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冀政辦發〔2023〕6號
2023年10月19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18年1月18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冀政辦字〔2018〕6號)同時廢止。

檔案全文

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屬地監管責任,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23〕3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省政府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和省有關部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條 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領導下,由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負責實施,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落實。考核工作從2023年到2027年,每年開展一次。
第四條 考核工作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突出重點,強化責任、注重實效。
第五條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民眾滿意度等情況。
第六條 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制定年度考核實施方案及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明確具體考核指標和權重分值,經省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印發實施。
第七條 考核工作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自查自評。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和省有關部門對照考核實施方案及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對考核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進行自查自評,填報考核自查表,形成自查報告,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和省有關部門對自查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平時考核。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各地考核年度欠薪案件發生情況、欠薪案件解決情況、綜合懲戒成效、群體性或極端欠薪事件等納入平時考核內容,作為對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考核結果的重要組成。
(三)實地核查。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組成考核組,對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考核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進行實地核查,對各地組織領導、源頭治理、制度建設和落實等考核指標進行評估。實地核查採取聽取匯報、核驗資料、抽查檢查工程項目等方式進行。
(四)暗訪抽查。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力量,採取“暗訪+明查”方式,對各地暢通維權渠道、作風建設、人民民眾滿意度等進行調查。
(五)綜合評議。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根據自查自評、平時考核、實地核查、暗訪抽查情況,結合行業主管、公安、信訪、網信等部門掌握的情況,以及國家對我省考核第三方評估和通報結果等情況,進行考核評議,形成考核報告,報省領導小組審議。
第八條 對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的考核採取分級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對省有關部門的考核以自查自評方式進行書面考核,考核結果不分等級。
(一)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考核等級為A級:
1.領導重視、工作機制健全,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完備、落實得力,工作成效明顯;
2.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前五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級為C級:
1.發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5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的;
2.發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極端事件並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
3.發生3起及以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3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或發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3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的;
4.在國家對我省考核抽查中因存在重大扣分項對我省考核結果造成重大影響的;
5.如有多個地方發生上述問題,考核得分最後一名的確定為C級。
(三)考核等級在A、C級以外的為B級。
第九條 考核結果報經省政府同意後,由省領導小組向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和省有關部門通報,並抄送省委組織部,作為對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參考。對在考核中發現的需要問責的問題或線索,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經省領導小組同意,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移交有關黨組織或紀檢監察機關。
第十條 對考核等級為A級的,由省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由省領導小組對該地政府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反饋考核發現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及時組織整改,並向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改情況。
第十一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造成考核結果失實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 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關辦法,加強對本地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考核。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