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衢州市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是2021年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政府關於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固體廢物綜合管理水平,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2號)要求,結合衢州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務院及省政府“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兩山”實踐示範區、大花園建設核心區優勢,將“無廢城市”融入衢州城市管理理念,全面踐行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通過固體廢物治理的標準引領、服務助推、監管倒逼,推動固體廢物源頭大幅減量、深度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將衢州市打造成為浙江省“無廢城市”建設的樣板市,為建設“活力新衢州、美麗大花園”打下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完善城市固體廢物管理體制機制,健全“無廢城市”管理制度和技術體系,增加政府財政投入,全面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趨零增長、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城鄉生活垃圾“零增長”及“零填埋”、危險廢物全過程安全管控、醫療廢物全收集、全處理,增強“無廢產業”經濟活力、健全“無廢生活”體系、打造清潔“無廢鄉村”、強化城市危險廢物安全保障,基本建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科技支撐、公眾參與的共建共享管理體系,實現城市發展方式綠色轉變,形成各類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綜合治理的“無廢衢州”新模式。
(二)階段性目標。
全面啟動階段(2020年)。“無廢城市”相關制度體系初步建立,市場體系和技術體系建設工作啟動,關聯產業轉型升級、生活垃圾分類、固體廢物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全面啟動,相關宣傳培訓全面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氛圍進一步濃厚。
重點建設階段(2021—2023年)。“無廢城市”相關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市場體系和技術體系建設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城市固體廢物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22年12月底全市域達到“無廢城市”建設指標要求,2023年6月底前全市及各縣(市、區)通過省級驗收。其中,2021年9月底前龍游縣完成申報工作,2022年9月底前衢江區、柯城區、開化縣完成申報工作,2023年3月底前江山市、常山縣完成申報工作。
持續推進階段(2023年之後)。相關工作持續推進,固體廢物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污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得到普遍認同,實現固體廢物環境影響最小化。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頂層設計引領,構建“無廢”制度體系。
1.完善管理制度體系。及時修訂完善五大類固體廢物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實驗室廢物、廢舊農膜、建築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穩步推進生活垃圾計量收費、限制一次性塑膠用品等方面的制度建設。
2.明確部門責任分工。進一步深化固體廢物管理自查自糾工作,找出當前固體廢物管理的空白點、薄弱點、關鍵點,建立部門責任清單,明確各類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轉移、利用、處置等各環節的部門職責邊界,提升監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確、權責清晰、協同增效、信息共享的部門協調機制。
3.建立統計評價體系。建立完善固體廢物統計制度,統一工業固體廢物數據統計範圍、口徑和方法,完善農業廢棄物、建築垃圾統計方法。建立衢州市“無廢城市”目標責任考核評價體系,將“無廢城市”建設年度任務完成情況等納入市對縣(市、區)綜合考核。
4.統籌做好規劃銜接。落實部門協調機制,將“無廢城市”建設作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升美麗衢州建設的重要載體,將相關任務、目標納入各相關領域專項規劃、“十四五”規劃及中長期規劃統籌考慮。
5.集成最佳化改革試點。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相關舉措,圍繞衢州市“無廢城市”建設目標,集成已開展的有關循環經濟、垃圾源頭分類、資源綜合利用及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改革創新,以及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全國“兩山”實踐創新基地等試點政策、制度與措施。
(二)開展固廢堆場大排查,推進固廢問題大整治。
1.組織固體廢物大排查。組織開展轄區範圍內所有存量固體廢物堆場排查工作,以縣(市、區)交界區域、工業園區和城鎮周邊地帶、關停企業原址場地、村集體用地、征而未用的閒置土地以及沿江沿湖沿公路地帶等為重點,全面排查清理各類固廢堆場。以產廢企業為重點,排查所有產廢單位固體廢物產生、貯存、流向等情況。
2.推進固廢問題大整治。按照“清理整頓一批、規範提升一批、從嚴查處一批”的工作思路,及時清理排查發現的各類固廢堆場,對存在明顯污染的場地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調查情況制定“一場一策”整治方案。
(三)落實綜合管控措施,強化工業固廢全過程管理。
1.推進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全面完成化工、造紙、水泥及鈣產業等傳統製造業集聚提升,完成100個數位化轉型試點示範企業和100個數位化轉型試點示範項目實施,力爭2022年全市規上企業示範全覆蓋,促進企業從製造向智造轉變。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淘汰和退出,推動傳統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從源頭上減少工業固廢產生量。
2.拓寬工業固體廢物利用渠道。大力推進園區和產業循環化改造升級,全面推廣“企業小循環、產業中循環、園區大循環”發展模式,提高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
大力推進衢州國家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和省級靜脈產業示範基地試點建設,實現產業廢棄物協同資源化利用。鼓勵大宗固廢產生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加快突破關鍵共性技術瓶頸,形成多途徑、高附加值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發展新格局,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
3.健全工業固體廢物收運體系。認真落實《浙江省清廢攻堅戰2020年工作計畫》(浙環發〔2020〕2號)“五化”收運體系建設工作要求,以縣(市、區)為單位,布局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專業化二次分揀中心,鼓勵與社會第三方機構合作設立分揀中心、培育專業隊伍,開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統收統分統運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家二次分揀中心。
4.加強固體廢物處置能力建設。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1000噸以上的企業自建危廢利用處置設施,年產生一般工業固廢1000噸以上的企業自建固廢預處理設施,年產生污泥500噸以上的企業自建污泥乾化設施。除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建設由全市統籌外,2021年12月底前各縣(市、區)原則上均要形成其他工業固廢自行處置能力。
(四)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推進生活源固廢分類處置。
1.強化源頭減量,推進生活垃圾“收運處”能力建設。按照“管行業、管分類,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為基本分類標準,推廣“乾濕分類”“四分法”“二次四分法”等垃圾分類投放模式。2021年12月底前,全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達到95%;2022年12月底前,實現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化建設,按照“先行探索,逐步推廣”的思路,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化縣(市、區)創建工作,2022年12月底前,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化縣達到5個以上。推行生活垃圾處置收費制度,建立生活垃圾處理費用與產生量直接掛鈎的差別化收費機制。加強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2021年6月底前實現縣級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全覆蓋,基本實現全市城鄉生活垃圾處理“零填埋”。
2.完善管理制度,加快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研究制定衢州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建立建築渣土、裝潢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加大建築垃圾收運管理和監管處罰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建築垃圾亂堆亂倒、私拉偷倒等違法行為。加快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2021年12月底前,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家建築(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置項目;2022年6月底前,全市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60%以上。
3.規範收集運輸,切實提高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強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健全收集、運輸、處置、資源化利用一體化運行的管理模式,實現收運和處置的全程實時有效監管。推進餐廚垃圾處置項目技術改造,利用價格槓桿,有效解決項目運營中存在的持續性問題,確保全市餐廚垃圾收集處置率達到85%以上。強化市場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擅自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處置活動,及以餐廚垃圾為原料進行食品生產加工等違法行為。
4.完善功能布局,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按照“便於回收、服務規範、保護環境”的原則,綜合考慮人口規模、產業結構、消費習慣等因素,完善包括回收網點、分揀中心、交易市場“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推進垃圾分類回收網點建設工程,合理布局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分揀中心,2022年6月底前,實現全市所有縣(市、區)及重點鎮再生資源分類回收能力基本覆蓋,城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60%以上。
(五)發展生態循環農業,促進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
1.推動秸稈利用產業化,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建立秸稈收儲網點體系,構建以需求為引導,利益為紐帶,政府扶持、企業主體、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骨幹、農戶參與、市場化運行的秸稈收集貯運體系。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集成與示範推廣,突破秸稈“五化”綜合利用重點和難點,形成可操作、可推廣的產業化運行機制,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
2.推進畜禽養殖生態化,促進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進美麗牧場建設,2021年6月底前,累計打造市級以上美麗牧場200家以上,新建符合“六化”標準萬頭以上美麗牧場4家。推廣農村“三沼”綜合利用六大技術,進一步提高沼液資源化利用水平。持續完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統一收集、集中處理、保險聯動”長效機制。
3.建立廢舊農膜回收處置體系,提升回收處理率。推進農膜使用源頭減量,調整種植業生產方式與配套關鍵技術,積極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依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不達標農地膜產品行為,逐步淘汰厚度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超薄地膜,規範廢舊農膜回收、處置、監管流程。
4.完善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防範環境污染。實施農田化肥減量增效行動,推進農業“兩區”測土配方施肥全覆蓋,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施用量。推進農藥控害增效行動,推進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與統防統治融合發展,2021年12月底前,創建農藥定額使用省級綠色防控示範區11個以上,全市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完善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體系,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獎勵或使用者押金返還等制度,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率達到90%以上。
(六)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強化全過程智慧型監管。
1.強化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依法落實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考核要求,加強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的規範化管理指導,完善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達標率,2021年12月底前達到94%以上;2022年12月底前達到95%以上。
2.拓寬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渠道。支持企業與科研機構深化產學研協同創新,開展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究,打造成果轉化平台,加快突破關鍵共性技術瓶頸。積極開展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熔融、燃煤電廠協同處置油泥、鋼鐵廠協同處置重金屬污泥、工業廢鹽綜合利用等試點項目,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試點。
3.補齊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短板。持續加大危險廢物綜合處置能力建設,科學謀劃、合理布局危廢處置項目,鼓勵建設含高氯、高氟、高硫的危廢處置項目以及廢棄危化品處置項目,加快危廢填埋場擴容改建項目實施進度,大力培育綜合性危廢處置標桿示範企業,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4.提升醫療廢物全過程監管能力。
鞏固提升“小箱進大箱”醫療廢物收集模式,加大政府補貼和財政投入,完善城鄉醫療機構廢棄物收集、運輸、登記、管理機制,實現醫療機構廢棄物集中收集網路體系全覆蓋。推進全市智慧醫療廢物處理監管模式建設,2021年12月底前,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及社區衛生院全部納入醫療廢物智慧型化管理平台。
5.完善實驗室廢物收集轉運體系。按照省生態環境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廢物處置監管工作的通知》(浙環發〔2019〕23號)要求,建立健全實驗室廢物統一收運體系,對已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統一收集工作的縣(市、區),擴大收集單位的服務範圍,統一承擔本地區實驗室廢物收運工作。
6.開展危險廢物動態清零行動。持續開展危險廢物存量清零專項行動,將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1年的、貯存量飽和或超限的、貯存危險廢物種類在區域內無相應處置能力的企業,列為重點清零對象,消除危險廢物環境安全隱患。加快危險廢物轉運中心項目建設,鞏固提升開化縣危廢轉運中心、江山市危廢轉運中心,完成龍游縣危廢轉運中心和智造新城危廢轉運中心建設,2021年6月底前全市小微企業危廢集中收集達到全覆蓋。
7.健全廢棄危化品聯動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廢棄危化品報備、部門間會商通報、常態化聯合執法等相關制度,避免出現將危險廢物隱瞞為原料、中間產品、副產品等問題,確保不發生危險廢物非法轉移、非法傾倒行為。
(七)強化信息化系統套用,推動固廢管理精準執法。
1.建立固廢信息共享機制。整合各部門現有固體廢物信息化監管系統,促進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共享。構建固體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流向監管數據網,實現對固體廢物從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固體廢物管理效率和水平。
2.打造閉環式監管鏈條。加大對固體廢物運輸環節的管控力度,嚴格落實轉移聯單制度,依法嚴查無資質企業從事固體廢物尤其是危險廢物的運輸行為,推動收運過程規範化、專業化。依託數字政府改革成果,用好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興技術,加快打通跨部門、跨層級、跨領域的信息孤島,著力打造連結各部門、貫通省市縣、覆蓋收運處的監管“一張網”,確保無縫銜接、全程留痕、處置迅速。
3.強化行政與司法協同聯動。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公益訴訟的協調聯動,依法依規推行環境違法黑名單和產業禁入制度,對固體廢物違法行為發現一起、移送一起、震懾一批,始終保持執法高壓態勢。進一步完善固體廢物違法案件投訴舉報渠道,大力推行固體廢物違法有獎舉報制度,健全公眾監督體系,營造固體廢物環境違法不敢為、不能為的社會氛圍。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市政府成立協調小組,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指導推進全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各縣(市、區)政府、智造新城管委會、智慧新城管委會要高度重視,把“無廢城市”建設列入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強化激勵措施,全面推動“四張清單”(見附屬檔案)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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