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具體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決策部署。

2023年,中共池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池州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具體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具體措施
  • 印發時間:2023年
  • 印發單位:中共池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檔案解讀
在工作目標上,《具體措施》聚焦能力建設,謀劃創新發展,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認真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強基礎、補短板、破瓶頸、促提升,對標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要求,健全完善藥品監管制度體系,提升藥品監管專業能力和技術支撐能力,推進全市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在工作舉措上,《具體措施》立足監管職責,落實主體責任,制定了加強制度建設最佳化服務發展機制、完善檢查稽查協同和執法聯動機制、強化風險監測與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強化信息化建設與信用監管、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和專業能力建設、服務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等六項具體舉措。
 同時,《具體措施》還制定了健全工作機制和激勵幹事創業兩項工作保障措施,要求落實藥品安全政治責任,把藥品安全考核評估制度、藥品安全責任約談制度落到實處;要求創新完善適合藥品監管工作特點的經費保障政策,在人力資源政策、人才成長路徑、免責容錯糾錯制度、獎勵機制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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