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減免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暫行辦法》在1996.03.29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減免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暫行辦法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6.03.29
- 實施時間:1996.03.29
《河南省減免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暫行辦法》在1996.03.29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頒布。
審批工作的規範化、程式化,根據《河南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河南省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荒蕪費和閒置費徵收和作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國民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對建設用地的預測而必須確定的長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期內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為對基本農田...
第十七條非農業建設經批准徵用、占用基本農田的,除依照《河南省實施辦法》的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外,由用地單位或個人負責開墾與所占基本農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新耕地...
第十二條 經批准占用基本農田的單位或者個人,除依照國家以及本省的有關規定繳納土地稅外,還應當繳納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具體數額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
第十七條 以國家投資為主興建的能源、交通、水利、國防軍工、公共福利事業等建設項目,經國務院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減免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第...
對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被占用,並由縣(市)、區負責開墾新耕地和新菜地的,應將造地費和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規定比例返還該縣(市)、區。
建設用地單位在領取《基本農田占用許可證》後,方可按《陝西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建設用地審批程式與許可權,辦理審批手續。第十三條 經批准徵用、占用保護區內...
第一條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穩定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促進農業生產和國民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務院《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江蘇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有關...
(三)三級基本農田:前兩項規定以外的規劃期內不得占用的耕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地力分等定級辦法,由其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經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黑龍江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報省或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核發《占用基本農田規劃許可證...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國民經濟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對建設用地的預測而確定的長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期內不得占用的耕地。
(二)超過批准許可權或者化整為零、改變地類批准占用保護區內基本農田的。”三、第二十七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向保護區內耕地提供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肥料...
由省人民政府國土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基本農田占用許可證》後,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貴州省實施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本辦法施行1年內完成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工作。第十五條對非農業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實行許可證制度。非農業建設項目確需...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國民經濟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對建設用地的預測而確定的長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期內不得占用的耕地...
國家和省能源、交通、水利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定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的,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其他確需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
第九條 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和占用。國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
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不符合規定的,依照下列標準繳納或者補足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以下簡稱耕地造地費):(一)一級基本農田每畝按征地費(包括土地補償...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國民經濟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對建設用地的預測而確定的長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期內不得占用的耕地...
均免收耕地占用稅、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建設期內免收土地使用費(稅);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造地費適當減免。
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須按照規定繳納或者補足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菜田,已繳納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的,免繳占用...
由用地單位或者個人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須按照規定繳納或者補足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
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驗收;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或者補足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
第十一條 非農業建設使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的,除按有關規定繳納土地稅費外,並應當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開墾與所占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
由用地單位或者個人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須按照規定繳納或者補足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造地費。
(四)占用專業蔬菜地的應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不再繳納基本農田保護基金;(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需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土地的;可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向...
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為對基本農田...
國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的,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審批程式和審批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