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聞出版局機關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河北省新聞出版局機關公務車輛管理辦法》是河北省新聞出版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2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機關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 發文字號:冀新出〔2012〕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 發布日期:2012年02月02日
檔案全文
為加強局機關公務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機關車輛,特制定本辦法。
一、車輛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車輛的統一調度、維修以及對司機的管理。
(二)加強對司機的教育和管理,保證行車安全。
(三)對車輛進行腳踏車核算,降低消耗。
(四)負責車輛保險、理賠等事項。
二、車輛使用的範圍
(一)局領導工作用車。
(二)機關工作人員公務用車。
(三)會議用車。
(四)接待用車。
(五)老幹部用車。
三、車輛的調度使用
(一)車輛由局辦公室主管副主任統一調度。嚴禁私自出車和出租、出借,如由此產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損害後果,由司機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局長保留一輛公務用車。其他局領導用車相對固定,特殊情況可由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協調安排其他公務車輛。
(三)局領導到石家莊以外地區出差,由司機填寫“外出派車單”,經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同意後,由局領導審批,公務辦理完畢後憑“外出派車單”報銷相關費用。
(四)處室人員到石家莊市以外鐵路沿線城市出差,原則上不予派車。特殊情況確需派車,需要填寫“外出派車單”,經處室主要負責人提出意見,經辦公室主任審批,報主要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主管副主任調度車輛。
(五)在市內辦理緊急公務,因機關無公務車可派,必須乘坐計程車時,由工作人員填寫“乘坐計程車審批單”,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同意、辦公室主管副主任批准後方可乘坐,公務辦理完畢後及時報辦公室主管副主任簽字報銷。計程車費實行一事一批。
(六)機關離、退休幹部用車,在保證工作的前提下要優先安排。
(七)節假日期間,車輛集中停放在機關院內,值班車輛,未經辦公室主任批准不得擅自動用。
四、司機的職責
(一)服從安排調度,服務熱情周到。
(二)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行車安全。嚴禁超速行駛、酒後駕車、疲勞駕駛和開“霸王車”、“鬥氣車”等違法違章行車。對由於司機個人過錯造成交通事故、機械事故和車輛毀損的,司機除應承擔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的賠償責任外,還要視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性能良好和車輛內外乾淨整潔。
(四)所有車輛的司機相對固定,未經辦公室主管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嚴禁私自調換車輛。
(五)在工作時間內,司機一律在值班室待命。
(六)為應付突發事件,在工作時間以外,司機必須將全部聯絡方式告知司機班長和主管副主任,做到隨叫隨到。
(七)司機必須恪守職責,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於不聽調度指揮,目無組織紀律者,要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要調整其工作崗位。
五、車輛的保養和維修
車輛保養和維修須事先填寫“車輛保養、維修審批單”,說明保養、維修內容,經司機班長和車管助理共同驗車,確認車輛確需保養維修後,評估審核預算,報主管副主任批示,並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後,由司機班長和車管助理到定點修理廠進行保養和維修。
長途出車,因車輛故障需在外地維修,司機需及時向司機班長和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報告,經批准後,方可進行維修。司機在返回機關後,要及時補填“車輛保養、維修審批單”說明情況,經司機班長和車管助理、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審核,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報銷。
六、車輛加油
車輛加油,實行一車一卡。
車 輛在本市定點加油站加油,並核定公里數。由司機班長和車管助理、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審核,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後,統一支付費用。超過核定的公里數產生的費用,經 司機班長和車管助理、辦公室主管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審核,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本市其他加油站開支的加油費用,未經批准的不予報銷。
長途用車中途加油費用與路、橋費等作為“差旅費用報銷單”的附屬檔案,經財務室審核、辦公室主管副主任批准後,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報銷。
財務室每月匯總加油、維修相關的費用,報辦公室主管副主任、主任、局分管領導。
七、其他
(一)未經批准,司機個人不得擅自購買車輛輔助設施,否則費用自理。
(二)司機班要認真填寫出車情況登記表。司機的公里補貼,每月由司機班長和車管助理填報,財務室審核,辦公室主管副主任批准,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後發放。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河北省新聞出版局機關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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