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的若干措施

《關於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的若干措施》已經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2月21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21日
  • 發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

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基礎研究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基礎研究對科技創新的源頭供給和引領作用,解決一批重點產業發展關鍵核心技術問題,助力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統籌布局基礎研究體系
1. 最佳化基礎研究布局。堅持自由探索和需求導向並重,以基礎研究引領套用研究,聚焦未知領域開展前沿科學探索和圍繞新興前沿交叉領域中的重大科學問題開展前瞻性基礎研究。以套用研究倒逼基礎研究,聚焦我省航空、電子信息、裝備製造、中醫藥、新能源、新材料和綠色農業等重點產業及其進一步延伸的14條產業鏈中的核心科學問題,強化套用基礎研究,提升基礎軟硬體、基礎元器件、基礎材料等供給能力。在省自然科學基金框架下,引導地方政府、相關行業或企業與省自然科學基金設立聯合基金,積極爭取加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著力解決重點產業領域關鍵科學問題。到2025年,力爭我省基礎研究經費占全社會研發經費比重達5%,企業和社會力量投入占比明顯提高。(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2. 健全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機制。建立指南編制專家對接機制,強化與學科領域專家、工程技術專家和企業家對接,凝練科學問題。完善省科技專家庫建設,確保評選出高質量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健全項目組織方式,實行競爭擇優、直接委託、“揭榜掛帥”、“賽馬制”等多種方式。建立分類評價機制,堅持“破四唯”與“立新標”相結合,推行“代表作”“標誌性成果”及“里程碑式”等多種考核評價方式,探索建立基礎研究論文發表的深化研究、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後評價工作機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 豐富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方式。圍繞重點產業需求,採取按方向選人、按人定項目模式,遴選若干名35歲以下優秀青年科學家實行5年左右的長周期項目,強化全過程跟蹤評估,建立項目動態調整和擇優滾動支持機制。提升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研人員項目比例,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中40周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比例不低於60%。對進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議評審未獲立項的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及重大項目負責人,在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項目時以直接委託方式給予支持。提升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至不超過60%。(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二、打造體系化基礎研究力量
4. 搭建基礎研究平台體系。爭取稀土、現代種業等領域國家實驗室或國家實驗室基地、網路成員在我省布局。發揮本土院士、頂尖專家團隊作用,領銜申報建設若干全國重點實驗室。打造若干省基礎學科研究中心,在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重點人才培養方面予以支持,積極培育國家基礎學科研究中心。“十四五”期間,分批組建3-5個省實驗室,重組省重點實驗室,依託省實驗室和省重點實驗室取得一批重大原創性成果,解決一批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支持重大創新平台在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中自主設定研究方向,重大創新平台開放課題等自主立項項目擇優視同省級科技計畫項目。(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及省直有關單位)
5. 強化基礎研究支撐條件系統。在中醫藥、天文、核資源利用、食品科學等重點領域布局建設一批科學設施,推動條件成熟的進入國家布局。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野外科學觀察研究平台及重要種質資源庫。圍繞重點產業需求,加快推進超級計算平台、實驗動物基地建設。加快實現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平台線上運行監控,加強儀器使用數據的分析共享,對符合條件的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按規定實行雙向支持。聚焦優勢學科,打造2個左右高水平科技期刊。(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
6. 提升高校院所基礎研究能力。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加快組建高水平創新團隊和重大創新平台,圍繞優勢特色領域,以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開展系統性、完整性套用基礎研究,持續產出引領性原創成果。建設一批新興交叉學科,推動醫、工、理、農學科融合。遴選10個左右高峰優勢學科,衝擊國家一流學科。持續穩定支持進入基本科學指標資料庫(ESI)全球前1%的學科。加強引進共建高端研發機構,加快發展新型研發機構,鼓勵研發機構在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和技術創新貫通方面開展先行先試探索。(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科學院、省農科院、省林科院)
7. 引導企業參與套用基礎研究。建立重點產業“卡脖子”重大技術需求科學問題庫。落實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等研發活動的稅收優惠政策,發揮稅收指揮棒作用,通過槓桿效應撬動企業資金。每年從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項目資金,重點支持國有企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原創成果突破,把研發投入、重大原創科技攻關納入省出資監管企業考核評價體系。(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稅務局)
三、暢通基礎研究成果轉化機制
8. 建立基礎研究與成果套用貫通機制。建立科研人員、企業家、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投資人的早期對接機制。支持科技創新聯合體強化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基礎研究、套用研究與成果轉化融通發展。增強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支持基礎研究力度,用好基礎研究專項貸款、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專題債資金,加大對科學設施和創新平台建設、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等領域的中長期融資支持。支持科研人員瞄準產業化套用開展基礎研究成果深度消化,帶動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支持省級財政科研項目承擔單位從基礎研究成果轉移轉化所獲淨收入、股份或出資比例中提取60-95%獎勵給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團隊,其中主要完成人不低於獎勵總額的50%。(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金融監管局、省教育廳)
四、加大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力度
9. 梯次培育基礎研究人才。構建分階段、全譜系、資助強度與規模合理的人才資助體系,加大力度持續支持中青年科學家和創新團隊。依託各類科技創新平台,集聚一批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高水平人才團隊,建立高層次科技人才庫。加大省“雙千計畫”、省主要學科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計畫等人才項目中從事基礎研究人才的比例。啟動省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畫,建設若干省級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對接國家“基礎學科深化建設行動”,推動基礎學科本碩博貫通培養。(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科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