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簡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是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辦事工作機構,由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更名而來。

2024年1月17日,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決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更名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 領導機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概況,機構職責,機構領導,

機構概況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更名的決定
(2024年1月17日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關於提請審議《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更名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決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更名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更名後,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職務名稱隨之變更,不再重新任命。

機構職責

(一)負責承辦江西省的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罷免等具體工作;
(二)負責承辦省人大代表名額的分配,以及省人大代表的選舉和罷免等有關工作;
(三)協助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做好代表資格審查的具體工作;
(四)參與起草和修改有關江西省選舉、任免、代表、鄉鎮人大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負責指導全省縣鄉人大換屆選舉、鄉鎮人大工作;指導下級人大在行政區劃變更後有關法律手續辦理工作;
(五)負責承辦確定江西省設區的市、縣(市、區)人大代表名額和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具體工作;
(六)負責省人大常委會任免本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工作;負責指導市、縣兩級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 (七)負責以省人大常委會名義召開的與本委員會有關的工作會議的籌備、會務和文稿起草等工作;
(八)負責與江西省的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的聯繫,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和省人大常委會委託組織江西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開展閉會期間的活動;負責指導市、縣兩級人大常委會的代表工作;
(九)負責省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承辦、交辦和督辦工作;
(十)負責有關選舉、任免、代表、鄉鎮人大工作的調查研究和來信來訪以及法律法規解答;
(十一)管理和使用選舉、代表等專項經費;
(十二)承辦省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領導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光華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陳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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