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質量工作的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質量工作的意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質量工作印發的一份檔案。

【發布單位】河南省
【發布文號】豫政 〔2007〕77號
【發布日期】2007-11-08
【生效日期】2007-11-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質量工作的意見
(豫政 〔2007〕77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了全面提高全省產品、工程、服務和環境質量總體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質量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加強質量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 指導思想: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質取勝方針,大力實施名牌戰略和標準化戰略,加強質量法制和技術基礎建設,堅持全過程治理,構建以企業為主體、政府監管、市場引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的質量工作體系,全面提高全省產品、工程、服務和環境質量水平,使質量工作在轉變發展方式、建設經濟強省、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中原崛起中發揮積極作用。
(二) 主要目標:到2010年,主要工業產品和主導優勢產品總體質量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培育2-3箇中國世界名牌產品、100箇中國名牌產品、500個河南名牌產品;農業標準化覆蓋率達到70%以上,培育一批中國及河南名牌農產品;出口產品檢驗合格率居全國前列。受監工程主體結構合格率、竣工驗收工程合格率達到100%,新建居住、公共建築執行節能標準覆蓋面達到100%。培育100個以上省級服務品牌企業,主要服務行業顧客滿意率達80%以上。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削減14%和10.8%,城市空氣品質好於二級天數平均達到80%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8%以上,省轄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縣(市、區)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

二、堅持以質取勝的方針,全面提高質量總體水平

(三) 實施標準化戰略,提高工農業生產、工程建設和服務業標準化水平。建立適應全省產業發展、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滿足貿易需要和技術發展需要的標準化工作模式和運行機制;加大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力度,主要工業產品采標率達到80%以上;形成以企業為主體,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為依託,中介機構為橋樑的標準研究、制定、實施體系;完善以國家標準為基礎,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相配套,與國際標準體系接軌的科學、統一、權威的標準體系。鼓勵創建“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推廣農業標準化,推行良好農業規範,加強農業標準化示範縣(鄉鎮)建設,全省80%的縣(市、區)建立農業標準化示範體系,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達到80%以上,大宗農產品安全指標採用國際先進標準達到60%以上。以標準化推進服務業規範化,提高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標準化水平。
(四) 加大培育名牌產品力度,努力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制定名牌產品培育發展規劃,圍繞壯大河南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以百戶重點企業和50戶高成長型高新技術企業為主體,加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具有較強國際國內市場競爭力的知名品牌和優勢企業集團。積極吸引國內外知名品牌產品企業落戶我省,鼓勵國內外優勢企業與知名品牌企業參與我省戰略性重組,以名牌為紐帶促進產業聚集。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營造有利於自主品牌成長的環境。高標準建設優質糧食和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立完善的標準體系,培育一批名牌農產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產業化水平。
(五) 全面加強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努力提高工程質量水平。加大整頓和規範建築市場力度,依法加強基本建設程式管理。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加強規劃設計,嚴格施工圖審查,嚴格施工許可,嚴格驗收制度;以交通、水利、市政等重大基礎設施工程、重點工業建設工程、大型公共建築工程、民用住宅工程、校舍和文化娛樂工程等為重點,推進工程建設質量全過程監督管理;創新監管制度,推行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推進村鎮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加快建築企業技術進步和質量保證體系建設,落實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綠色環保體系措施,爭創“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
(六) 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水平。以面向生產、面向民生、面向農村的服務業為重點,建立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擴大服務標準覆蓋範圍。對新興服務行業,鼓勵龍頭企業、地方和行業協會先行制訂服務標準。對暫不能實行標準化的服務行業,廣泛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範等制度。創建標準化服務試點和示範單位,開展服務標準化星級評定活動,結合創建中國優秀旅遊城市、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園林城市,拓展服務標準化領域,促進現代製造業與服務業有機融合,最佳化服務消費結構,充分發揮服務業安置就業的積極作用。
(七) 加強節能減排標準及監測設備設施計量認證工作,提高環境監測科學評價水平。抓緊制定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標準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標準,修訂和完善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範,組織制定主要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標準及節水、節材、廢棄物回收與再利用等標準,完善清潔生產審核標準和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污染治理技術規範,推行綠色產品、綠色企業標準體系,逐步建立覆蓋各領域的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加快涉及節能減排的計量保障體系建設,嚴格高耗能、高污染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制度,加大能源類、節能類、替代能源類產品的監督抽查工作力度,推行節能減排產品認證認可,建立鍋爐、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相結合的制度。加強環境監測和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建設。繼續推進重點流域、區域、行業環境綜合整治,保障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和循環經濟試點工作。

三、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切實從源頭抓好質量

(八) 增強企業自律意識。企業要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把保證質量安全、提高質量水平作為首要責任,自覺抵制質量違法行為。
(九) 加強質量管理和全過程質量控制。鼓勵企業制定具有競爭力的企業內控標準,積極採用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到售後服務的全過程質量管理體系。
(十) 加快技術進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建立研發和技術中心,積極開展標準研究制定,開發具有核心競爭力、高附加值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產品。緊跟國際先進技術,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質量水平。

四、依法履行政府職責,全面加強質量安全監管

(十一) 進一步完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針對農產品、加工食品、流通領域食品、餐飲消費、藥品、畜禽產品、進出口產品和關係人身健康安全等重點產品,各種農副產品生產基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餐飲企業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重點單位,農村、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集中地等重點區域開展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後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形成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路。
(十二) 認真落實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嚴格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為重點的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依法提高生產許可條件和市場準入門檻。對涉及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關係國計民生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點產品,進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實施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產品風險評估制度,對存在安全隱患產品嚴格實施召回制度,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強化餐飲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建立對違法行為的不良記錄製度。對工程質量違法行為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建設主體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環境監管和環境監測,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放許可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重點服務行業實行服務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十三) 嚴把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關。加快電子口岸建設,加強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之間通關單的聯網核查,依法嚴厲打擊逃漏檢行為,嚴防有問題商品特別是有毒有害物質和疫病疫情傳入傳出。推行出口食品、農產品“公司+基地+標準化”生產管理模式,嚴格實施疫病疫情、農獸藥殘留監控制度。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有效保障全省經濟安全。(十四)提高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和處置能力。完善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切實防範和處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做到立即報告、迅速介入、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準確披露、總結改進。重點加強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食源性疾病防治等工作,尤其要防控學校、建築工地等集體食堂群體食物中毒事件。重點加強重大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環境污染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五、加強質量安全監管技術基礎建設

(十五) 加強標準、計量和認證認可技術基礎。加快重點領域技術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推進我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比較優勢產品管理、服務的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制定。健全我省優勢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社會發展急需的計量保障體系。加強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特別是食品和農產品認證認可技術基礎工作。
(十六) 著力提高檢驗檢測水平。建設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國家級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配備一批基層急需的檢測設備,全面提升對食品、高新技術產品、節能環保產品以及與安全相關產品的監督檢驗能力。充實完善工程質量監督和環境質量監督技術機構。推進檢驗機構的社會化和市場化,實施國際通行的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和評價制度,推動重點領域檢測結果的國際互認。加強檢測檢驗市場監管,提高技術機構規範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為全社會提供科學、準確、高效的檢測服務。積極培育和發展檢驗、校準、認證、標準信息服務等中介技術服務市場,保證技術機構公平競爭。
(十七) 加強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企業質量信譽檔案,推進質量電子監管網建設,完善質量信息發布和質量投訴維權信息系統,形成全方位質量安全監管網路。建設標準文獻信息庫、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信息庫和國外技術貿易性措施資料庫,為企業改進質量、擴大出口提供全方位質量信息服務。
(十八) 加強質量隊伍建設。推行質量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和質量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質量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人才交流,培養質量管理、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等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和科技專家,充實一線執法力量,培養基層實用技術人才。

六、加強法制建設,強化市場機制,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十九) 加強質量法制建設。貫徹落實國家質量法律、法規,完善地方質量法規規章體系,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將質量法律、法規納入全民普法教育規劃,著力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法制意識。加強質量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完善質量執法監督機制,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保證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
(二十) 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打破行政性壟斷和地區封鎖,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假冒名牌產品等違法行為。大力倡導以優質、安全、健康、環保為導向的科學消費理念,促進優質安全產品成為市場主導產品。
(二十一) 大力推進質量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質量信用評價體系,定期發布質量信用監管信息,建立質量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加大質量失信懲戒力度,提高社會質量信用意識、企業質量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門質量監管公信力。
(二十二) 著力提高全民質量意識。把質量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引導企業開展全員質量知識和勞動技能培訓,切實樹立“質量第一”、“以質取勝”的理念。深入開展“質量月”、“質量萬里行”等民眾性活動,引導用戶和消費者增強質量維權意識,提高識假辨假能力,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十三) 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的作用。制定和實施行業質量振興規劃,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管理部門的職責和協會的技術優勢,為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品牌培育、標準制定和質量管理工作服務。
(二十四) 完善質量投訴和維權機制。加強質量舉報和投訴處理工作,嚴格執行以修理、更換、退貨為主要內容的商品質量“三包”規定,建立和完善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糾紛調解和仲裁體系,推進質量仲裁和檢驗鑑定工作。
(二十五) 加強質量宣傳和社會監督。加大新聞宣傳力度,實事求是地全面宣傳各級政府和廣大企業為提高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組織各類媒體到省內名優企業和檢驗機構採訪,宣傳企業和產品,擴大河南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依法對質量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強化新聞媒體和社會中介組織的行業自律,保證社會輿論監督的科學嚴謹和客觀公正性。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支持,確保新時期質量工作取得實效

(二十六) 切實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把質量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探索實行質量競爭力指數評價制度,逐步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省政府成立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各負其責。
(二十七) 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縣級以上政府要將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納入考核目標,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各部門要管好本行業的質量安全工作;各監管部門要在職責範圍內實行全面監管,要強化服務意識,嚴禁借質量監管之名干擾企業合法經營、加重企業負擔。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要對行政區域內的小企業、小作坊的監管負責。企業要對其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安全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要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法律責任。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突出、長期得不到解決或發生惡性事件的地方,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企業質量違法行為要追究法律責任。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對質量監管執法的監督,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對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二十八) 加大政策引導和投入力度。對獲得省級和省級以上知名品牌產品、免檢產品和出口免驗產品的企業,獲得國家和省優質工程、優質服務品牌的企業,各級政府要給予獎勵。把質量管理和質量科技創新成果納入省科學技術獎勵範圍。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標準計量研究制定、檢測機構建設、質量監督抽查、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在政府採購中優先採購國家和省級知名品牌產品及免檢產品,加大對知名品牌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金融扶持力度。調動各類社會資源,加大對質量工作的投入。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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