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管(packing) 又稱停車,正常狀態的汽車停止行駛,且駕駛員較長時間離開車輛,就需要在停車場或停車庫進行保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汽車保管
- 外文名:Packing
- 分類:路邊和路外(停車場或停車庫)
- 相應設備:照明、消防、車位指示等
汽車保管(packing) 又稱停車,正常狀態的汽車停止行駛,且駕駛員較長時間離開車輛,就需要在停車場或停車庫進行保管。
汽車保管(packing) 又稱停車,正常狀態的汽車停止行駛,且駕駛員較長時間離開車輛,就需要在停車場或停車庫進行保管。簡介汽車保管(packing) 又稱停車,正常狀態的汽車停止行駛,且駕駛員較長時間離開車輛,就需要...
汽車保管設施(parking and storage equipment) 又稱汽車停車設施,正常狀態的汽車停止行駛,且駕駛員較長時間離開車輛,在停車場或停車庫進行保管時所需的設施。簡介 汽車保管設施(parking and storage equipment) 又稱汽車停車設施,...
昆明旭承車輛保管有限公司 昆明旭承車輛保管有限公司於2014年06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承兵,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非機動車、機動車的車輛保管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等。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客、貨車輛。第三條 本公司的車輛由管理部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保養。第四條 車輛應由專任司機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善盡駕駛人責任。
7、保管好業務印章、機動車號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防偽膜。8、與檔案管理崗核對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防偽膜用量,並做好登記。9、提請車輛管理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
第十五條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必須有專人負責《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的保管和發放。企業業務人員領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企業主管領導同意並簽字。第十六條 因破損、書寫錯誤等原因作廢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應保存完好,...
汽車生產的技術複雜性決定了為其提供保障的物流服務必須具有高度專業性:供應物流需要專用的運輸工具和工位器具,生產物流需要專業的零部件分類方法,銷售物流和售後物流也需要服務人員具備相應的汽車保管、維修專業知識。密集型行業 汽車物流...
(五)對進出車輛進行登記,妥善保管車輛進出信息,信息保存期不得少於6個月;(六)按照公告標準收費,並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費憑證;(七)不得擅自改變停車場用途;(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遵守的其他情形。違反前款第(一)項至...
第十八條 行政執法機關對查封、扣押的機動車,在法定處理期限內發生的停車保管費用,由做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或變相收取。經告知逾期不接受處理或處理後不及時提取車輛的,所發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第四章 ...
第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及其隨車人員在公共停車場停放車輛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服從工作人員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制度,在劃定的停車位內按照指定方向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影響交通安全暢通;(二)機動車駕駛人應按照標識標牌...
停車場分為營業性停車場和非營業性停車場。營業性停車場是指為車輛提供有償停放保管服務的停車場;非營業性停車場是指供車輛無償停放的停車場。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經營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
第三十八條 經營性停車場經營者因保管不善造成停車場內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機動車駕駛人或者其他人造成停車場設施或者他人車輛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九條 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在機動車停車管理過程...
公共運輸、道路客運、道路貨運、危險物品運輸等車輛的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機動車停車設施,是指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等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以及配套設施。公共停車場,是...
(五)有工作人員看管和採用人工方式收取停車費的停車場在車輛駛入時,向機動車駕駛人出具加蓋該停車場印章,有統一編號,載明停放車輛的牌號、停車時間和停車場值班人員姓名的停車憑證,並負責保管車輛;(六)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
第二條除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批准外,一律禁止在市區道路上設立汽車保管站或臨時停放點。未經批准而設立的汽車保管站、汽車臨時停放點,必須從本規定實施之日起一個月內自行撤銷。否則,除責令撤銷外,並按占地面積每天每平方米罰款十...
(六)其他依照規定減免車輛停放服務費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有關規定,行政執法機關對實行查封扣押發生的停車保管費用,由做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承擔,停車場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或變相收取。第十七條機動車停車場發生...
鼓勵各地根據停車服務設施實際情況,對新能源機動車給予延長免費停車時間、停車服務費折扣等適當優惠;對使用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ETC)車輛給予適當停車服務費優惠。第十六條 依法扣留或處置車輛在法定處理期限內的車輛停放或保管費用,由...
(七)妥善保管車輛進出信息,信息保存時間不少於6個月;(八)定期清點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可疑車輛,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九)規範設定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按規定向殘疾人提供免費停車服務;(十)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有關規定...
(四)妥善保管車輛進出和停放信息,信息保存期不得少於三十日;(五)不得在停車區域進行有礙車輛通行和停放的活動;(六)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維護停車秩序;(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第十八條鼓勵單位或者個人開展停車...
(二)制定經營服務、車輛停放、設施設備維護、環境衛生等管理制度;(三)規範設定出入口、行駛導向、減速帶、彎道安全照視鏡、坡(通)道防滑線、阻輪器、停車標誌和標線、照明設施;(四)對進出車輛進行登記,妥善保管車輛出入等監控...
車輛停放者應當領取、妥善保管停放憑證,並按照規定交納車輛停放服務費。第四十四條 停車場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塗改、轉讓、偽造或者使用塗改、轉讓、偽造的有關證照、票據;(二)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車輛停放服務;(三)在停車...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第十六條 執法部門在執行公務中暫扣違法車輛,在暫扣期間不得向機動車車主收取或變相收取車輛停放或保管費用。第十七條 機關事業單位及公益、公用企事業單位停車收費應最大限度保障與...
對依法扣押的機動車,法定處理期限內的停車費及車輛的保管,由實施扣押措施的單位承擔。經告知逾期不接受處理或處理後不及時提取車輛的,自到期或處理結束之日起所產生的停車費用由車主承擔。第六條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
法律、法規、規章對城鄉公共運輸車輛停車場、道路客貨運輸場站停車場的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停車設施,是指各類機動車停放的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是指在城市道路...
(四)保持停車場內通道暢通、環境衛生整潔,維護停車秩序並按照規定妥善保管車輛出入、視頻監控等記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遵守的其他行為。第二十五條 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路內停車泊位以及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特徵的停車...
第二十二條 停車人在機動車停車場停放車輛,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停放車輛;(二)支付停車費;(三)妥善保管車內財物;(四)不得損壞停車設施、設備;(五)不得停放裝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六)履行停放車輛的保管義務,依法承擔相關賠償責任;(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入駕車進入公共停車場,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有序停放車輛;(二)按照核定的價格,交納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