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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廢城市”建設是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動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發展模式。為深入貫徹《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 號)精神,推動全省開展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攻堅戰、深化提升美麗浙江建設的重要載體。到 2023 年底,全省所有設區市及 50% 的縣〔市、區〕完成“無廢城市”建設,基本實現產廢無增長、資源無浪費、設施無缺口、監管無盲區、保障無缺位、固廢無傾倒、廢水無直排、廢氣無臭味。
(二)工作內容。注重製度創新,努力構建政府引領、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共建共享機制,形成權責明晰、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加快能力建設,發展污染物從產生到處理全過程、全方位的產業鏈,促進污染防治產業做大做強。培育“無廢”理念,努力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能減則減,全面抓好產廢源頭減量化。抓好源頭減量管理。鼓勵
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在場內開展利用處置,提高廢水回用比例,強化廢水分質分流處理,從源頭減少污泥產生。(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參與,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逐步推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建立生活垃圾處理費用與產生量直接掛鈎的差別化收費機制。(省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參與)深入推進“肥藥兩制”改革,減少化肥、農藥等
農業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廢棄物產生量。(省農業農村廳牽頭)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循環型工業、生態農業、循環型服務業發展,構建
循環經濟產業鏈。(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別牽頭)推進快遞包裝綠色治理,提高符合標準的
綠色包裝材料套用比例。(省郵政管理局牽頭)大力推廣綠色建築,推行綠色建造方式,提倡綠色構造、綠色施工、綠色室內裝修。(省建設廳牽頭)
(二)堅持應分盡分,全面落實分類貯存規範化。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到 2022 年,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基本實現全覆蓋,建成省級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小區、示範村各 3000 個以上。(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別牽頭)強化醫療廢物源頭分類管理。推動
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按規範分類。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對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輸液瓶(袋)規範化分類處置。(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參與)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分類貯存規範化。制定符合地區實際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類制度,督促企業做好固體廢物產生種類、屬性、數量、去向等信息填報。重點抓好工業危險廢物分類貯存規範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達標率。(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經信廳參與)
(三)堅持應收盡收,全面實現收集轉運專業化。建立完善全域固體廢物收集體系。建立健全精準化源頭分類、專業化二次分揀、智慧型化高效清運、最大化資源利用、集中化統一處置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治理體系。(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別牽頭)推廣小箱進大箱回收醫療廢物做法,實現醫療廢物集中收集網路體系全覆蓋。(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建立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農戶參與的
農業廢棄物收集體系,到 2020 年,廢舊農膜回收處理率達到 90% 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供銷社參與)持續完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制度,到2020 年,病死豬無害化集中處理率達到90% 以上,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率分別達到 80% 和 90% 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別牽頭,省財政廳參與)加大固體廢物轉運環節管控力度。加強運輸車輛和從業人員管理,嚴格執行固體廢物轉移交接記錄製度。鼓勵各地探索危險廢物運輸管理模式,允許在城市建成區內採用滿足防揚散、防遺撒、防滲漏要求的運輸方式。(
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按職責分別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嚴禁人為設定危險廢物省內轉移行政壁壘,保障省內危險廢物合法轉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四)堅持可用盡用,全面促進資源利用最大化。大力拓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渠道。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深入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城市(基地)建設,促進固體廢物資源利用園區化、規模化和產業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參與)加快推動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廣城鄉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資源化利用方式。到 2020 年底,全省培育有實力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 30 家以上,城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 45% 以上。(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別牽頭,省經信廳、省商務廳參與)
統籌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動建築垃圾精細化分類分質利用,完善收集、清運、分揀、再利用的一體化回收處置體系。健全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標準體系,明確適用場景、套用領域等,提高再生產品質量。(省經信廳、省建設廳按職責分別牽頭,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參與)著力提升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強畜禽糞污處理設施長效運維,以種養循環、就近利用為重點,到 2021 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和達標排放率達到 95% 以上。建立多途徑的秸稈利用模式,到 2020 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 95% 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五)堅持應建必建,全面推進處置能力匹配化。加快補齊固體廢物處置能力缺口。將固體廢物處置設施納入
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範圍,形成規劃“一張圖”。2020 年底前
補齊縣(市)域內生活垃圾處置能力缺口,2021 年底前補齊縣(市)域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農業廢棄物等處置能力缺口。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農業廢棄物、醫療廢物等
固體廢物處理設施統籌協調機制,促進共建共享。(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別牽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主體作用。建立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處置價格的動態調整機制,通過調控供求關係推動
處置價格合理化。到 2022 年,形成技術先進、管理規範、能力富餘、競爭充分的全種類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體系。(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參與)
(六)堅持應管嚴管,全面形成高壓嚴管常態化。重點加強固體廢物物流及資金流的管理。加大固體廢物運輸環節管控力度,嚴查無危險廢物道路運輸資質企業從事危險廢物運輸的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嚴控產廢單位將處置費用直接交付運輸單位或個人並委託其全權處置固體廢物的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別牽頭)持續加大執法力度。落實固體廢物違法有獎舉報制度,建立完善格線化的巡查機制。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稅征管協作機制,對直接向環境排放固體廢物的違法行為,依法徵收環境保護稅。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公益訴訟的協調聯動,實施環境違法黑名單和產業禁入制度,形成環境執法高壓震懾態勢。(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浙江省稅務局、省綜合執法辦、省法院、省檢察院參與)
(七)堅持應納盡納,全面實現管理手段信息化。著力提升監管信息化水平。實現固體廢物管理台賬、轉移聯單電子化。(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參與)推廣信息監控、數據掃描、車載衛星定位系統和電子鎖等手段,推動固體廢物轉運信息化監管能力建設。(省交通運輸廳牽頭)推動建立協調聯動共享機制。直面信息孤島的堵點和難點,加快打通各類固體廢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領域的數據共享與平台互聯互通。充分發揮智慧城市優勢,基於物聯網、人工智慧等信息化技術,著力打造監管“一張網”。(省大數據局牽頭)
(八)堅持創業興業,全面推動治理行業產業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大力培育發展環保產業,積極推廣第三方環保管家服務,推動環保管家受產廢者委託統籌開展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的污染防治及處理處置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參與)進一步落實固體廢物回收利用處置企業
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引導企業做大做強。(浙江省稅務局牽頭,省財政廳參與)大力推進治理技術創新。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學科研究和專業建設,重點突破廢水、廢氣污染防治過程中的固體廢物減量化問題。支持企業與科研機構組建創新聯合體,加強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套用。(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參與)
(九)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推動制度創新精準化。破解固體廢物底數摸清難。全面推廣固體廢物
管理信息系統,在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農業廢棄物、醫療廢物等全領域實現電子化申報,形成產廢“一本賬”。鄉鎮(街道)、工業園區(產業園區)負責加強對轄區固體廢物產廢者的指導服務。加快推動在地方立法中明確涉廢單位使用信息系統的法定責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經信廳、省司法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參與)破解特種危險廢物清運難。通過推廣政府向有資質單位購買服務、危險廢物持證經營單位委託授權和政府統一建設集中貯存設施等工作模式,到 2020 年,各地均建成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及實驗室廢物集中統一收運體系。(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別負責)破解綜合利用產品出路難。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及建設預處理點工作試點,健全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後產品的地方標準體系,著力解決廢鹽、飛灰等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產品出路難的問題。(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別負責)破解工業危險廢物處置難。推動焚燒技術最佳化研發,有效降低爐渣和飛灰產生量,控制二次污染。(省科技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重點研究並實施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熔融、油泥燃煤電廠協同處置、重金屬污泥鋼鐵廠協同處置、工業廢鹽綜合利用等試點項目。(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參與)破解利用處置項目落地難。鼓勵建設觀光工業式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並接受公眾參觀。優先支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領跑企業改建擴建,努力化解“鄰避效應”。(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參與)探索建立並實施固體廢物處置
生態補償機制。(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財政廳參與)
(十)堅持長效常治,全面形成齊抓共管制度化。夯實產廢者的主體責任。堅持污染物“誰產生、誰負責”“誰產生、誰治理”的原則,延長產廢者的責任追究鏈條,推進源頭減量,推動無害化利用處置。(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別牽頭)壓實政府的監管職責。進一步落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將部門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省固體廢物管理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參與)
三、實施步驟
(一)明確工作舉措。2020 年 6 月底前,各市、縣(市、區)政府根據本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具體舉措和進度安排,明確目標清單、任務清單、項目清單、責任清單、保障措施等,並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二)組織開展建設。各市、縣(市、區)政府是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有力有序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省生態環境廳要根據國家“無廢城市”最新指標及各地實施情況適時更新發布我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目標指標要求,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各地的跟蹤指導。
(三)開展評估總結。2021 年起,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對各地“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開展綜合評估。2023 年底前,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形成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總結並報生態環境部。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省美麗浙江建設領導小組土壤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屬地責任,切實強化監管。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密切協作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工作落實。將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納入美麗浙江建設考核體系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機制。“無廢城市”建設評估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績考核評價以及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重要參考。
(三)加強宣傳引導。構建全面立體的“無廢城市”宣傳教育體系,營造輿論氛圍,培育“無廢”理念。強化全民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辦公廳,省軍區,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6日印發
政策解讀
一、《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是什麼
習近平總書記對“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高度重視,中央深改委專門召開會議研究推動。2018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2019年4月30日,全國首批“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地區確定,我省紹興市在列;5月13日,生態環境部在深圳召開全國“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啟動會,全國“無廢城市”建設的大幕正式拉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該項工作,省領導多次對“無廢城市”建設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建設“重要視窗”的新目標新定位,在全省開展全域“無廢城市”建設。
二、《工作方案》提出了什麼目標
提出了要實現產廢無增長、資源無浪費、設施無缺口、監管無盲區、保障無缺位、固廢無傾倒、廢水無直排、廢氣無臭味的總目標。明確將全域“無廢城市”建設作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提升美麗浙江建設的重要載體,在全省範圍內統一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到2023年底,全省所有設區市及50%的縣(市、區)完成“無廢城市”建設。此外還在充分參考吸納國家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工作實際擬定了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指標體系,確定了28項必選指標。
三、《工作方案》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務
著力聚焦固體廢物閉環管理,抓牢固體廢物從產生、貯存、轉運到最終利用處置的全過程,擬定十個方面工作任務。
一是產廢源頭減量化,抓好源頭減量管理,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實現能減則減。
二是分類貯存規範化,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強化醫療廢物源頭分類管理,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分類貯存規範化,實現應分盡分。
三是收集轉運專業化,建立完善全域固體廢物收集體系,加大固體廢物轉運環節管控力度,實現應收盡收。
四是資源利用最大化,大力拓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渠道,加快推動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著力提升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實現可用盡用。
五是處置能力匹配化,加快補齊固廢處置能力缺口,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主體作用,實現可建必建。
六是高壓嚴管常態化,重點加強固體廢物物流及資金流的管理,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實現應管嚴管。
七是管理手段信息化,著力提升監管信息化水平,推動建立協調聯動共享機制,打造監管“一張網”。
八是治理行業產業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大力推進治理技術創新,重點突破廢水、廢氣污染防治過程中的固體廢物減量化問題。
九是制度創新精準化,著力破解固體廢物底數摸清難、特種危險廢物清運難、綜合利用產品出路難、工業危險廢物處置難、利用處置項目落地難等“五大難題”。
十是齊抓共管制度化,夯實產生者的主體責任,延長產生者的責任追究鏈條;壓實政府的監管職責,健全齊抓共管制度化,實現長效常治。
四、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怎么開展
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分為明確工作舉措、組織開展建設、開展評估總結三個層次分步推進。
一是明確工作舉措。2020年6月底前,各設區市、縣(市、區)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具體舉措和進度安排,明確目標清單、任務清單、項目清單、責任清單、保障措施等。
二是組織開展建設。各設區市、縣(市、區)政府負責實施方案規定的目標任務落地見效,省級有關部門適時開展指導。
三是開展評估總結。2021年起組織對各地“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開展綜合評估,2023年底前形成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