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辦法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辦法

2022年8月,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機制,運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科學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監管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
發展歷程,內容解讀,

發展歷程

2022年8月,印發《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辦法》。

內容解讀

《辦法》提出:
市場監督管理機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等途徑依法歸集各類涉企信用信息,包括並不限於企業登記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生產經營信息、抽查檢查結果信息、行政處罰信息、投訴舉報信息、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各類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企業自行公示信息、網際網路信息等。
河南省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是基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結合本省實際進行完善和動態調整而形成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和模型。按照定量分析和定性判定相結合的方式,每個企業信用風險得分為0~1000分,將企業信用風險狀況由低到高分為A類(信用風險低[0,200))、B類(信用風險一般[200,500))、C類(信用風險較高[500,750))、D類(信用風險高[750,1000])四類
出現下列情形,直接列入C類(信用風險較高)或D類(信用風險高)
(一)當前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直接定性為D類(信用風險高);
(二)當前為失信被執行人,直接定性為D類(信用風險高);
(三)屬於社會高度關注行業,根據情況直接定性為C類(信用風險較高)或D類(信用風險高)。
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將對企業進行分類監管措施,其中:
對A類企業實施以下監管措施
(一)以企業自治為主,除根據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案件線索轉辦交辦,以及按計畫開展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外,可不主動實施現場檢查;
(二)降低“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抽查比例一般不低於1%;
(三)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它措施。
對B類企業實施以下監管措施
(一)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按常規比例和頻次進行,抽查比例一般不低於3%;
(二)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它措施。
對C類企業實施以下監管措施:
(一)在日常監管中,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抽查比例一般不低於10%;
(二)在行政許可工作中,進行重點審查;
(三)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它措施。
對D類企業實施以下監管措施
(一)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抽查比例一般不低於20%;
(二)必要時實施現場檢查;
(三)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它嚴格監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提到,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發現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非法獲取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數據,或非法篡改、虛構、泄露相關信息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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