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7〕63號)和國務院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示範生態創建為載體,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重點搞好農村飲水安全、推進綠色農業、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合理利用農業資源,促進農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的不斷提高,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環境安全保障。
(二)總體目標。通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強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提升農村環境監管能力、提高農民環保意識等措施,力爭到2010年,全市農村環境污染加劇的趨勢有所遏制,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質量有所改善;摸清全市土壤污染與農業污染源狀況,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進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率提高10%以上,農村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率、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率均提高10%以上;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65%,嚴重影響農村環境健康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農村工業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農民生活與生產環境有所改善。3個縣(市)開展生態縣創建工作、10個鄉(鎮)成為省級環境優美鄉(鎮)、100個村成為市級以上生態文明村。到2015年,農村人居環境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農業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劇的勢頭得到遏制,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和公眾環保意識明顯提高,農村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3個縣(市)成為國家級生態縣、25個鄉(鎮)成為省級環境優美鄉(鎮)、200個村成為市級以上生態文明村。
二、著力解決農村環境面臨的突出問題
(一)切實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和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把保障飲用水水質作為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首要任務,結合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和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設搞好水源保護區保護與合理利用。要制訂切實可行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保護目標和管理責任,切實保障農村飲水安全。水利部門負責抓好農村供水和人畜飲水工程建設、做好村民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監測和評估,及時掌握水源地水質變化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村生活飲用水達到衛生標準。環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掌握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對集中飲用水水源要劃定保護區,重點抓好環境保護、水質監測與管理,嚴禁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對分散供水水源要加強周邊環境的保護和監測,強化水污染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防止水源污染事故發生。衛生部門負責做好村民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衛生技術評估工作。
(二)大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染治理。各縣(市、區)要積極開展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引導農民開展村莊綠化,改變村容村貌,改善居住環境,逐步消滅“污水亂潑、垃圾亂倒、糞土亂堆、柴草亂垛、畜禽亂跑”的現象。水利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小城鎮和農村污水治理的指導,在有條件的小城鎮和規模較大的村莊開展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試點工作,對居住分散、經濟條件較差村莊的生活污水開展污水處理試點工作;城建、農業、環保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垃圾污染治理的指導,積極引導農村建立垃圾站,實行生活垃圾定點存放,逐步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鄉運輸、縣處理”的垃圾處理方式,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衛生部門要按照國家農村戶廁衛生標準,通過開展改廁,逐步推廣使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條件。發改和農業部門要把農村污染治理、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與發展清潔能源結合起來,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提高建設標準,實行“一池三改”,推廣“豬-沼-果”、“四位(沼氣池、畜禽舍、廁所、日光溫室)一體”等能源生態模式,逐步改善農村能源結構。
(三)嚴格控制農村地區工業污染。各縣(市、區)要制訂和完善村鎮環境保護規劃,按照環境功能區劃和工業企業相對集中的原則合理規劃村鎮工業企業布局,按照村鎮環境保護規劃要求合理布局發展村鎮二、三產業。堅持有計畫開發礦產資源,嚴禁私采亂挖行為,對生態已遭到破壞的礦區要採取生態修復措施。發改、環保、土地、水利等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農村地區轉移。對農村工業企業要加強監督管理,新上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標準和水土保持標準,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水保方案審批、 “三同時”制度和入河排污口設定同意制度,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嚴防污染嚴重、工藝設備落後的 “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業在農村地區死灰復燃。農村工業園區同類企業、同類行業要實行集中建設,農業園區特色產業要實行集約化、規模化、循環化生產建設,努力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四)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依法限期關閉、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改變人畜混居現狀,改善農民生活環境。發改、環保、畜牧等部門要鼓勵建設生態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通過發展沼氣、生產有機肥和無害化畜禽糞便還田等綜合利用方式,實現養殖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對新建、改建、擴建的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環保部門要監督其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進行建設,對現有超標排污企業必須限期治理到位。環保、水利部門要開展小浪底水庫和陸渾水庫等水域的水產養殖污染調查,根據水體承載能力,確定水產養殖方式,控制水庫、湖泊網箱養殖規模。禁止在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網箱、圍欄養殖;嚴禁向庫區及其支流水體投放化肥和動物性飼料。
(五)控制農業面源污染。農業部門在做好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礎上,要全面摸清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和農村生活產生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排放量及其去向。摸清農業污染物排放規律和主要影響因素,掌握農業污染的動態變化趨勢,為合理規劃農業生產布局,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從源頭上控制農業污染提供科學依據。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積極引導農民科學施用化肥、農藥,減少農藥、化肥施用量。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推行田間合理灌排,發展節水農業。鼓勵農膜回收再利用。積極推行秸稈還田、以秸稈為主要原料的秸稈沼氣、秸稈氣化、秸稈發電、秸稈生產飼料肥料等,嚴禁露天焚燒。
(六)積極防治農村土壤污染。環保部門要做好全市土壤污染狀況的調查,摸清土壤污染現狀,建立適合我市實際的土壤環境質量監管體系。加強對主要農產品產地、污灌區、工礦廢棄地等區域的土壤污染監測和修復示範。農業部門要積極發展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加大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力度和生產基地灌溉水源、農藥和化肥使用的監管力度,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七)加強農村自然生態保護。以保護和恢復生態系統功能為重點,努力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的農村生態環境。加強對礦產、交通、水力、旅遊和新農村建設等開發建設活動的監管,防止出現新的人為破壞生態環境現象。重視自然恢復,保護天然植被,加強村莊綠化、庭院綠化、街道綠化、農田防護林、水土保持和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加快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嚴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強水域生態系統的保護,逐步恢復農村地區水體的生態功能。
(八)大力開展創建示範工程活動。把生態示範創建工作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引導一批生態環境良好、經濟實力強的鄉(鎮)、村率先創建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文明村,推動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全面開展。
三、切實強化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長效機制
(一)建立農村環境保護機制。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環境保護工作,要把農村環境保護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積極創新農村環境管理政策和機制,探索建立縣、鄉(鎮)主要領導全面負責的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制;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依靠科技,創新機制;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的原則,逐步實現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和 “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環保牽頭、部門協同、聯合推進”的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機制。
(二)採取措施,加大農村環保投入力度。農村環境保護是公益性事業,各級政府要起主導作用,每年應安排一定比例的專項排污資金用於農村環境保護,重點支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無公害及有機食品基地建設及生態示範創建活動。同時要研究制定鄉(鎮)、村莊投入及鼓勵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三)健全機構,完善機制,加強農村環保基層隊伍建設和農村環境監測監管。各縣(市、區)要加強農村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建設,逐步建立覆蓋農村的環境管理體系。鄉(鎮)人民政府應明確一名班子成員分管環境保護工作,並逐步建立環保監察員制度,制訂村規民約,組織村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把環保工作職責落到實處。各級環保部門要建立較為完善的農村環境預警監控體系,重點做好縣級環境監測站硬體設施、技術手段和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和農村環境健康危害監測網路。全面開展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環境管理“三下鄉”活動。加強對農村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和基本農田等重點區域的環境監測,定期公布區域農村環境狀況。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禁止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的項目立項。開展污染物與健康危害風險評價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鑑定和處置能力。加大環境監督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不斷提高農民的環境意識。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路、宣傳冊等方式,廣泛開展環保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宣傳與教育,在鄉(鎮)和農村定期開展環境保護知識和技能培訓,廣泛聽取農民對涉及自身權益環保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尊重其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調動其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積極性、主動性。農村中國小也要在社會生活課程中增加環境保護的相關內容,增強農村少年兒童保護環境的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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