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加快推動5G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措施

 《新余市加快推動5G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措施》已經新余市九屆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14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加快推動5G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14日
  • 發布單位: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5G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62號)、江西省重點項目建設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全省5G網路建設的通知》(贛重點字〔2020〕11號)、江西省5G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21年江西省5G發展工作要點的通知》(贛5G發展辦〔2021〕1號)要求,搶抓5G基礎設施集中建設機遇,加快推進我市5G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簡化審批流程
對已納入5G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並已經依法批准建設的通信基站,其後續的規劃、施工、市政、園林、道路開挖等事項可不再另行申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基礎電信運營商、新余鐵塔公司)
二、推進5G基礎設施建設與建築物“四同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進一步落實《江西省建築物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標準》,5G通信基礎設施要與建築物“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依法推動建築物通信配套設施(含有線通信、無線通信)納入市行政審批大廳並聯審批系統。(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推進全市建築物外牆、屋面等資源開放
全面開放全市商業樓宇、住宅小區公共區域、共用設施設備建設5G通信基站。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積極組織並督促轄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管理處)、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配合5G基礎建設,將5G基礎建設相關工作納入對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公司的信用考核,有效解決通信基礎設施進場難、建設難、維護難等問題。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阻礙通信設施建設或收取不符合規定的費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四、強化電力保障,落實5G建設財政補貼
開設5G通信基站用電報裝“綠色通道”,對5G基站及配套設施用電報裝提供“一證辦電”“網上辦電”等便捷服務,減少申辦流程周期。降低市電引入造價,原則上轉供電價不得超過直供電價的10%,對具備條件的5G基站及配套設施由轉供電改直供電,充分保障5G通信基站正常用電需求。依法依規查處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的單位和個人。
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開通並滿足共建共享條件的5G基站,給予基站配套設施建設改造一次性補貼1000元/站,相應補貼由市本級財政和縣(區)、管委會財政各承擔50%。5G基站用電補貼原則上需要實際開通3個月以上,由申報單位提供《5G基站電費補貼申報書》以及第三方出具的核准書,從2019到2021年,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5G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62號)規定的三年補貼標準,設區市承擔的50%部分由市本級和縣(區)、管委會財政各承擔25%。(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網新余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五、加強通信基礎設施保護
大力實施《新余市5G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20-2030年)》。加大對破壞通信基礎設施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及時查處危害通信基礎設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移動通信基站的正常運行、移動通信基礎設施設備及施工人員安全。新余鐵塔公司要會同各通信運營商加快建設5G基站,實現共建共享,確保套用區域和場景實現網路連片優質覆蓋。對因征地拆遷、城鄉建設、道路改擴建、城中村清理改造等造成移動通信基站、基站配套設施及通信管道、通信光纜、配線管網、寬頻接入網設施等基礎通信設施拆除或遷移的,需將相應基礎通信設施的拆除或遷移補償費用納入整體工程預算範圍,遵循“先建後拆”原則,拆遷過程中應在合理區域內預留臨時基站空間,改造規劃建設內容中為基站還建預留空間,為基站選址還建提供資源保障,並給予合理拆遷補償。強行施工造成通信故障及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基礎電信運營商、新余鐵塔公司,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六、統籌“桿塔資源”,推進“一桿多用”智慧桿塔建設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集約利用社會資源,本著“鐵塔統籌、政府支持、開放共享、服務社會”原則,堅持“宏微結合、室內外協調”思路,推進鐵塔基站、路燈、監控、交通指示、電力等各類桿塔資源雙向開放共享,推動具有“一桿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燈桿建設和改造。結合5G規劃,由新余鐵塔公司會同市政單位、企業等各方力量,統一部署全市智慧燈桿建設,打造5G智慧燈桿示範路,有序推進城市及重點鄉鎮5G網路的布局建設,確保套用區域和場景實現網路連片優質覆蓋。(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局、新余鐵塔公司)
七、健全5G基礎建設保障機制
(一)健全協調機制。市移動通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5G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進行協調,全市各相關單位應統一思想,形成合力,切實保障5G基礎設施建設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將推進5G網路建設列入政府、管委會重點工作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出台實施方案,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對照任務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到人,全力支持5G網路建設。
(三)強化監督檢查。市移動通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移動通信建設督查通報工作,不定期通報全市公共資源開放、5G建設資源要素保障等情況,對嚴重影響5G網路建設工作的單位及個人要進行掛牌督辦,並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解讀

一、決策背景與依據
為深入貫徹國家建設網路強國、數字中國戰略,落實江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5G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62號)、《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全省5G網路建設的通知》(贛重點字[2020]11號),和江西省5G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21年江西省5G發展工作要點的通知》(贛5G發展辦[2021]1號)檔案要求,搶抓5G基礎設施集中建設機遇,加快推進全市5G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新余市當前實際,制定《新余市加快推動5G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二、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0年12月19日,市政府領導在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全省5G推進工作月報》(2020年第10期)上的批示,“請市工信局根據省領導小組的要求,結合兄弟地市的做法,抓緊制定我市關於簡化5G建設審批程式、電費補貼和老舊小區網路改造方面的政策,報市政府研究”。
我局於2021年1月29日起草完成《措施》初稿,並向市行管委、市公安局等18個單位徵求了意見,14個單位反饋無修改意見,市行管委、市住建局、市財政局、鐵塔公司提出了修改意見,《措施》經修改完善後於2021年3月2日報市政府審議。
2021年3月10日,副市長徐文泊主持召開《措施》討論會,依據各責任單位復函內容對本稿提出了修改意見。
會後,我局在充分學習領會江西省5G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21年江西省5G發展工作要點的通知》(贛5G發展辦[2021]1號)檔案要求後,於2021年4月6日再次徵求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單位意見,並確認《措施》相關修改內容。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印發《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余市加快推動5G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簡化審批流程。
對已納入5G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並已經依法批准建設的通信基站,其後續的規劃、施工、市政、園林、道路開挖等事項可不再另行申請。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基礎電信運營商、新余鐵塔公司)
(二)推進5G基礎設施建設與建築物“四同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進一步落實《江西省建築物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標準》,5G通信基礎設施要與建築物“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依法推動建築物通信配套設施(含有線通信、無線通信)納入市行政審批大廳並聯審批系統。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推進全市建築物外牆、屋面等資源開放。
全面開放全市商業樓宇、住宅小區公共區域、共用設施設備建設5G通信基站。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積極組織並督促轄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管理處)、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配合5G基礎建設,將5G基礎建設相關工作納入對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公司的信用考核,有效解決通信基礎設施進場難、建設難、維護難等問題。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阻礙通信設施建設或收取不符合規定的費用。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四)強化電力保障,落實5G建設財政補貼。
開設5G通信基站用電報裝“綠色通道”,對5G基站及配套設施用電報裝提供“一證辦電”、“網上辦電”等便捷服務,減少申辦流程周期。降低市電引入造價,原則上轉供電價不得超過直供電價的10%,對具備條件的5G基站及配套設施由轉供電改直供電,充分保障5G通信基站正常用電需求。依法依規查處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的單位和個人。
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開通並滿足共建共享條件的5G基站,給予基站配套設施建設改造一次性補貼1000元/站,相應補貼由市本級財政和縣(區)、管委會財政各承擔50%。
5G基站用電補貼原則上需要實際開通3個月以上,由申報單位提供《5G基站電費補貼申報書》以及第三方出具的核准書,從2019到2021年,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5G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62號)規定的三年補貼標準,設區市承擔的50%部分由市本級和縣(區)、管委會財政各承擔25%。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網新余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五)加強通信基礎設施保護。
大力實施《新余市5G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20-2030年)》。加大對破壞通信基礎設施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及時查處危害通信基礎設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移動通信基站的正常運行、移動通信基礎設施設備及施工人員安全。新余鐵塔公司要會同各通信運營商加快建設5G基站,實現共建共享,確保套用區域和場景實現網路連片優質覆蓋。
對因征地拆遷、城鄉建設、道路改擴建、城中村清理改造等造成移動通信基站、基站配套設施及通信管道、通信光纜、配線管網、寬頻接入網設施等基礎通信設施拆除或遷移的,需將相應基礎通信設施的拆除或遷移補償費用納入整體工程預算範圍,遵循“先建後拆”原則,拆遷過程中應在合理區域內預留臨時基站空間,改造規劃建設內容中為基站還建預留空間,為基站選址還建提供資源保障,並給予合理拆遷補償。強行施工造成通信故障及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基礎電信運營商、新余鐵塔公司,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六)統籌“桿塔資源”,推進“一桿多用”智慧桿塔建設。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集約利用社會資源,本著“鐵塔統籌、政府支持、開放共享、服務社會”原則,堅持“宏微結合、室內外協調”思路,推進鐵塔基站、路燈、監控、交通指示、電力等各類桿塔資源雙向開放共享,推動具有“一桿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燈桿建設和改造。結合5G規劃,由新余鐵塔公司會同市政單位、企業等各方力量,統一部署全市智慧燈桿建設,打造5G智慧燈桿示範路,有序推進城市及重點鄉鎮5G網路的布局建設,確保套用區域和場景實現網路連片優質覆蓋。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局、新余鐵塔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協調機制。
市移動通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5G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進行協調,全市各相關單位應統一思想,形成合力,切實保障5G基礎設施建設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壓實工作責任。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將推進5G網路建設列入政府、管委會重點工作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出台實施方案,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對照任務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到人,全力支持5G網路建設。
(三)強化監督檢查。
市移動通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移動通信建設督查通報工作,不定期通報全市公共資源開放、5G建設資源要素保障等情況,對嚴重影響5G網路建設工作的單位及個人要進行掛牌督辦,並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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