的規定從事物業管理經營。”本決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海南省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 檔案內容 ...
(一)第八條修改為:“把盤活空置商品房與實施解危解圍、拆遷安置結合起來。經市房管部門核准,將空置商品房轉化為解危解圍、拆遷安置、經濟適用房的,按照《海南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房屋交易手續費減半收取。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五章講到準入和退出管理。第二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準人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 件的低收人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居房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第十一條 安居房項目享受以下政策:(一)按照國家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有關規定,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8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辦法全文 海南省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房地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拉動住房消費,改善城鎮居民住房條件,...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納入政府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畫,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享受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供應的普通居民住房。第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是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主管部門,依法對本地區經濟適用住房...
辦法全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資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海南...
第二條 本市主城區範圍內的房屋租賃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保障性住房租賃按照國家、本省、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住宅、工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倉庫及其他用房交付承租人使用,由...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未納入地方政府管理的國有農(林)場職工使用除場部規劃區外的本單位國有土地建房的,參照本辦法辦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墾區職工、戶籍在墾區的居民新建、擴建、改建和重建自住住房的管理。第三條 墾區建房包括集中建房和個人建房。集中建房是指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墾集團)及其二級企業組織職工、居民集中建設保障...
六盤水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暫行)是2007年六盤水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和規範六盤水市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建設,切實解決我市城鎮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根據《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
為規範本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和《五指山市試點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實施方案》(五府辦〔2020〕19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各市、縣完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制度,健全住房保障實施機構,配備專門力量負責經濟適用住房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對市、縣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十六)購房人違反本通知第(五)條規定,以虛假資料騙...
海墾集團批准後,墾區二級企業報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納入市保障性住房計畫。第十九條 經批准建設墾區保障性住房的,按照《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實施。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墾區建房應當嚴格按照用地批准...
辦法發布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裝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瓊建質〔2017〕131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裝修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
海墾集團批准後,墾區二級企業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審查,符合條件的上報市人民政府並納入市安居房計畫。第二十一條 經批准建設的墾區安居房,墾區二級企業應按照相關規定編制用地方案,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辦理集中建房用地手續,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