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加強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大幅提升原始創新能力,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8〕77號)有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加強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20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思路與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我國及本地區重大科技需求,集聚高端創新資源,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力軍和企業生力軍作用,瞄準國際科學前沿,對接國家基礎研究重大布局,著眼我市優勢特色產業及未來發展關鍵技術領域,著力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始創新成果重大突破,提升關鍵核心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及顛覆性技術供給能力,加強開放合作,建設高水平人才隊伍,將我市建設成為居全國前列的基礎科學研究中心和全球有重要影響力的原始創新高地,全面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
到2022年,全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整體水平和國際影響力大幅提升,基礎科學研究新體系基本建立,開放合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實驗室,其中力爭籌建國家實驗室1家、組建省實驗室3家、建成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25家以上;推進一批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落戶,實現國家大科學裝置零的突破;建成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學和科研機構,支持建設10個以上具備國際領跑、並跑水平的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在若干重點領域產生一批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重大原創性成果,在一批戰略性領域實現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培養一批在國際科學前沿和重大套用基礎研究領域占有一席之地的高精尖科學家,聚集一批基礎科學研究青年拔尖人才。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推進一批高水平實驗室建設。
聚焦國家戰略和我市優勢領域,對標國際先進實驗室建設,努力打造國家實驗室“預備隊”。加快推進廣州再生醫學與健康廣東省實驗室、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廣州)建設。制訂出台省實驗室創新發展政策,允許省實驗室在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上先行先試,充分授予省實驗室在研究方向選擇、經費使用、人才引進培養、職稱評定聘用、科研成果處置等方面的自主權。
推動新建一批在穗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支持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不斷提高建設發展水平,促進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實現數量和質量跨越式發展。支持國(境)內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等來我市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或其分支機構、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國際合作實驗室。
(二)積極推進一批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落戶。
大力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及國家、省級科研機構合作,積極爭取國家、省在我市布局更多國家、省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科學裝置、高水平研究平台。加快推進南海海底科學觀測網等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謀劃推進一批重大科學裝置建設。積極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相關套用平台建設,支持和鼓勵國內外優秀科學家和團隊依託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協同開展前沿性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促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實現開放共享。
圍繞我市優勢重點領域,積極推動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積極參與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計畫以及由我國發起或參加的國際大科學計畫與大科學工程,增強我市在全國乃至全球基礎與套用基礎科學研究中的影響力。
(三)重點建設一批國際領先的重大科技創新平台。
充分發揮我市高水平高等院校、國家級大院大所眾多,粵港澳科研協作機制健全等優勢,在全面調研梳理我市及粵港澳地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創新技術基礎上,立足國際高端和全球視野,以基礎前沿重點科學問題突破為導向,在前沿、新興和交叉學科領域重點遴選10—20個具備國際領跑、並跑水平的前沿技術創新平台,通過3—5年的連續滾動重點支持,努力培育一批在國際上具有領導地位的重大科技創新平台,著力提升我市前沿領域知識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有效供給能力,提升我市在部分重大創新領域的國際影響力。
(四)產學研協同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技術難題。
以產業需求牽引為導向,圍繞IAB(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慧、生物醫藥)、NEM(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科學等重點產業領域中受制於人、卡脖子的重大關鍵技術需求,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建立以產業目標為導向的重大科學問題庫,有計畫、分階段納入重大基礎研究計畫予以大力支持,力爭在部分重點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重大原創性技術成果,推動我市重點產業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
深化產學研協同創新,引導科技型龍頭骨幹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組建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共建新型研發機構,支持企業以科研眾籌眾包、難題招賢等方式解決產業和企業發展中的關鍵科學問題,推動企業成為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
(五)培養造就一批高水平基礎研究團隊。
以基礎前沿重大科學問題和新興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為導向,組建一批高水平基礎和套用基礎研究團隊,採取長周期持續穩定滾動支持方式,鼓勵科學家及其團隊圍繞國際創新前沿潛心開展基礎和套用基礎研究,實現科學理論和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突破,培養和造就一批在國際科學前沿和重大套用基礎研究領域占有一席之地的高精尖科學家,培育和壯大有巨大發展潛力的基礎科學研究中青年人才隊伍。
依託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龍頭企業以及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大力支持引進一批活躍在國際學術前沿的一流科學家和創新團隊來我市開展基礎與套用基礎領域合作研究,積極主動為海外人才在穗工作提供便利,為我市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提供人才支撐。
(六)努力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
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資源優勢,大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基礎研究深度合作和人才交流,建立健全粵港澳大灣區科研協作機制。圍繞若干前沿戰略領域,支持廣州地區科研機構與港澳地區科研單位合作,聯合開展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攻關;支持港澳地區高校科研機構與我市相關單位合作,共建粵港澳聯合實驗室或創新中心,申請承擔我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重點項目,著力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有力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國際開放合作,釋放國際和區域合作潛力,按照“平等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原則,加強與國際公認基礎科學研究實力強的創新型國家和地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創新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創新體系,完善創新合作機制,促進我市與國際學術界一流研究機構在前沿、新興、交叉學科及有廣泛套用前景的產業技術領域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七)建立健全基礎科學研究經費資助體系。
最佳化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支持體系,構建以高水平實驗室建設為龍頭,以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創新平台為支撐,以國家、省、市聯合基金和粵港澳大灣區(粵穗)開放基金為引導,以基礎研究重大創新團隊建設為重點,以前沿研究自由探索為補充的基礎科學研究支持體系。深化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省科技廳合作,拓寬聯合資助領域,爭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基金更多地支持我市關鍵領域重大基礎研究。推動與省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基金合作,成立粵港澳大灣區(粵穗)開放基金,吸引和凝聚粵港澳地區乃至全國優勢研究力量,圍繞我市創新發展的重大科學問題,支持開展重點前沿領域科學研究。加大對省實驗室、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科學裝置、合作共建重點新型研發機構等重大科技創新平台的支持力度,推動重大科技創新平台不斷提升創新能力和技術供給能力,不斷產出前瞻性、引領性原始創新成果。繼續實施基礎研究一般項目專題計畫,大力支持中青年科技人員圍繞基礎和套用基礎領域開展自由探索研究,為其在各自前沿領域實現理論和技術突破奠定基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強與科技部、省科技廳以及各區政府的溝通協調,上下聯動共同推動廣州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加強我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工作規劃,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統籌協調新機制,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創新要素向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領域集聚,形成基礎科學研究合力與新優勢。
(二)加大資金支持。加強與科技部、省科技廳等上級主管部門以及中國科學院等國家級科研院所的溝通合作,爭取更多的國家、省財政資金投入我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加大市財政科技經費對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在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中對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予以重點傾斜,進一步提高市級基礎研究經費投入占市級研發經費投入的比重。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體系,鼓勵、引導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參與基礎科學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基礎科學研究投入。
(三)強化科學決策。充分發揮基礎研究領域戰略專家的作用,成立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戰略諮詢專家組,研判基礎科學研究發展趨勢,開展基礎研究戰略諮詢,瞄準世界科技發展前沿,突出原始創新,提出我市基礎研究重大需求和工作部署建議,為我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的決策和組織實施提供諮詢支持。
(四)營造寬鬆環境。建立符合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特點和規律的項目立項及管理制度,突出源頭創新和套用導向,發揮科學家的自由探索精神。支持高校與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礎研究,擴大高校與科研院所的學術自主權和個人科研選題選擇權。完善交叉學科項目評價,建立顛覆性、變革性、非共識項目立項制度;包容和尊重學術異見,建立創新失敗項目價值挖掘機制。推進科研誠信建設,堅持科研誠信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強化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懲戒,逐步建立科研領域守信激勵機制。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9年3月20日印發

印發的通知

穗府〔2019〕6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加強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州市加強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科技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解讀

一、制定背景及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四個走在全國前列”中當好排頭兵,進一步加強我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大幅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實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加強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8〕77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分為總體思路與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三部分,主要包括:
  (一)總體思路與目標。計畫通過一系列任務實施,著力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始創新成果重大突破,提升關鍵核心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及顛覆性技術供給能力,提升全市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整體水平和國際影響力,基本建立基礎科學研究新體系,形成開放合作新格局。
  (二)主要任務。《實施方案》提出了大力推進一批高水平實驗室建設、積極推進一批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落戶、重點建設一批國際領先的重大科技創新平台、產學研協同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技術難題、培養造就一批高水平基礎研究團隊、努力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基礎科學研究經費資助體系等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
  (三)保障措施。為保障方案實施,主要提出了四個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統籌協調,二是加大資金支持,三是強化科學決策,四是營造寬鬆環境。
  三、政策創新點
  一是對高水平實驗室和重大創新平台建設提出了具體舉措。加快推進廣州再生醫學與健康省實驗室建設,積極推進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省實驗室建設,推動新建一批在穗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到2022年力爭籌建國家實驗室1家、組建廣東省實驗室3家、建成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25家以上。積極爭取國家、省在我市布局更多國家、省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科學裝置、高水平研究平台。推進一批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落戶,實現國家大科學裝置零的突破。
  二是提出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及創新團隊建設新舉措。在前沿、新興和交叉學科領域重點遴選10-20個活躍在國際學術前沿的高水平科學家和創新團隊,採取長周期持續穩定滾動支持方式,培養一批在國際科學前沿和重大套用基礎研究領域占有一席之地的高精尖科學家和創新團隊。
  三是提出了深度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及加強國際合作。大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基礎研究深度合作和人才交流,支持廣州地區科研機構與港澳地區科研單位合作,聯合開展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攻關,支持港澳地區高校科研機構與我市相關單位合作,共建粵港澳聯合實驗室或創新中心,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國際開放合作,促進我市與國際學術界的一流研究機構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四是提出建立健全基礎科學研究經費資助體系。構建以高水平實驗室建設為龍頭,以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創新平台為支撐,以國家、省、市聯合基金和粵穗開放基金為引導,以基礎研究重大創新團隊建設為重點,以基礎研究前沿自由探索為補充的基礎科學研究支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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