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省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的決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省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的決定

1994年8月14日江西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省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4年08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8月14日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經審議決定,設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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