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區“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無廢城市”建設是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發展模式。為深入貫徹《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2號)和《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辦發〔2020〕18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椒江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椒江區“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 制定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將全域“無廢城市”建設作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提升美麗椒江建設的重要載體。基本實現產廢無增長、資源無浪費、設施無缺口、監管無盲區、保障無缺位、固廢無傾倒、廢水無直排、廢氣無臭味,到2022年,通過浙江省“無廢城市”建設驗收。
(二)工作內容。注重製度創新,努力構建政府引領、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共建共享機制,形成權責明晰、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加快能力建設,發展污染物從產生到處理全過程、全方位的產業鏈,促進污染物防治產業做大做強。培育“無廢”理念,努力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建設範圍及時限。椒江區“無廢城市”建設實施範圍為椒江區全域。7個街道(海門、白雲、葭沚、洪家、下陳、章安、前所)、1個海島鎮(大陳鎮)。
建設時限為2年,即2020年-2022年。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工業綠色發展,促進固廢趨零增長。
1.抓好源頭減量管理,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加快循環型產業集群發展,構建全區醫藥化工、服裝機械、電子電器循環產業鏈網,促進產業鏈式循環發展,深化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促進工業循環型示範企業發展(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經信和科技局參與,區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深入推進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工作,加強對重點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日常監管,鼓勵非重點企業自行開展清潔生產工作,出台鼓勵自行清潔生產機制(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經信和科技局牽頭,區發展和改革局參與)。
2.拓寬固廢利用途徑,提升固廢利用效率。進一步拓寬爐渣、污泥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渠道,提高綜合利用水平。支持企業與科研機構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固體廢物治理關鍵共性技術公關和成果轉化。推進燃煤電廠協同處置污泥綜合利用項目,探索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工業廢鹽綜合利用(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二)推行農業綠色生產,促進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
1.推進農業綠色生產,提升農業綠色供給質量。深化“清潔田園”行動,淨化產品環境,大力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促進農業綠色生產。實施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程,強化綠色、有機、地理標誌和良好農業規範農產品認證,保障綠色優質農產品安全供給(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牽頭)。
2.推進種養循環農業示範,促進畜禽糞污深度綜合利用。完善“主體小循環”、“園區中循環”、“全域大循環”的發展格局。以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為主體,創建生態農場、生態農莊和生態企業,實現主體小循環。以鄉鎮(街道)為重點,構建種養平衡、產業融合、物質循環的區域中循環。以區為整體,統籌布局農業產業以及廢棄物回收利用企業、有機肥加工企業等配套服務設施,實現全域大循環(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牽頭)。
3.完善收集利用,逐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加強秸稈禁燒的管控,強化秸稈禁燒的主體責任。加強秸稈利用,完善秸稈收集體系,建立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的“五化”利用模式(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牽頭)。
4.完善其它農業廢棄物無害化利用處置體系。完善“市場主體回收、專業機構處置、公共財政扶持”的回收處置體系。推廣一膜多用、行間覆蓋等技術,減少地膜使用,同時推行使用易於回收處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裝材料,完成農業廢棄物收儲運體系全覆蓋。加強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體系的監管,發布椒江區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工作管理實施細則,完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完成全域所有無害化處理中心和生豬定點屠宰場的車輛洗消中心建設(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牽頭,區供銷合作社、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三)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利用
1.全面推進垃圾分類,實現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推廣“政府+社會、物業+專企”的“四輪驅動”垃圾分類台州模式,建立健全協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機制,逐步推行生活垃圾處理差別化收費制度;規範分類投放設施,明確分類類別、種類和標誌標識,規範分類操作流程;實施投放獎懲機制,在管好“分類桶”的基礎上大力推廣梯級“桶長制”,完善配套獎懲措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分別牽頭,區生態環境分局、椒江郵政分局配合)。
2.完善垃圾收運利用體系,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資源回收筒點、分揀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場一體化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依託與支付寶簽約合作的垃圾分類智慧預約回收平台,推進全縣住宅小區“網際網路+”回收模式(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統籌建設具備大件垃圾暫存、中轉、拆解等功能的大件垃圾集散點;加強城鎮老舊轉運站升級改造和建制鎮垃圾轉運站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責任制,配套建設分類收集設施,最佳化轉運站點布局,健全相銜接的收運網路,延長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鏈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區商務局配合)。
3.加強聯合區域合作,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強聯合區域合作,依託黃巖區和路橋區垃圾處理優勢,解決現階段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問題。加快推進垃圾分揀中心的建設,完善垃圾處置系統,採用先進的垃圾分類、分揀、處理技術,對垃圾進行分門別類處理,實現垃圾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推進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置,加快餐廚垃圾處置項目建設,構建完善的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體系,積極推行產生餐廚垃圾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安裝油水分離裝置,開展餐廚垃圾源頭分質分流處理的可行性研究和餐廚垃圾定時定點規範收運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
4.推動綠色建築發展,加強建築垃圾規範管理。繼續推進“四個一”行動,加大對全區建築垃圾處置管理工作的指揮和調度,科學合理安排消納處置,鼓勵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提高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確保現有建築垃圾消納場屬地監管到位。加快設施建設,形成與城市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築垃圾處理體系。細化裝修垃圾分揀,鼓勵在裝修垃圾綜合再利用上尋找新突破。助力推動《台州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的立法工作,規範建築垃圾處置行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區經信和科技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配合)。
(四)提升工業固廢收運處置能力,築牢環境安全防線
1.加快補齊固廢處置能力缺口。重點推進小微企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台州發電廠污泥協同處置項目;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在5000噸及以上的企業和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已自建危廢處置設施的企業依法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開展社會化服務,降低廢物運輸和周轉風險,有效分擔全域醫化行業危廢的處置需求(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
2.提高固廢收集轉運專業化能力。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危廢集中收運體系,規範轉運、貯存、處置、台賬等各環節,鼓勵將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社會檢測機構實驗室廢棄物、有害垃圾等統籌納入小微企業危廢集中收運體系(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推進一般工業固廢收運體系建設,鼓勵依託全域內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分揀中心,建立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分揀中心(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規範醫療廢物收運體系,依託街道(鄉鎮)醫療衛生機制,繼續推行醫療廢物“小箱進大箱”收集模式,實現醫療廢物集中收集網路體系全覆蓋。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對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輸液瓶(袋)規範化分類處置,提高可回收物資源回收率(區衛生健康局牽頭,區商務局配合)。
3.提升監管信息化水平。加強危險廢物視頻監控系統聯網運行,及時排除預警情況。加快信息共享,推進工業固廢信息交流平台的建立,搭建“你產廢”、“我需廢”的及時交流通道,鼓勵開展固廢再生利用,提高工業固廢的綜合利用率;實行電子轉移聯單與電子運單互聯、GPS軌跡圖實時比對,使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運輸、非法轉移等違法行為(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交通運輸局配合)。
4.完善固體廢物回收利用處置市場體系。積極培育本地回收利用處置骨幹企業(區商務局牽頭);以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督查考核結果為依據,優先支持標準高、規模大、水準一流的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示範項目改建擴建,培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領跑企業(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創新第三方治理模式,在生活垃圾焚燒、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置等領域,繼續推行椒江區政府與社會資本的PPP合作模式。健全工業固廢綜合利用處置優惠經濟政策及地方標準(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
5.健全固體廢物監管體系。完善固廢監管體制,依託“基層治理四平台”建設,健全完善街道(鄉鎮)生態環境格線化監管體系(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委政法委配合);創新固廢監管模式,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重點加強固體廢物物流及資金流的管理,加大固體廢物運輸環節管控力度,嚴查無危險廢物道路運輸資質企業從事危險廢物運輸行為(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嚴控產廢單位將處置費用直接交付運輸單位或個人並委託其全權處置固體廢物行為(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衛生健康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加強固廢監管司法保障,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與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等溝通協作(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公安分局配合)。
6.強化固廢風險防控能力。在全區範圍完善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專業化隊伍和應急處置網路。提高危險廢物污染控制應急處理技術、裝備水平,配置專業化的危險廢物環境監測裝備。(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應急管理局配合)。
(五)深化“水氣同治”,打造“碧水藍天”新名片
1.打贏藍天保衛戰,持續推進廢氣治理。加快完成藍天保衛戰行動計畫。結合《台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畫(2018-2020年)》,積極落實各項措施,大幅減少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保持環境空氣品質在全國全省領先位置,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藍天幸福感(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深化“五水共治”,集中攻堅“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加快“污水零直排區”建設。進一步細化建設任務標準,實行“一點一策”,明確具體整治措施、責任人員和工作要求,全過程掛圖作戰。以更高要求、更嚴標準打造“污水零直排”建設示範區,發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示範區引領帶動作用(區生態環境分局、治水辦、區住建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六)營造無廢文化氛圍,培育“無廢城市”細胞單元
1.制定“無廢城市”建設宣傳方案。編制“無廢城市”宣傳工作方案,多途徑開展“無廢”宣傳。通過報紙、廣播等傳統媒體以及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大力宣傳“無廢城市”理念、工作成效等。開展“無廢城市”滿意度調查,動員公眾積極參與到“無廢城市”工作建設中,營造各方共同創建“無廢城市”的良好氛圍(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統計局配合)。
2.大力培育“無廢城市”細胞單元。實施“無廢城市”基本單元示範創建。聚焦機關、企事業單位、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社區、村鎮、家庭、學校、工農業園區等基本單元,提煉典型實踐案例,總結凝練椒江區“無廢城市”建設模式的典型性(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教育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三、工作步驟
(一)明確工作部署。2020年6月25日前,對照省市兩級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清單、任務清單、項目清單、責任清單、保障措施等,報台州市生態環境局,2020年6月底前以正式檔案形式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二)組織開展建設。區政府是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圍繞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內容,有力有序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實施方案規定的目標任務落地見效。注重製度創新,努力構建政府引領、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共建共享機制。
(三)及時總結評估。及時總結匯報工作進展,每年年底前向省生態環境廳和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提交工作總結材料,同時在政府入口網站及時發布工作計畫、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等信息。2021年起,區政府適時組織對相關部門推進“無廢城市”建設的項目開展綜合評估工作,分析、總結“無廢城市”建設項目的成效和不足,確保“無廢城市”建設項目的有序推進。
(四)組織申報。2022年6月,參照《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管理規程》(浙土壤辦〔2020〕1號)向省生態環境廳提出椒江區“無廢城市”建設申報工作。按照浙江省“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整理椒江區“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指標完成情況的證明材料及必要的佐證材料、編制申報書和建設工作總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椒江區組建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生態環境分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金融辦、區統計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局、區治水辦、椒江郵政分局和區供銷合作社等負責人為成員的“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加強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應指導協調機構;依據實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細化分解建設任務和工程項目,明確責任分工,有力有序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二)明確職責分工。各相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強化責任擔當,密切協作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明確全區各類固體廢物在產生、收集、轉移、利用、處置等環節,以及在資金投入、技術推廣、標準制訂、監管執法等領域的部門職責邊界,形成分工明確、權責明晰、協同增效的綜合管理體制機制。
(三)加大資金支持。明確“無廢城市”建設資金籌措、保障渠道和資金規模。加大財政資金統籌整合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支持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體系建設,激發市場活力。
(四)抓好工作落實。將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納入美麗椒江建設考核體系。“無廢城市”建設評估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績考核評價以及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重要參考。領導小組通過督查調研、暗訪檢查等方式,不定期對“無廢城市”建設項目的建設進度開展督查,及時掌握項目進度,確保建設項目按時完成。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報送,每季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無廢城市”建設項目進度。
(五)加強宣傳引導。構建全面立體的“無廢城市”宣傳教育體系,營造輿論氛圍,培育“無廢”理論。強化全民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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