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點實驗室最佳化重組方案》是江西省科學技術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重點實驗室最佳化重組方案
- 發布單位: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印發《江西省重點實驗室最佳化重組方案》的通知
贛科發〔2023〕2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科技局、贛江新區創發局,各有關單位:
為構建特色高效省重點實驗室體系,培育我省戰略科技力量,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特制定了《江西省重點實驗室最佳化重組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7月13日
檔案全文
江西省重點實驗室最佳化重組方案
根據國家重點實驗室最佳化重組的檔案精神,為培育我省戰略科技力量,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將對省重點實驗室開展最佳化重組,充分激發創新活力,支撐創新型省份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按照江西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部署,圍繞“四個面向”,以科技自立自強為核心,突出重大基礎科學研究、突出我省產業創新升級,明確定位、深化改革、重組最佳化,構建特色高效省重點實驗室體系,推動我省創新型省份建設,支撐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強化目標定位。圍繞國家和江西省戰略部署,進一步明確省重點實驗室戰略定位,以需求為導向,著力突破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強化支撐引領作用,支撐創新型省份建設。
——強化頂層設計。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對科技創新的需求,強化總體布局設計,突出重點,控制數量,提升質量,加快形成學科交叉融合、結構類型最佳化、產學研融通發展的省重點實驗室新布局。
——強化考核激勵。不斷完善省重點實驗室差異化管理機制、進入退出機制、績效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實現分級管理、動態調整、適度競爭、優勝劣汰,切實激發省重點實驗室創新活力。
——強化統籌協調。統籌規劃省重點實驗室學科領域、區域分布,突出專業性,推進與省重點學科建設的協同、與重點產業發展的協同,推進省重點實驗室間的協同合作、良性競爭、資源共享,避免重複建設。強化部門聯動,充分發揮相關主管部門的作用,調動地方政府、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堅持質量優先、嚴控體量,統籌布局、分步推進。
(三)發展目標
圍繞江西發展戰略和創新鏈升級需求,統籌布局,實行動態最佳化調整,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基本完成省重點實驗室體系布局,構建定位明確、目標清晰、布局合理的省重點實驗室體系,重組後省重點實驗室總數控制在200家左右。
——引育一批創新人才團隊。引進培養一批高水平學術帶頭人和科研團隊,建設高素質科研人才隊伍。
——攻克一批核心關鍵技術。發揮省重點實驗室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提升原始創新能力,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核心技術。
——產生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圍繞“四個面向”需求,推動產學研合作,產生一批有影響力的重要成果。
二、整合最佳化體系
(一)明晰發展定位
省重點實驗室是江西省科技創新體系重要組成部分,是全國重點實驗室的有益補充和後備軍,是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引領行業技術創新,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學術交流的省科技創新基地。在省實驗室“一核、多點、N基地”建設模式中,省重點實驗室是“多點”中重要的研究分中心,參與省實驗室牽頭的重大科研任務,共同解決重大需求問題。
(二)健全體系架構
省重點實驗室重點開展套用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套用基礎研究著重圍繞我省戰略需求,凝鍊本領域重大科學問題,提出原創性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支撐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前沿技術研究主要聚焦本領域未來技術更新換代和新興產業發展中前瞻性、先導性、探索性的前沿引領技術。
堅持需求導向和自由探索相結合,既要突出科學前沿,更要強化套用牽引,形成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融通發展的省重點實驗室體系。推動創新鏈不同環節的省重點實驗室圍繞學科領域、行業發展和區域創新組建省重點實驗室聯盟,發揮集群優勢,開展協同攻關。
(三)最佳化領域布局
瞄準我省優勢學科和交叉學科的重要前沿方向,支持在具有顛覆性和前瞻性的新興技術研究領域布局前沿技術研究類省重點實驗室。
加強套用目標導向的套用基礎研究,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和我省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優先在電子信息、材料、能源、裝備製造、農林等產業以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水利、應急管理等社會治理領域以及生物醫藥、醫療衛生等生命健康領域布局若干套用基礎研究類省重點實驗室。
(四)整合創新力量
以嚴格準入標準和建設要求為前提,按確保質量、嚴控數量原則,通過“提升、調整、整合、撤銷、新建”的方式,對現有的省重點實驗室進行最佳化,實現“五個一批”。提升省重點實驗室的創新效能。
提升一批。提升水平處於國內領跑、並跑的省重點實驗室研究能力,重點培育成全國重點實驗室預備隊。
調整一批。積極調整研究方向不適應我省戰略部署要求的省重點實驗室。
整合一批。對研究方向相近、關聯度較大和資源相對集中的省重點實驗室進行整合強化,鼓勵和支持行業部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依託單位根據本單位平台建設情況進行內部調整和整合,支持跨單位聯合申報。
撤銷一批。撤銷研究力量弱化、無重大創新成果、不符合新要求的省重點實驗室。
新建一批。針對省重點學科、重點產業和未來產業尚未布局或布局不足領域,布局一批省重點實驗室。
三、最佳化運行管理
(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省重點實驗室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加強黨組織建設,尊重科學研究活動規律,創新活動方式,調動科技人員等各方面積極性,為推動科技創新發展提供堅強的思想、政治、組織保障。
(二)明確職責分工
堅持頂層設計,科學界定管理部門、依託單位及省重點實驗室的責權利關係。省科技廳巨觀指導省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制定省重點實驗室發展規劃及具體建設標準。注重發揮相關主管部門在省重點實驗室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方面的作用。依託單位保障省重點實驗室在人、財、物等方面相對獨立,加強服務和條件保障。健全省重點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建立健全協同機制,充分發揮管理部門、依託單位、省重點實驗室、行業企業等的作用,加強產學研結合,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科研合力。
(三)建立評價體系
堅持日常監督評估與定期考核評估相結合。將承擔重大科技任務、科學貢獻、人才培養和創新效能、管理運行機制等作為重要考核評價指標。根據省重點實驗室發展戰略定位,構建差異化評價指標體系。研究評價細則,明確分類評價標準,保持適度競爭。套用基礎研究類省重點實驗室應注重其在套用型技術研究、成果轉化等方面的貢獻。前沿技術研究類省重點實驗室應注重前沿技術突破。除科研指標外,加強對省重點實驗室自我最佳化、機制創新、科學傳播、社會認可度等軟性指標的綜合評價,推動省重點實驗室軟實力提升。
(四)實行動態管理
對重組後的省重點實驗室實行優勝劣汰、有序進出的動態化管理機制。對運行評估較好的省重點實驗室給予支持。對運行評估較差的省重點實驗室給予警示提醒,對連續三年運行評估較差的省重點實驗室予以摘牌。摘牌後空缺的省重點實驗室名額用於此領域或新增領域省重點實驗室申報。被摘牌省重點實驗室的依託單位兩年內不得新申報省重點實驗室。
每三年對省重點實驗室進行一次現場核查,對實驗室的運行管理、基礎條件建設、科研能力提升、人才團隊建設等進行全面核查。核查不通過,責成予以整改,第二年進行複查。複查仍不通過,予以摘牌。有重大誠信問題直接予以摘牌。
(五)健全激勵機制
省重點實驗室健全開放、流動、競爭、協同的用人機制,對科研人員、實驗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採用不同的聘用、管理、評價方式。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人才評價和激勵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吸引、匯聚、培養、激勵機制,提供與能力和貢獻相一致、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省重點實驗室應建立完善對基礎前沿和公益性研究崗位的長期考核評價機制,相應崗位薪酬待遇以穩定性收入為主。落實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等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有關法規政策,鼓勵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獲得合理收入。加強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考核評價,推動人才間的良性競爭和有序流動。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入機制
建立省重點實驗室依託單位投資主體機制,確保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經費保障。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建立省重點實驗室績效評價機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通過後補助方式分類支持。鼓勵主管部門、地方政府、行業企業支持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吸引更多金融機構支持省重點實驗室發展,推動資金多元投入。
(二)最佳化資源配置
引導創新資源向省重點實驗室傾斜,省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按照項目、基地、人才相結合的原則,優先委託有條件的省重點實驗室承擔。每年在省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項目中圍繞省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方向設定一定比例省科技重大專項、省級重點研發計畫、省級基礎研究計畫項目。在贛鄱俊才——省主要學科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項目中,探索對評估優秀的省重點實驗室人才舉薦制。
(三)深化開放合作
開展高層次、高水平的科技合作和交流,加強與國內外一流實驗室合作,選派優秀青年科研骨幹留學深造、合作研究。充分發揮省重點實驗室在科技創新的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加強與企業合作,建立聯合研究中心。圍繞科研儀器、科研設施、科學數據、科技文獻和實驗材料等領域,開展科技資源共享服務。
(四)營造創新生態
不斷完善人才引進、科研經費使用、科技成果轉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政策體系,保障省重點實驗室整體質量提升。為省重點實驗室科技創新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精簡事務性、程式性工作的審批流程,為科研人員營造潛心研究的科研環境。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和科學精神,強化省重點實驗室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加強學風作風建設,營造尊重科學、勇於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環境,開展經常性、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
(五)穩步推進重組
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優先選擇部分領域開展試點,完善評價指標,探索重組模式和政策框架。分批次、分領域逐步推進省重點實驗室重組,完善重組模式,搭建制度體系。2024年下半年,查漏補缺,全面完成重組任務,形成較為完善的江西省重點實驗室體系。充分把握好穩定與調整的關係,重組期間尚未完成重組的原有政策不變,保持現有科研隊伍穩定和既有科研攻關任務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