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根據生態環境部等十八部委印發的《“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而制定的工作方案。

2023年2月2日,經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滬府辦發〔2023〕2號印發通知,公布《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滬府辦發〔2023〕2號
  • 成文日期:2023年2月2日
發布通知,方案全文,

發布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滬府辦發〔2023〕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2月2日

方案全文

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無廢城市”是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將固體廢物(以下簡稱“固廢”)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一種先進的城市環境管理理念。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高標準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根據生態環境部等十八部委印發的《“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要求,結合上海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理念,聚焦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統籌城市發展與固廢管理,加快推進固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25年,本市固廢產生強度穩步下降,資源化利用體系顯著最佳化,無害化處置能力持續夯實,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範,數位化全面賦能固廢全域治理,“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初步建立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適應的統籌協調、高效安全的固廢治理體系。到2025年,靜安區、長寧區、寶山區、嘉定區、松江區、青浦區、奉賢區、崇明區、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基本建成“無廢城市”,其他各區完成相應的“無廢城市”建設任務,開展重點園區、行業企業“無廢”示範,全市實現原生生活垃圾、城鎮污水廠污泥零填埋。到2030年,全市固廢資源化利用充分,實現固廢近零填埋,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穩居全國前列。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實效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質增效。不斷完善約束為主、激勵為輔的垃圾分類制度體系。開展街鎮垃圾分類綜合考評,將垃圾分類納入各級政府行政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最佳化生活垃圾全程分類信息化平台,建立全程計量體系。鞏固最佳化“兩網融合”回收體系,持續推進點站場標準化改造提升,實施低價值可回收物補貼政策,提高主體企業集聚度和服務能力。規範有害垃圾管理。堅持水陸統籌,加強江河湖泊水面日常保潔,強化海塘管理範圍內垃圾、漂浮物清理。到2025年,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常態長效管理機制和全程分類收運處理系統,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回收利用率分別達到95%、45%以上,垃圾分類工作水平保持全國領先。
推動綠色消費。建立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推進綠色產品認證工作。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膠製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深入推進規模化菜場濕垃圾就近就地源頭減量,加大淨菜上市力度。倡導光碟行動、適度點餐,實施餐廚垃圾收費階梯導向措施。加快推進商品包裝和郵件快件包裝減量化、綠色化、可循環。到2025年,全市電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裝率、快遞包裝回收設施覆蓋率均達到100%。
全面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按照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並舉的原則,繼續推進寶山、浦東海濱等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和老港二期、寶山濕垃圾項目建設,在老港、閔行、嘉定、松江、青浦、奉賢、崇明等區域再新建一批濕垃圾集中處理設施。試點存量垃圾焚燒處置。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燒能力穩定在2.8萬噸/日、濕垃圾處理能力達到1.1萬噸/日,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和資源化利用需求。
(二)強化工業固廢源頭減量和高效利用
推動產業綠色升級。持續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動態調整淘汰落後產能。提升清潔生產水平,推進化工、醫藥、積體電路等行業清潔生產全覆蓋,到2025年,累計完成1000家以上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制定綠色技術推廣目錄,支持企業採用固廢減量化工藝技術。持續推進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建設,創建200家以上綠色製造示範單位,打造一批國家級示範企業。
深化產業園區循環化內涵。深化產業園區循環化補鏈改造。建立在產業發展規劃或項目準入落地園區時的配套固廢利用處置設施或路徑。鼓勵上下游產業鏈協作緊密、規模大的產業園區試點建設“無廢園區”,2023年底前,上海化工區制定實施“無廢園區”建設方案,促進資源高效循環利用。
提高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能級。推動冶煉廢渣、脫硫石膏、焚燒灰渣等大宗工業固廢的高水平全量利用。加快發展廢鋼短流程煉鋼,推動廢鋼等廢金屬在本地資源化利用,搭建全國領先的廢鋼鐵產業供應鏈平台。建設動力電池全產業鏈溯源和管理回收利用網路,落實汽車生產廠商和動力電池供應商主體責任;拓展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套用,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循環利用技術、工藝、裝備、產業聚集發展。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業固廢貯存處置量實現零增長、綜合利用率不低於95%。
(三)推動建築垃圾全量利用
推進建築綠色低碳發展。嚴格落實綠色建造技術有關要求,推進節約型工地建設。推廣裝配式建築,新建民用建築、工業建築均應按照規定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全面推行綠色建築設計、施工、運行管理標準,本市新建民用建築全部按照綠色建築基本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大型公共建築和其他5000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資項目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超高層建築和“五大新城”內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築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築標準。
完善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體系。按照“中心城區統籌、郊區自行消納”的原則,加快推動老港基地和浦東、普陀、嘉定、金山、崇明、松江等區拆房和裝修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最佳化補強,到2025年,全市拆房和裝修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達到1420萬噸/年,資源化處理率達到75%左右。按照“市場為主、政府扶持”的原則,推進廢棄混凝土全量利用。持續推進工程泥漿源頭乾化、末端規範消納。按照“立足本市、水陸並濟”的原則,完善工程土方消納利用體系,建設上海現代農業產業園(橫沙新洲)等項目作為市級工程土方綜合利用和消納場所,通過生態廊道建設、土地整理等途徑增加郊區工程土方消納空間。到2025年,全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3%左右。
(四)強化危廢醫廢處置能力
最佳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結構。加強學校、科研機構等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推進收集轉運貯存專業化,提升汽修行業、小微企業等產生的危險廢物收運服務能力。推進重金屬污泥、危險廢物焚燒灰渣、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無機類危險廢物多途徑的利用處置,加快水泥窯協同處置設施建設。到2025年,力爭將生活垃圾焚燒二次污染物填埋率控制在2%以下。鞏固提升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能力,確保全市焚燒處置能力適當富餘。深化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等豁免管理。
完善平戰結合的醫療廢物收運處置體系。統籌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能力,持續完善醫療廢物分級分類收運體系,暢通小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運處置“最後一公里”。完善醫療廢物應急收運處置體系,將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納入本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在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期間,市、區兩級應將醫療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等工作納入重大傳染病疫情領導指揮體系,保障所需的人員、車輛、設備、物資、場地、處置設施等。加強醫塑、玻璃瓶等醫療衛生機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五)推動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和市政污泥規範處置
加強農業廢棄物多元化利用。推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因地制宜配置農業廢棄物就地就近處理設施。拓展農作物秸稈離田利用方式,到2025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左右。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業薄膜回收處理,基本實現全量回收。強化糞污還田利用過程監管,提檔升級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到2025年,全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現全覆蓋。
妥善處理處置污泥。結合污水廠新建、擴建工程,完成浦東、嘉定、青浦等區污泥乾化焚燒設施建設,推進燃煤電廠和垃圾焚燒廠污泥摻燒,到2025年,實現全市污水廠污泥零填埋。新建一批通溝污泥處理設施,新增處理能力總計約10.5萬噸/年。開展疏浚底泥的全過程、全覆蓋跟蹤監管,嚴格規範河道疏浚底泥消納處置。
(六)實現固廢監管協同高效
推進固廢智慧協同監管。拓寬線索發現渠道,提高固廢環境污染問題的發現和聯動處置能力,形成固廢污染“高效處置一件事”。依託“一網統管”城運系統,互聯互通、協同聯動各部門固廢管理系統,實現固廢領域“一屏觀天下、一網管全城”。加強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慧、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和線上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攝等科技手段套用,提升固廢污染環境防治精準化、智慧型化水平。
加強長三角區域固廢聯防聯治。推動固廢跨區域轉移合作,完善長三角區域固廢利用處置設施白名單機制。加大長三角區域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協同力度。全面實施危險廢物跨省轉移電子聯單制度,推進危險廢物跨省轉移信息實時共享。探索建立長三角工程渣土消納共享機制,有序、規範推進工程渣土跨區域消納。
(七)建設利用處置能力體系
推動設施布局節約集約。在中心城區加強各類固廢的集中中轉體系建設,推進全市各類固廢利用、處置設施園區化集聚布局,實現各類設施統籌謀劃、共享共用。
推動多源固廢協同利用處置。提升廢塑膠、廢玻璃等固廢利用企業服務能級,培育固廢分類回收與粗加工平台型企業。以技術可行、環境污染和風險可控為原則,鼓勵各產業主體協同利用處置固廢。落實燃煤電廠、生活垃圾焚燒機構協同處置市政污泥、工業固廢、建築垃圾殘渣等。探索鋼鐵、電力等工業爐窯的固廢協同利用處置。
推動設施水平持續提質增效。動態遴選發布上海市資源循環利用企業發展名單。研究開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績效評估,持續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水平。完善政府綠色採購制度,優先採購資源循環利用再生產品。及時修訂完善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建材產品套用標準。完善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推動工程項目使用符合標準的資源化利用建材產品。
(八)統籌推動“無廢細胞”建設
突出重點行業企業引領示範。2023年底前,寶武集團制定“綠色無廢城市鋼廠”實施方案,加大寶山基地固廢返生產和產品化委外利用力度,提升冶金爐窯協同處理固廢能力,廢鋼利用比力爭達到15%以上;上海石化制定“無廢企業”實施方案,打造石化行業“無廢”標桿;城投集團制定“無廢集團”實施方案,進一步夯實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相關基礎設施保障能力,推動生活垃圾和污水廠污泥焚燒灰渣等二次廢物的近零填埋。
強化信息公開。全面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制度。依法披露企業環境信息,研究完善固廢相關信息披露制度。
厚植“無廢文化”。結合綠色創建、低碳創建、美麗街區等行動,研究制定相關“無廢細胞”建設指標和評估細則,有序推進無廢機關、無廢社區、無廢校園、無廢商場、無廢餐館、無廢酒店、無廢景區、無廢醫院等“無廢細胞”建設,以點帶面營造“無廢城市”建設濃厚文化氛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統籌協調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各區和相關管委會(以下合稱“各區”)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及協調機制,認真落實屬地責任。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責任落實
建立“無廢城市”建設成效評估機制,將“無廢城市”建設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成效考核內容。納入國家“無廢城市”建設名單的相關區,對標本市和各區方案,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市級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應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生態環境局報送“無廢城市”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三)加強用地保障
將固廢分類收集、中轉貯存、集中利用處置設施納入環境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範圍,保障設施用地。對產業發展類資源循環利用項目,各區應至少將本區域1%規劃產業用地專門用於發展資源循環利用企業。
(四)加強資金保障
加強資源配置與統籌,保障“無廢城市”建設重點支出,加大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等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推廣套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信託等綠色金融工具,鼓勵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項目開展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拓寬融資渠道。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五)強化科技支撐
持續推進固廢減量化和資源化關鍵技術攻關。在固廢利用處置領域,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強產學研合作,推進相關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專業技術服務平台等科技創新基地平台體系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套用,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
(六)強化法治保障
推動制定“無廢城市”建設地方性法規。開展公眾對“無廢城市”建設成效的滿意程度調查。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社會組織和公眾的監督作用,強化執法能力建設。廣泛開展全面立體的“無廢城市”建設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標準規範、典型案例等宣傳與培訓,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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