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組成,是一個審查已選出的代表是否具有當選資格的機構。

審查已選出的代表是否具有當選資格的機構,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組成。
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均應設立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其人選由主任會議在常委會組成人員中提名,常委會通過。
在本屆任期內,如有補選的代表產生,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也要對其進行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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