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經池州市政府同意,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12月31日印發池州市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加快推進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安徽省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目標,堅持以源頭分類為基礎,以全程管控為核心,以分類處置為關鍵,緊扣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四大環節”,構建“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因地制宜”的工作格局,形成多部門協同、全流程把控、主節點攻堅、全方位保障的工作環境,全面推進我市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創造更加整潔、優美、舒適、和諧的人居環境。
(二)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強制分類。堅持政府高位推動、部門協調指導、街道社區具體實施的原則,統一設計、統一管理。江南產業集中區管委會、貴池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平天湖風景區管委會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督促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實施。市直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積極參與指導垃圾分類工作。
2.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在分類方法上,我市實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濕垃圾)和其他垃圾(乾垃圾)“四分法”。在推進步驟上,以街道、社區為單位,推進示範片區建設,以點帶面,逐步拓展覆蓋面。
3.源頭治理,系統運作。加強商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管理,有效控制各環節垃圾產生,實現源頭減量。統籌處理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理等環節在時間、空間、流程上的關係,健全制度、最佳化流程,加快硬體設施特別是末端處理設施的建設。
4.廣泛宣傳,全面參與。突出宣傳引領,引導市民主動分類,強化全社會垃圾分類習慣和環保意識的教育培養。建立健全政府統籌、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推進機制,倡導志願服務,鼓勵與民間組織合作,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共謀、共建、共治、共享、共評。
(三)工作目標
2019年底前,全面啟動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及建築、裝修、大件垃圾分類工作。到2020年底,實現我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覆蓋,貴池區至少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主城區其他街道(含江南產業集中區、開發區、平天湖風景區)各至少1個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22年底,實現我市主城區(江南產業集中區、貴池區、開發區、平天湖風景區)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到2025年,主城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形成比較完善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市民基本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明顯提高。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體系
1.合理設定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堅持“因地制宜、方便居民、美觀實用”原則,結合居民小區格線化管理需要,按照高層建築每300-500戶、多層建築每200戶左右的標準,建設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集中投放點,配備滿足小區居民分類投放需求的分類收集容器。集中投放點設施的建設和投入由屬地政府、管委會負責。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由物業公司負責設施的日常管理;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由街道社區負責設施的日常管理。
設定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後,由各轄區政府、管委會牽頭組織撤除居民小區內的所有垃圾收集容器。
2.廣泛組織開展源頭分類定時定點投放和督導。由街道社區負責,組織志願者、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組成垃圾分類督導小組,通過發放指導手冊、在投放點值守督導等方式,引導督促居民做好家庭生活垃圾源頭分類,並在規定時間前往集中投放點進行正確分類投放。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體系
1.有害垃圾。採取預約收運或定期收運的方式,由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採用專業車輛進行分類收運和無害化處理。
2.可回收物。採取預約或定點方式,由經本市商務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或環衛收運企業收運後,進行再生循環利用。
3.廚餘垃圾(濕垃圾)。商業街、沿街門店等產生的廚餘垃圾,由授權特許經營的企業採用專業車輛直接運輸至末端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居民小區產生的廚餘垃圾,由環衛機構運輸至指定交投點,再由授權特許經營的企業採用專業車輛運輸至末端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4.其他垃圾(乾垃圾)。由各環衛機構收集轉運至垃圾中轉站,或直接由環衛機構直接運輸至生活垃圾末端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5.建築垃圾、裝修垃圾。由垃圾產生人或物業公司、社區委託,通過市場化運營公司採用專業運輸車輛,運輸至指定的建築、裝修垃圾資源化處理場所。
6.大件垃圾。由市場化運營公司通過專業運輸車輛,運輸至指定的大件垃圾資源化處理場所。
(三)建立各類垃圾末端處理設施
1.生活垃圾無害化末端處理設施。2019年底,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投產運行,實現日處理400噸生活垃圾能力;加快推進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及池州市十畝沖生活垃圾填埋場升級改造項目,完善主城區生活垃圾處理渠道。
2.廚餘垃圾(濕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加快推進池州市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力爭2020年開工、2021年建成投產。
3.建築垃圾、裝修垃圾、大件垃圾再生利用。由專業企業對建築、裝修、大件垃圾進行分類收運、再生利用處理。
(四)促進源頭減量
1.推進清潔生產。改進產品包裝,限制過度包裝,促進生產系統內部物料的循環利用,在生產、流通環節減少垃圾產生。
2.倡導綠色消費。倡導低碳生活、適度消費,推動綠色採購、綠色辦公,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3.加大“限塑令”執行力度。農副產品市場、零售業等重點場所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逐步控制、減少塑膠袋銷售、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池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建立政府高位推動、街道社區具體實施、行業部門協調指導、公共機構示範帶頭、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江南產業集中區、貴池區、開發區、平天湖風景區參照市里做法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各自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納入年度工作計畫,定期研究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強化協調調度,確保垃圾分類工作在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得到有效落實。
(二)強化政策支撐。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激勵政策,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引導公眾分類。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操作指南、收集容器設定規範、督查考評辦法以及示範區建設標準等相關配套制度。新建、改建房地產項目垃圾分類設施要同步投入、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三)強化法制保障。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立法論證,為下一步立法做好基礎性工作。積極貫徹落實《池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池州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等檔案,進一步規範餐廚垃圾、建築垃圾運輸、處置工作。
(四)強化資金支持。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優先保障生活垃圾分類經費投入。嚴格資金使用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五)強化督查考核。制定生活垃圾分類考評辦法,建立督查考核機制,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督查檢查,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實施分類質量評估和工作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並向社會公布考核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全市物業服務企業考核和文明社區、文明單位等創建活動的考核內容。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分層次約談機制,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各環節作業的監管。
(六)強化宣傳引導。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志願者和督導人員的培訓;制定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行動計畫,製作公益廣告宣傳片,開辦互動欄目,豐富宣傳內容形式;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尤其是移動網際網路、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大力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普及和公益宣傳,不斷提升廣大民眾垃圾分類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濃厚氛圍。廣泛宣傳典型經驗,推廣樣板示範,增強生活垃圾科學分類的正能量。充分發揮志願者作用,提升宣傳引導效能。要建立有利於民眾參與的工作機制,探索和採取積分兌換、分類獎勵、有償分類、志願服務等方式,引導民眾積極主動參與生活垃圾分類。
附屬檔案:1.池州市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池州市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職責及任務分解表

解讀

  2019年12月24日第36次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池州市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根據“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現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此政策作如下解讀: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1.決策背景: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物質消費水平提高,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迅速增長,環境隱患日益突出,已經成為城鎮化發展的制約因素,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做出重要指示。2017年7月,我市被安徽省政府確定為全省6個生活垃圾分類強制試點城市之一,為認真組織落實和推動好我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工作,以政府規章形式出台《池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印發了《池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自2019年以來,安徽省有關部門對該項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實施方案已無法滿足工作需要,在此背景下,結合我市2018-2019年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經驗,起草、出台了《池州市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2.編制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改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生活垃圾處置技術指南》、《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CJT/T102-2004)、《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導則》(試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皖政[2019]52號)、《安徽省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建督[2019]108號)、《池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規章、標準和檔案。
    二、制定意義
    1.經濟意義。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可以有效減輕清運壓力和終端處置壓力,降低處置成本,減少土地資源消耗。
    2.生態意義。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可以改善城市環境,減少污染,促進資源回收利用。
    3.社會意義。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可以有效提升市民環保意識和文明素養,營造良好社會風尚,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19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10月,安徽省住建廳等9部門又下發了《安徽省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對各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標和要求。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活垃圾分類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開展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面推進全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通過考察周邊合肥、銅陵等城市先進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市前期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起草此方案,
    四、工作目標
    1.2019年底前,全面啟動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及建築、裝修、大件垃圾分類工作。
    2.到2020年底,實現我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覆蓋,貴池區至少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主城區其他街道各至少1個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3.到2022年底,實現我市主城區(貴池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平天湖風景區)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4.到2025年,主城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形成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市民基本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明顯提高。
    五、主要任務
    1.建立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體系。主要包括:合理設定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全面實施撤桶並點行動;逐步落實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公共機構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廣泛組織開展源頭分類投放和督導。
    2.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體系。明確收運主題,確定收運方式,實現有效銜接,對分類投放的各類垃圾實行嚴格的分類收集和轉運。
    3.建立各類垃圾末端處理設施。提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建立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立建築、裝修、大件垃圾再生利用體系,加快垃圾焚燒二期、填埋場升級改造項目建設。
    4.促進源頭減量。主要包括推進清潔生產、倡導綠色消費、加大“限塑令”執行力度等。
    六、創新舉措
    1.積極策劃形式多樣、民眾喜聞樂見的主題宣傳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繼續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消除居民誤解,大力提升民眾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營造“以參與垃圾分類為榮、以準確垃圾分類為榮”的濃厚社會氛圍,讓垃圾分類成為全社會的文明自覺、行為習慣和良好風尚。
    2.突出秋浦街道作為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的示範引領作用,加快秋浦街道示範片區建設,以點帶面,逐步拓展覆蓋面,確保完成“秋浦街道建成示範片區,主城區其他街道各1個社區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新建住宅小區全面實行垃圾分類管理”的工作任務。
    七、保障措施
    1.組織架構搭建完成,市、區(管委會)、街道三級及市有關部門均已成立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出台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協調聯繫機制。
    2.考核體系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已納入了市政府目標任務考核、文明創建考核、衛生單位考核、文明校園考核等一系列創建考核活動。
    3.督導工作有序開展,按季度開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完成2020年度各縣(區、管委會)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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