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9月7日
檔案全文
江西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作示範、勇爭先”目標要求,進一步鞏固拓展我省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促進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共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江西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江西省“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精神,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任務目標
以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城鄉未就業殘疾人為主要對象,更好發揮政府促進就業的作用,進一步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加大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持續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和殘疾人就業服務質量,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崗位,更好保障殘疾人就業權益,推動形成理解、關心、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的良好社會環境。
2022-2024年,共實現全省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2.5萬人。每年公益性崗位安置殘疾人就業不少於1萬人。
二、工作舉措
(一)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
1.充分發揮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示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的通知》(殘聯發〔2021〕51號)要求,“十四五”期間,編制50人(含)以上的省級、地市級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國小、幼稚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上年度末在職職工總數1.5%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應當率先安置殘疾人就業達到規定比例。(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項目推進計畫。機關、事業單位認真做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實名制統計和年審申報工作,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1.5%的,應制定本單位2023-2025年招錄(聘)計畫,並報送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省殘聯、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健全機關、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及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公示制度。督促用人單位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省殘聯、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立機關、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監督考核機制。依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的有關規定要求,機關、事業單位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未採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其它方式履行法定義務的,不能參評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不能參評先進個人。(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
1.組織開展國有企業助殘就業專場招聘活動。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利用就業援助月、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活動,定期組織國有企業殘疾人專場招聘活動,開發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相應招聘職位可適當放寬專業限制及學歷要求。(省國資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省企業聯合會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國有企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監督考核。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及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依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的有關規定要求,國有企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未採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其它方式履行法定義務的,不能參評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人不能參評先進個人。國有企業應當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積極開發社區服務點殘疾人就業崗位。每年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社區公共服務點時,預留一定比例的崗位專門安排殘疾人就業,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免費提供店面。各地菸草專賣管理部門對殘疾人申請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適當放寬對菸草製品零售點的數量、間距要求。(省郵政管理局、省菸草專賣局、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
1.開展民營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活動。將殘疾人納入“民營企業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品牌活動,開展“民營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民營企業進校園”“萬企興萬村”等活動,積極組織民營企業對接殘疾人就業需求,引導民營企業充分吸納殘疾人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聯、省殘聯、省企業聯合會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搭建助殘就業創業可持續發展新平台。組織一批平台、電商、快遞等新就業形態企業對接殘疾人就業需求,每年開發一批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對在平台就業創業的殘疾人放寬入駐條件、減免加盟、增值服務等費用,給予宣傳推廣、派單傾斜、免費培訓等幫扶。開展“圓通圓夢行動”,打造新業態下高質量就業創業“快遞+”助殘新模式。各級殘聯要與民政部門、工商聯、企業聯合組織及行業協會商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加強合作,加大對殘疾人自主創業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指導與扶持力度,提供聯繫勞動項目、開展就業創業培訓和僱主培訓等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工商聯、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殘聯、省企業聯合會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立民營企業助殘就業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制度。民營企業應當將助殘就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或編制專項社會責任報告。(省工商聯、省企業聯合會、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全面推行企業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制度。全面落實《江西省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企業獎勵的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執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的企業,超過本單位職工總數1.5%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1人以上(含1人)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於上年度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3倍給予超比例獎勵。(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殘疾人組織助殘就業行動。
1.開發並實施殘疾人專門協會推廣助殘就業項目。發揮各級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殘疾人就業創業帶頭人作用,選擇一批已經形成一定市場規模、運行穩定的就業項目,加大扶持力度,帶動輻射更多殘疾人就業創業。各級盲人協會實施“心光綻放”就業幫扶項目,聾人協會實施“天籟之家”就業服務項目,肢殘人協會實施“千企萬人助殘就業行動”“美麗工坊”等項目,智力殘疾人及親友協會實施“蝸牛之翼”就業支持項目,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實施“手拉手社區康復就業”項目,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實施“集善樂業”殘疾人網路就業項目。(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打造殘疾人文創基地和殘疾婦女“美麗工坊”等品牌。依託紅色資源、綠色資源和古色文化,鼓勵殘疾人參與文化創意產業、非物質遺產傳承、振興傳統工藝等項目。鼓勵支持有一定基礎的肢殘人、聾人等參與陶瓷、瓷板畫、贛繡、宣紙繡、竹編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實現殘疾人就業創業。支持“美麗工坊”殘疾婦女手工製作等就業創業項目,扶持一定數量肢殘婦女就近就便或居家就業。(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遊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助殘就業作用。支持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隊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參與社區殘疾人就業項目,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加快培育助殘社會組織,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教育、康復、輔具適配、無障礙環境改造、社區就業支持性服務等領域,進一步改善廣大殘疾人的自身功能和增強平等融入社會的能力,助力殘疾人實現較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省殘聯、省民政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
1.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各地設立的農家書屋管理員、鄉村保潔員、水管員、護路員、生態護林員、社會救助協理員、社區服務人員等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殘疾人,促進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創業。在公益性崗位上就業的殘疾人,考核合格的可按程式再次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崗位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宣傳部、省殘聯、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業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推動輔助性就業加快發展。充分發揮街道、社區、殘疾人親友組織、慈善組織、愛心企業等各方作用,推動“陽光家園”、“殘疾人之家”、殘疾人托養機構、殘疾人職業康復機構等普遍開展輔助性就業,組織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等就業困難殘疾人就近就便從事生產勞動、進行職業康復。加大對各類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的支持保障力度,實現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縣級區域全覆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支持非營利性殘疾人集中就業機構持續發展。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辦法,促進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享受稅收優惠、政府優先採購等扶持政策,加強在崗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民政廳、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在經營場地、設施設備、社會保險、金融信貸等方面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支持殘疾人新就業形態發展,鼓勵網際網路平台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幫助殘疾人開展網路零售、雲客服、直播帶貨、物流快遞、小店經濟等新形態就業。各地在定時定點劃定區域發展小店經濟、夜市經濟時,應預留一定場所給殘疾人開展小攤經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殘疾人就業促進政策與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推動落實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就業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保障就業殘疾人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加強工傷預防和工傷職工康復工作。享受城鄉低保的殘疾人首次自主就業創業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低保待遇延退3年。(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6.開展科技助殘就業活動。持續開展“我為民眾辦實事創新運用科技助殘”公益活動,讓更多殘障人士共享溝通交流無障礙成果,提升殘疾人就業能力技術支撐。(省殘聯、省通信管理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實施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
1.落實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各項政策。對邊緣易致貧戶、脫貧不穩定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重點監測殘疾人群就業狀態實施動態監測,建立就業幫扶台賬,實施一對一幫扶。開展“131”服務,提供至少1次職業指導、3個崗位信息、推薦至少1個培訓項目。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引導低收入殘疾人家庭採取土地託管或林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參與鄉村現代農業產業,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扶持農村陽光助殘就業基地建設。依託農村“雙創”基地、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鄉村振興文化旅遊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一批帶動輻射能力強、經營管理規範、具有一定規模的陽光助殘就業(創業)基地,每年安置不少於1000名農村殘疾人或農村重度殘疾人家庭成員就業。(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開展農村困難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項目。通過實用技術培訓,扶持農村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通過勞動生產增收。持續實施農家書屋殘疾人管理員公益性崗位項目,安置脫貧殘疾人就業。(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鄉村振興局、省委宣傳部、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支持農村新業態發展。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鄉村旅遊、農村電商、農村寄遞物流等行業,鼓勵農村殘疾人參加“非遺過大年文化進萬家——視頻直播家鄉年·我的江西年”“江西非遺購物節”線上直播展銷等非遺網路傳播活動。(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實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幫扶行動。
1.實施“實贛有位來”就業服務專項行動。落實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印發的《江西省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實贛有位來”就業服務專項行動方案(2022-2024年)》(贛殘聯字〔2021〕25號),為江西省戶籍殘疾人高校畢業生提供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的個性化就業服務,實現年度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建檔率100%、就業服務率100%,年度有就業意願的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去向落實率不低於上一年度全國平均水平。(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就業服務平台。建立全省高校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工作聯繫平台,實現精準對接,相關部門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定期調度推進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建立全省高校殘疾人大學生資料庫,實現精準識別,建立“一人一策”就業服務台賬。建立殘疾人就業創業服務平台互聯共享機制,實現精準服務,為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和在校殘疾人大學生提供就業培訓、職業能力測評、就業指導等服務。(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促進就業服務政策傾斜。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方面向殘疾人大學生重點群體傾斜,健全完善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機制,落實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見習補貼、輔具適配補貼、稅收優惠、創業貸款扶持等政策。促進公共就業服務方面向殘疾人大學生重點群體傾斜,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重要工作納入“24365校園網路招聘服務”、百日千萬網路招聘專項行動,中央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畫——全國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項目。(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廣泛開展就業服務。開展一系列走訪調查,對殘疾人畢業生就業意向、崗位需求及培訓需求調查走訪與信息登記。開展一系列就業指導,為殘疾人高校畢業生提供職業能力測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崗位信息、政策諮詢等服務。開展一系列就業培訓,為每名有就業培訓需求的殘疾人畢業生提供至少一次就業培訓。開展一系列招聘活動,組織開展校園專場招聘會、直播帶崗、雙選會、供求洽談會、送崗位下基層招聘推介會等殘疾人畢業生線上線下招聘活動。開展一系列政策宣講,深入用人單位、高校、殘疾人大學生,積極開展殘保金制度、就業創業政策宣傳。開展一系列跟蹤服務,為已就業的殘疾人畢業生開展半年期穩崗留崗動態跟蹤服務,為離校未就業殘疾人畢業生開展一年期“不斷線”就業指導服務。(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實施盲人按摩就業促進行動。
1.健全完善盲人醫療按摩管理制度。完善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職稱評定、培訓和繼續教育等有關規定。(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扶持盲人按摩業發展。鼓勵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定盲人醫療按摩崗位,吸納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就業。發揮各級盲人保健按摩實訓基地作用,規範開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訓和繼續教育。(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盲人按摩規範化建設。制定盲人保健按摩有關規定和業務標準,促進盲人保健按摩行業規範化、標準化、專業化、品牌化發展。支持打造南昌盲人洪派按摩品牌。(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持續開展“江西按摩名師送技術下基層”活動。組織具有豐富臨床經驗的按摩名師,為廣大盲人按摩從業人員傳經驗、送技術,提升盲人按摩人員的就業技能。(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實施殘疾人就業服務提升行動。
1.開展精準有效的殘疾人專場招聘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服務範圍,推廣送崗下鄉進社區、點對點招聘等有效招聘方式,拓展直播帶崗、直播進企等線上招聘方式,同時加強線下與線上方式的有效結合,實行“先線上溝通、後線下面試”“先體驗、後求職”,提升招聘服務效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殘疾人孵化基地建設。支持各地在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眾創空間等場地開闢殘疾人創業專區和殘疾人創業園地。支持殘疾人創辦的企業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孵化創業,為在孵企業提供場地保障、政策諮詢、項目交流、培訓指導等創業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就業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服務內容、標準、流程等規章制度,推進市、縣兩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四個一”活動,對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至少進行一次基礎信息核對,對其中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至少組織一次職業能力評估、進行一次就業需求登記、開展一次就業服務。定期舉辦殘疾人職業人才交流、殘疾人就業產品市場行銷、殘疾人就業創業成果展示等殘疾人就業服務交流活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人員培訓,推動有條件的市縣建立並不斷擴大殘疾人就業輔導員隊伍。扶持一批殘疾人就業社會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將殘疾人就業服務按規定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殘聯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實施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1.完善殘疾人職業培訓扶持政策。合理確定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統籌推進我省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工作,以公共實訓基地、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行業企業為主要載體,對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的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前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創新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創新培訓方式和手段。以促進就業為導向,推行企業下單、機構接單、殘疾人勞動者點單、政府買單的“四單式”專項職業技能培訓模式。支持各地結合本地重點產業發展需要開展項目制、訂單式和套餐制培訓,推行“網際網路+職業技能培訓”,大力推廣“職業培訓包”和職業技能電子培訓券。(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擴大殘疾人職業培訓供給。依託公共實訓基地、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特殊教育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行業企業和社會組織等,結合地域特點和殘疾人需求,通過掛牌認證的方式,加強各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和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的培育和建設。不斷完善培訓基地扶持政策,到2024年,各設區市至少有1個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和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各縣(市、區)至少掛牌1家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支持盲人按摩、非遺傳承等類別培訓基地建設。(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旅遊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打造殘疾人特色培訓品牌。根據市場需求和殘疾人特點,結合地域優勢,積極培育殘疾人培訓項目品牌,扶持殘疾人非遺傳承、傳統工藝、文創和保健(醫療)按摩等特色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發展,打造一批優秀傳統工藝培訓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技能大師(工匠)建立工作室。適應新業態發展,開展電商客服、電商美工、電商運營管理、網路直播等新興項目培訓。(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5.豐富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活動。定期舉辦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和職業技能展示交流活動,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內國際的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加強組織協調,構建政府主導、部門推動、單位落實、社會參與的殘疾人就業工作機制,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推動殘疾人就業相關政策落實。各項行動負責部門應當根據自身業務範圍,指導各地落實職責分工。各級殘聯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完善、落實、宣傳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精準掌握並按規定共享殘疾人就業狀況與需求信息,組織實施殘疾人就業幫扶活動,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
(二)完善政策支撐。各地要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等專項規劃,保障殘疾人享受平等的就業普惠政策,並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需求制定特惠政策措施。依法落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創新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形式。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創業殘疾人,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補貼政策。落實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廣泛開展各類殘疾人就業服務與職業培訓。
(三)保障資金投入。依據《江西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及我省相關檔案等要求,落實各級財政投入政策,統籌各類就業資金使用,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就業服務、補貼獎勵等相關資金投入,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對各類就業幫扶、培訓基地建設按規定給予扶持。加大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的獎勵力度。
(四)強化信息支持。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實現殘疾人就業數據互聯互通。依託“人力資源地圖”,做好殘疾人就業統計監測。做好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有關工作,按規定落實保障條件。
(五)廣泛宣傳動員。開展“2022殘疾人就業宣傳年”活動。充分利用就業援助月、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加大對殘疾人就業的宣傳力度。用通俗易懂、簡單明了的文字、圖片、視頻形式,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和新媒體平台大力宣傳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社會責任、殘疾人就業能力和潛力,宣傳殘疾人就業服務流程、需求反饋渠道和信息獲取方式。宣傳安排殘疾人就業先進用人單位,宣傳扶殘就業先進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
(六)實施監督評估。各設區市、縣(市、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落實。要依法維護殘疾人就業權益,堅決防範和打擊虛假安排殘疾人就業、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按年度對本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各設區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年底要向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送落實情況。2023年第四季度,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組織一次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和效果評估。2024年底,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本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總結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