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加強基礎研究若干重點舉措

《新形勢下加強基礎研究若干重點舉措》是由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中科院辦公廳、工程院辦公廳、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於 2020年4月29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政策原文,完善支持機制,

政策原文

一、最佳化基礎研究總體布局 1. 加強基礎研究統籌布局。堅持基礎研究整體性思維,把握基礎研究與套用研究日趨一體化的發展趨勢,注重解決實際問題,以套用研究帶動基礎研究,加強重大科學目標導向、套用目標導向的基礎研究項目部署,重點解決產業發展和生產實踐中的共性基礎問題,為國家重大技術創新提供支撐。強化目標導向,支持自由探索,突出原始創新,強化戰略性前瞻性基礎研究,鼓勵提出新思想、新理論、新方法。制定基礎研究2021—2035年的總體規劃。
2. 完善國家科技計畫體系。充分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作用,資助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團隊建設,加強面向國家需求的項目部署力度,提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面向國際科學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突出戰略性、前瞻性和顛覆性,最佳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基地和人才計畫中基礎研究支持體系,強化對目標導向基礎研究的系統部署和統籌實施。
  二、激發創新主體活力 3. 切實把尊重科研人員的科研活動主體地位落到實處。完善適應基礎研究特點和規律的經費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增加對“人”的支持。重點圍繞優秀人才團隊配置科技資源,推動科學家、數學家、工程師在一起共同開展研究。落實科研人員在立項選題、經費使用以及資源配置的自主權,釋放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切實保障科研人員工作和生活條件,強化對承擔基礎研究國家重大任務的人才和團隊的激勵,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實行年薪制和學術休假制度,對科研骨幹在內部績效工資分配時予以傾斜。加快推進經費使用“包乾制”的落實落地。認真落實《關於最佳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安排好純理論基礎研究、對試驗設備依賴程度低和實驗材料耗費少的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
4. 支持企業和新型研發機構加強基礎研究。引導企業面向長遠發展和競爭力提升前瞻部署基礎研究。掃除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間人才流動的制度障礙。支持企業承擔國家科研項目。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制度創新,在科研模式、評價體系、人才引進、職稱評定、內控制度等方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創新平台、承擔國家科研任務。推動產學研協作融通,形成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技術創新貫通發展的科技創新生態。
三、深化項目管理改革 5. 改革項目形成機制。健全基礎研究任務徵集機制,組織行業部門、企業、戰略研究機構、科學家等共同研判科學前沿和戰略發展方向,多方凝練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一線的重大科學問題。提高指南開放性,簡化指南內容,不限定具體技術路線,對原創性強的研究探索以指向代替指南。合理把握項目規模,避免拼湊和打包,保證競爭性和參與度。推行評審專家責任機制,強化“小同行”評審,套用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評審須增加套用和產業專家。推進評審活動國際化。最佳化完善非共識項目的遴選機制和資助機制,建立非共識和顛覆性項目建議“網上直通車”,全時段徵集重大需求方向建議。對於具備“顛覆性、非共識、高風險”等特徵的原創項目,應單獨設定渠道,創新遴選方式,探索建立有別於現行項目的遴選機制。對原創性項目開通綠色評審通道。
6. 改進項目實施管理。在調整參與人員、研究方案、技術路線和經費開支科目方面賦予項目負責人更大的自主權。實施“減表行動”,簡化預算測算說明和編報表格。建立定期評估與彈性評估相結合的評估制度,減少評估頻率,可依項目自主申請開展中期評估,三年以下的項目不再進行中期評估。建立項目動態調整機制,強化全程跟蹤,對實施好的項目加強滾動支持,對差的項目要及時調整。項目完成情況要客觀評價,不得誇大成果水平。將科學普及作為基礎研究項目考核的必要條件。穩步提升基礎研究計畫、項目和基地的對外開放力度。推動基礎研究人才、項目等多層次、全方位、高水平交流和國際合作。
  四、營造有利於基礎研究發展的創新環境 7. 改進基礎研究評價。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注重個人評價和團隊評價相結合,尊重和認可團隊所有參與者的實際貢獻。基礎研究評價要符合科學發展規律、反映基礎研究特點,實行分類評價、長周期評價,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注重基礎研究論文發表後的深化研究、中長期創新績效評價和成果轉化的後評價工作。對自由探索和顛覆性創新活動建立免責機制,寬容失敗。高校、科研院所要嚴格落實《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要求,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傾向。
8. 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加強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路管理平台建設,完善開放共享的評價考核和後補助機制,深化新購儀器設備購置查重評議,強化管理單位主體責任,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推進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建設,建設一批國家科學數據中心和國家科技資源庫(館)。加強實驗動物資源和科研用試劑的研發與套用。構建完善的國家科技文獻信息保障服務體系。

完善支持機制

9. 加大對基礎研究的穩定支持。完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加大對長期重點基礎研究項目、重點團隊和科研基地的穩定支持。支持優秀青年科學家長期穩定開展基礎研究,堅持本土培養和從外引進並舉。認真落實《關於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關自主權的若干意見》,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圍繞重要方向,自主組織開展基礎研究。重構國家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形成以重大問題為導向,跨學科領域協同開展重大基礎研究的穩定機制。
10. 完善基礎研究多元化投入體系。拓寬基礎研究經費投入渠道,逐步提高基礎研究占全社會研發投入比例。中央財政持續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通過部省聯合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共建科研基地等方式,推動地方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強化地方財政對套用基礎研究的支持。積極推動與各行業設立聯合基金,解決制約行業發展的深層次科學問題。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對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的投入力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基礎研究,支持社會各界設立基礎研究捐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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