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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推進“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24號)要求,為推動我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有效推行固體廢物規範化管理,促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改善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環境,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省的工作部署,結合肇慶市城鄉生態環境現狀及未來發展規劃,形成以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為重點的“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體系,構建具有肇慶特色的“無廢城市”建設長效機制,築牢粵港澳大灣區西部生態屏障。
(二)試點範圍及時限。
試點範圍為肇慶市轄區範圍;試點時間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以後持續推進國家“無廢城市”建設。
二、建設目標
(一)近期目標。
到2023年底,在推行綠色工業、綠色生活、綠色農業、培育固體廢物處置產業、推行固體廢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各類固體廢物減量化與資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危險廢物全面安全管控。完成“無廢城市”建設25項制度體系、11項技術體系、6項監管體系、10項市場體系及42項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任務,總結形成肇慶市“無廢城市”建設模式。
(二)中期目標。
到2025年,“無廢城市”固體廢物產生強度較快下降,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無害化處置能力有效保障,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充分發揮,“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顯提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不低於91%,危險廢物得到安全管控,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90%。
(三)遠景目標。
到2035年,形成國內領先的“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機制,廣泛形成低碳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達峰後穩中有降,實現“美麗肇慶”建設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頂層設計引領,構建“無廢城市”建設體系。
一是成立由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組長的肇慶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無廢城市”建設各項工作。二是制定完善“無廢城市”建設試點評估體系,階段性跟蹤各試點任務落實情況,在2023年底完成“無廢城市”建設效果整體評估。
(二)推行工業綠色生產,加快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
1.推行工業綠色生產。
(1)加快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持續推進金屬加工、陶瓷行業和建材行業布局最佳化及轉型升級,選擇一批工作基礎好、代表性強的企業創建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和綠色產品。發揮肇慶高新區省級“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引領作用,積極推進肇慶市工業園區試點循環化、綠色化改造,推進綠色園區、生態園區建設。(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環境局、市發改局、肇慶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最佳化能源結構、促進節能降碳。制定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科學推進能耗雙控,積極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政策,推動清潔低碳能源產業發展。鼓勵綠色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分散式光伏發電套用。加快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工業園區集中供熱工程建設,提高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占比,推動“雙碳”目標如期實現。(市發改局、市環境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嚴格落實陶瓷建材、金屬製造、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制度,建立健全企業自願和政府支持相結合的清潔生產審核機制。積極推廣清潔生產技術示範,創建一批清潔生產企業,不斷提高省級水平以上清潔生產企業占比。(市工信局、市環境局、市發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綠色礦山建設。積極引導礦山企業開展綠色礦山建設,提升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實現礦山“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協調發展。鼓勵礦山復綠和礦山生態修復工程,促進礦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提高綠色礦山建成率。(市資源局負責)
2.加快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
(1)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鼓勵現有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骨幹企業進行技術升級,加快培育新型建材骨幹龍頭企業,支持裝配式建築構件、牆體材料等可再利用建築材料和可再循環建築材料發展,逐步建成一批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處置設施,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市工信局、市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塑膠廢棄物再生利用。以廣寧華南再生資源產業基地為依託,加快廢塑膠再生利用先進技術套用及推廣,推進整體產業技術升級及規模化、規範化發展。依託現有廢棄塑膠資源再利用龍頭企業,開展塑膠廢棄物再生利用高附加值產品開發,擴大終端產品規模,積極打造“廢舊塑膠回收—再生原料—再生塑膠製品”循環經濟產業鏈。(市工信局、市環境局、市發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發展再生資源產業。建立健全再生資源行業標準化體系,提升行業標準化水平。以動力電池、電器電子產品和汽車製造等行業為重點,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探索建立逆向回收體系。鼓勵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示範項目建設,強化報廢汽車處理能力和技術水平。通過新建、改建、規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集散市場,構建覆蓋全市的資源循環回收利用體系。(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局、市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行農業綠色生產,推動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
1.推行農業綠色生產。
(1)推行綠色數字養殖,建設漁業健康養殖示範。積極開展省級以上漁業健康養殖示範縣(市、區)建設工作,在高要區、鼎湖區、四會市推動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積極發展綠色健康漁業養殖模式。鼓勵數位化漁業養殖項目建設,推動水產類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2)強化平台建設,打造灣區綠色農副產品加工集散地。加強肇慶(懷集)綠色農副產品集散地建設,完善區域集散地體系布局,重點培育和引入龍頭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健全綠色農產品、食品加工和現代物流等產業鏈,加快構建綠色農業產業體系,打造集種養、深加工、流通、銷售為一體的現代綜合農副產品加工集散中心。[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3)加強化學農藥、化學肥料等投入品源頭管控。深入實施化學農藥、化學肥料減量行動,鼓勵發展高效低風險農藥,穩步推進高毒農藥淘汰和替代。推進重大病蟲害防控預報及綠色防控工作,鼓勵利用殺蟲燈、天敵昆蟲等性誘綠色防控技術。鼓勵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工作,因地制宜使用配方肥,推廣有機肥施用。[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2.推動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
(1)健全秸稈回收體制機制,引導秸稈高值化利用。建立秸稈資源收集、利用台賬,明確秸稈總量。探索建立“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發展機制,引導有條件的鎮村建設秸稈收集中心,支持農戶秸稈收集。以鼎湖區沙浦秸稈利用示範基地、懷集縣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為示範,鼓勵開發秸稈育苗、花木基質、稻草編織、食用菌培育等套用,提高秸稈高值化、產業化利用水平。[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2)大力發展種養循環模式,鼓勵畜禽糞污就近就地利用。以肇慶市生豬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為基礎,推廣固體糞便堆肥、沼氣工程等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開展“果沼畜”“菜沼畜”等畜禽糞污就地就近綜合利用、種養循環的生態農業建設示範,推廣標準化規模養殖。制定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性檔案,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監督和指導,提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3)強化回收網點建設,完善農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機制。加強農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網點建設,建立健全回收制度,探索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建立農膜以舊換新和財政補貼制度。推廣全生物降解地膜套用,禁止0.01毫米以下厚度地膜使用。[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推動生活源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
1.踐行綠色生活方式,促進固體廢棄物源頭減量。
(1)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加大綠色生活宣傳,引導公眾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膠製品,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倡導鼓勵市民使用菜籃子、布袋子;推動公共機構無紙化辦公;在餐飲行業踐行“光碟行動”;構建綠色公共運輸系統,逐步提高綠色交通出行比例,倡導綠色出行;推進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探索建立垃圾計量收費制度。建立郵政快遞業包裝回收體系,鼓勵快遞企業使用可降解、可重複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各部門依照自身職責在各行業逐步開展“無廢細胞”建設工作。(市環境局、市發改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局、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重點發展綠色旅遊。以爭創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為重要抓手,建設灣區康養休閒旅遊度假勝地。以肇慶市3A及以上旅遊景區為試點,制定印發“無廢景區”創建標準及實施方案,開展“無廢景區”創建工作。在“肇慶千里游”環線畫廊、賀江碧道畫廊、四會古邑碧道畫廊等特色旅遊線路向遊客宣傳“無廢城市”建設理念。(市文廣旅體局、市城管局、市委宣傳部、星湖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行垃圾分類,促進生活源固體廢棄物規範化管理。
(1)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及收運體系建設。重點推動城區生活垃圾分類,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全鏈條”“全覆蓋”示範片區建設。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建設,開展農村垃圾分類試點;以鎮級垃圾轉運站升級改造為重點,最佳化收運處置設施布局。加強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提高市民垃圾分類知曉率、參與率和投放準確率。(市城管局、市發改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制定《肇慶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支持和培育一批專業化、綜合性的分揀加工企業。強化再生資源回收監管,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水平。(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局、市城管局、市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建築垃圾分類管理。完善建築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實施建築垃圾源頭分類。禁止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等混入建築垃圾,對含有危險廢物納入環境監管的建築垃圾,要按照環境保護相關規定予以妥善處理。(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廣綠色建築,減少建築垃圾產生量。制定綠色建築發展實施方案,大力發展綠色建築。推廣裝配式建築,加大綠色建材套用。推進裝配式建築產業鏈集群、產業化基地建設,提升區域裝配式建築占比、降低建設過程中的垃圾產生量。[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3.全面挖掘生活源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潛力。
(1)完善餐廚垃圾處置能力建設。制定《肇慶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以中心城區集中、偏遠村鎮分散處理相補的原則,分區、分期開展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升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到2023年底,建成肇慶市環保能源發電項目廚餘垃圾處理中心。[市城管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加強全過程管理,推進建築垃圾綜合利用。建立健全建築垃圾治理體系,實施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循環利用模式,加強建築垃圾全過程管理,合理布局轉運調配、資源化利用和消納處置設施。推動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置項目建設,鼓勵建築垃圾再生產品在建築工程和道路工程的套用,提升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率。[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提升末端綜合利用水平和無害化處置能力。
(1)推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置能力建設。提升生活垃圾焚燒處置能力,加快四會環保能源熱力發電廠(二期擴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推動生活垃圾處理方式從“填埋為主,焚燒為輔”向“焚燒為主,生物處理為輔,多種方式綜合處理,填埋兜底”轉變。[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推進市政污泥處置利用能力建設。以現有污泥處置設施為基礎,配套建設相關污泥處置項目,開展污泥資源化利用研究,強化市政污泥處置。[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五)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強化全過程智慧型監控。
1.落實產廢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危險廢物環境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相關法律制度和標準規範,落實產廢企業主體責任,推動危險廢物依法處置。開展全市重點產廢企業和經營單位規範化管理培訓,指導督促危險廢物產生及經營單位在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台開展危險廢物申報工作,強化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管控。(市環境局負責)
2.構建智慧高效環境管理體系。促進數位技術、數位化手段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深度融合,構建智慧高效的生態環境管理信息化體系。以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單位為試點,開展數位化危險廢物管理全過程智慧型化監管試點;對危險廢物產生量小的單位,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模式,開展規範化管理評估工作,形成線上監控與線下評估相結合的危險廢物規範化綜合管理模式。(市環境局負責)
3.促進重點產廢企業源頭減量。引導高產廢單位企業最佳化生產工藝、採用清潔生產、使用無毒無害、低毒低害原料等方式,源頭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嚴格涉危險廢物建設項目準入。(市環境局、市工信局、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組織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及利用處置能力調查評估,針對危險廢物處置短板,進一步推進完善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發揮飛南、自立環保等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優勢,搭建產廢企業與經營單位利用處置橋樑,提升電鍍污泥和含銅廢渣等危險廢物本市綜合利用處置能力。(市環境局、市工信局、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構建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體系。根據小微企業分布及生產情況,合理確定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單位數量和布局。在小微企業集中的工業園區開展試點,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收集單位管理制度,推動建立規範有序的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體系。(市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體制機制,推動固體廢物全過程精細化管理。
1.健全固體廢物規範化管理機制。
(1)將固體廢物產生、利用處置企業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範圍。把自行申報產廢與實際產廢情況一致以及規範化管理評估工作達標的企業,列入信任企業清單;要求存在一定偏差的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完成的列入信任企業清單;加強對偏差較大且未完成整改企業的檢查頻次,嚴查重管。(市環境局負責)
(2)推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以現有危險廢物經營處置單位為重點,全面推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建立環境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市環境局、肇慶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危險廢物風險管控機制。
(1)依法加強危險廢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全面實施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制度,加強運輸車輛和從業人員管理,通過電子運單及時掌握危險廢物流向,提升風險防控水平。(市交通局負責)
(2)全面提升醫療廢物管理水平。以醫療廢物管理信息化建設運營為抓手,健全應急處置預案,推進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按照“平戰結合、收集豁免、定時定點、全程可控”的原則,完善鄉村衛生站醫療廢物收集轉移處置工作,開展小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收運,促進規範處置。(市衛健局負責)
(3)健全危險化學品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健全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後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及庫存危險化學品處置的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完善遺棄、過期、失效農藥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和集中處置的監管機制。(市環境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依託危險廢物重點處置單位,建立區域環境應急處置網路,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市環境局、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建立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掛點聯繫人制度。各地政府(管委會)要對轄區內危險廢物年產生量10噸以上的企業進行梳理,落實企業掛點負責人,定期對掛點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工作進行檢查。(市環境局負責)
3.建立固體廢物處置協同機制。
(1)建立特殊類別固體廢物處理設施共建共享機制。開展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共建,統籌規劃設施的建設和投運。根據不同區域特殊類別固體廢物實際產生及利用情況,堅持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推進特殊類固體廢物處理設施共建共享。(市環境局負責)
(2)建立健全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各部門之間的配合,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轉移、貯存、運輸、處置、傾倒固體廢物的行為。(市交通局、肇慶海事局、市公安局、市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立固體廢物綜合信息公開模組。依託政府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平台,建立固體廢物綜合信息公開模組,實現各類固體廢物的跨部門、跨區域數據共享與互通互聯。(市環境局負責)
(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相關技術與產業發展。
1.打造科研成果轉化平台。以解決我市固體廢物領域關鍵問題為導向,重點圍繞建築垃圾、危險廢物(鋁灰、焚燒處置殘渣、廢鹽、廢酸)等開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利用處置技術研發。強化產學研合作,鼓勵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成果轉化平台,推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科技創新成果加速市場化、產業化套用。(市科技局、市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相關產業發展。重點培育一批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環境污染治理與諮詢服務骨幹企業。支持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建立線上交易平台,完善線下回收網點,實現線上交接與線下回收有機結合。依法依規探索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固體廢物收集、利用與處置工程項目設施建設運行。(市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等多種政策,積極引進和引導各類社會投資主體,以多種形式參與“無廢城市”建設。落實現有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中央、省專項資金支持“無廢城市”試點建設,創新融資、發行綠色債券等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生態環境等專項資金支持創建綠色供應鏈、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或實施綠色改造的項目,並依法依規建立“無廢城市”重點項目建設“綠色通道”,推進“無廢城市”試點建設。建立技術指導團隊,加強對“無廢城市”試點建設任務的指導,及時最佳化調整建設任務實施細節,確保工作落地見效。
(二)強化宣傳引導。以“無廢城市”建設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態文明教育,凝聚民心、匯集民智,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加大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宣傳教育,鼓勵建設集工業旅遊、科普教育和環保示範於一體的標桿式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加大面向公眾開放力度,鼓勵工作和社會組織依法參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社會監督,有效防範“鄰避效應”。
(三)加強監督考核。建立“無廢城市”試點建設考核機制,落實每項任務的第一責任人,細化目標任務,分年度開展考核,確保相關工作按時間進度開展。
解讀
我市印發《肇慶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便於各級各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深入理解相關內容,更好地貫徹執行《實施方案》,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號),2019年4月我省深圳市入選全國首批“無廢城市”建設試點。鑒於我省“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和地方開展“無廢城市”試點工作的意願,2021年2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推進“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粵辦函〔2021〕24號),提出在珠三角所有城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提出,“十四五”時期,推進100個左右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2021年12月中旬,生態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2022年4月我市入選“十四五”時期國家“無廢城市”建設名單[《關於發布“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名單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2〕164號)]。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為有效推動我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制定《實施方案》綱領性檔案。
二、檔案依據
《實施方案》制定依據主要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關於發布“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名單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2〕164號)、《廣東省推進“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粵辦函〔2021〕24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結合肇慶城市特色,提出7項任務:
一是強化頂層設計引領,構建“無廢城市”建設體系。成立由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無廢城市”建設各項工作;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評估工作,階段性跟蹤試點任務落實情況,推進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推行工業綠色生產,加快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例如,選擇一批工作基礎好、代表性強的企業創建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和綠色產品,積極推進肇慶市工業園區循環化、綠色化改造以及綠色園區、生態園區建設;積極引導各類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加快華南園區廢塑膠再生利用先進技術套用及推廣。
三是推行農業綠色生產,推動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例如,打造灣區綠色農副產品加工集散地,構建綠色農業產業體系;推廣綠色數字養殖、加強化學農藥、化學肥料等投入品源頭管控,推進農業綠色生產;健全農業廢棄物回收體制機制,推進農業廢棄物有效回收及高值化利用;發展種養循環模式,推動畜禽糞污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
四是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推動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例如,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膠袋、塑膠餐具,擴大可降解塑膠產品套用範圍;建立完善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與分類資源化處置體系;強化建築垃圾分類管理,推廣綠色建築,減少建築垃圾產量。
五是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強化全過程智慧型監控。例如,將數位化技術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深度融合,構建智慧高效生態環境管理信息化體系;通過最佳化生產工藝、採用清潔生產等方式,源頭降低危險廢物產生量;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及利用處置能力調查評估,結合短板,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
六是完善體制機制,推動固體廢物全過程精細化管理。例如,全面推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加強危險廢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掛點聯繫人制度;建立固體廢物處置協同機制。
七是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相關技術與產業發展。例如,打造科研成果轉化平台,推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科技創新成果加速市場化產業化套用;培育一批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環境污染治理與諮詢服務骨幹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